争议:在400万补偿款神秘“蒸发”之后……
[2006-6-15 14:10:45]
2006年06月15日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记者 涂洪长
“4年多了,我们找过审计局、找过法院,找过电视台,可就是拿不到一分钱”。近日,福建省连江县晓澳镇晓兴街的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该镇数千名养殖户的一笔油污赔偿款被村、镇两级截留,多方催讨,分文未得。
连江晓澳镇以养殖业为生
记者在晓澳镇调查后发现,原本属于数千村民的400多万油污赔偿款被镇、村两级以各种名目截留,“蒸发”得一干二净。法律界人士认为,不管是镇还是村,对村民的赔偿款随意“充公”,都是对村民私有财产的侵害,村镇应尽快将挪用的款项还给村民。
邮轮泄漏,污染滩涂 4000多养殖户获赔700多万
事情还得从6年前说起。2000年6月6日,福建省石油总公司邮轮运输公司所属的“闽油1号”轮与海南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东方洋”轮在闽江口金牌门海域发生碰撞,“闽邮1号”轮载运的1450吨柴油部分溢漏,造成连江县附近的琯头镇、晓澳镇、浦口镇、海埕镇沿海滩涂大面积污染,使得当地养殖户的海蛏、花蛤、紫菜等大量减产,据事发后连江县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表明,全县遭受损失总面积20845亩,损失金额高达4781万元,涉及4591个养殖户。
为弥补巨额损失,连江县组织4000多名受灾户对肇事者进行集体诉讼,据现任晓澳镇镇长陈钦介绍,对于这场官司,当时的受损种植户并不积极,从调查取证、具体定损到法庭控辨,主要是各级政府在发挥作用,一些村甚至从村财务中预先为村民垫付了诉讼费。
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2001年9月18日,厦门海事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福建石油总公司邮轮运输公司赔偿1449514.58万元、海南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5798058.31万元。连江县4591名受灾户共获得710多万元赔偿款。原、被告双方在当时均表示服从判决。
2002年2月,被告的两笔赔偿款共计710多万元悉数到达连江县,连江县为此专门召开赔偿分配问题协调会,决定把款项分配到各个受灾镇。其中,晓澳镇分得400.25万元,加上存款利息收入0.49万元,共计400.74万元。
据当时的连江县政府办副主任邱旭明介绍,当时的分配方案定了两条原则:第一要直接分配到受灾户手中;第二,要专款专用,用于补偿损失,恢复生产。
2000年柴油溢漏事件造成沿海滩涂大面积污染(资料图片)
据记者了解,晓澳镇最初的分配方案中曾经提出将赔偿款的40%分配给受损户,50%用于海域环境保护、养殖区开发改造等建设,10%用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案件费用。但此建议遭到县里的否定,于是晓澳镇把这笔赔偿款分解到各村,具体为:百胜村142.30万元,晓兴街10.6万元,晓峰街17.90万元,道澳村177.79万元,长沙村2.3万元,赤湾村27万元,镇政府8.05万元。
受损村民:属于我们的钱为什么拿不回来?
“2005年5月份,我们听说村里正在开会处理赔偿款,以为可以拿到钱了”,晓兴街受损户林明太说,“可等来等去,我一分钱都没拿到”。
因为迟迟得不到赔偿款,2004年3月15日,晓江街144名养殖户一纸诉状把晓兴街居委会和晓澳镇政府告上法庭,连江县法院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起诉,“我们先后向法院递交了六次申请书,一会儿说委托书不合格,一会儿说只能单独立案,最后又说我们没办法证明单个养殖户具体的损失,证据不足”,这起官司的受委托人,晓江街村民陈运金告诉记者,因为诉讼负担和居委会不断做工作,原先的144户告状人现在只剩下1位。
陈运金还告诉记者,为了讨回赔偿款,自己找过各级信访、审计和监察部门,也多次向媒体求助,迄今为止已经花费了4万多元,“分到晓江街的总共才10万元,我们这样做,就是要讨个说法,明明是我们的钱,为什么就看不见呢?”
