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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反腐”的发展态势及推进对策
2013-04-