6月5日,记者赶到晓澳镇,根据厦门海事法院判决书中的受害养殖户清单,记者在两天时间里走访了晓江、晓峰、晓兴、道澳、百胜等5个村10多位养殖户,发现除了晓峰街村民获得部分赔偿款外,其余大多数受损户都没有拿到钱。“钱到了村里以后就没有动静了,我们也没地方问”,百胜村村民池和龙说。
“这就像警察帮我们抓住了小偷,却把我们的东西揣进了怀里,这样做有什么道理呢?”晓峰村村民李德勇愤愤地问道。
村、镇干部:我们没有不当得利
2000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油类含量比较
原本属于每个受损户的赔偿款究竟到了什么地方呢?走访中,不断有村民向记者反映,赔偿款“被镇里扣了”,“被村里充公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村民所言并非毫无根据。
因为不断有村民反映赔偿款问题,连江县审计局曾对晓澳镇政府2002年到200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在这份审计意见上,列出了关于晓澳镇和有关村(居)处理油污赔偿款的“主要情况与问题”:
百胜村的142.30万元被镇政府暂扣历来欠款47.43万元,其中2001年特产税21.40万元、2001-2002年教育附加费13.60万元,2001年训练费5.57万元,优抚费2.30万元,以及国债转贷息金1.56万元,引水工程欠3万元。道澳村的177.79万元,抵扣历来欠征地农转用规费8万元。晓锋街分配赔偿17.9万元,暂扣3.1万元。晓兴街分配赔偿款10.6万元,抵欠上缴任务2.6万元。
晓澳镇镇长陈钦告诉记者,自己到晓澳镇就任时,镇里已就用部分赔偿款抵扣各村拖欠的“三提五统”费用做出决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年经手此事的原晓澳镇镇长、现连江县监察局局长倪锦平认为这种做法“很正常”。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抵扣镇里的欠款之外,各村实际到位的款项被充为以集体收入,或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如百胜村余下的94.87万元,在扣除3.78万元的诉讼费之后,全部留作村集体收入,用于各村各项工程、还村借款、村干部工资等支出。道澳村将赔偿款中的58.11万元用于公厕、饮水设备、卫生清理等开支,晓江街付引水投资款3万元,修建公路、公厕等7.32万元。
“因为滩涂养殖季节性变化大,而且很多养殖户没有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具体的养殖面积和受损情况无法细算,这笔钱实际上很难发到每个受损户手上,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我们才决定把赔款用于修村道”,晓兴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三俤说。
经记者多方了解,晓兴街在抵欠上缴任务之后,还剩下8万元赔偿款,其中一个多家联营的花蛤场获得赔偿款3万元,最终用于修路的钱只剩5万元,据村民反映,这家唯一获赔的花蛤场有多名村干部参股。
“赔给花蛤场3万元,是因为他们在起诉的时候,曾经交纳过一定的诉讼费,而其他受损户没有交,村干部并没有不当得利”。陈三俤对此解释说。
污染造成养殖户损失严重(资料图片)
法律专家:私人财产不容侵犯
本该属于村民的钱能否充作集体之用?村民代表大会是否有权利处置这笔赔偿款?时至今日,村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争回属于自己的赔偿所得?在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之后,记者走访了有关法学专家,他们认为:在这起事件中,不管是镇还是村,对这笔赔偿款都没有处分权。如果有人擅自把这笔钱拿去抵作村民积欠的三提五统费用或者当作一种公益发展基金,都涉及到挪用和对受灾户财产权的侵犯,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福州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董耀华认为,当年向肇事邮轮索赔的诉讼主体为4000多个受损养殖户,赔偿款属于私人财产,原则上县、乡两级政府和各村民自治组织都与这笔赔偿无关,因为调查取证、找律师、申请诉讼等支出的费用,根据有关票据,可以在这笔赔偿款中扣除,剩余的部分应按时足额分发给各个受损户。
董耀华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代表大会只能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进行处理,因为这笔赔偿款的私产性质,村民代表大会无权对其做出“充公”决议。同时,建设公益事业所需要的费用,也不宜在交费者不知情、不自愿的基础上摊派。
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浩认为,当年各级政府通过努力帮助村民讨回赔偿款,是政府履行必要而正当的管理权利,但赔偿款到位之后,其分配过程应该是4000多户养殖户的事情,如果发生纠纷,也应当由具体的当事人协商解决,有关部门不应“越俎代庖”。更不能以“难以分配”为由截留该款项。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因为赔偿款已经“蒸发”,且在时间拖得太长,受损户单独举证困难的情况下,受损户要取回自己的赔偿款已不太可能,但有关部门应当对“蒸发”的赔偿款是否用于公益事业进行调查,弄清这笔钱的真正流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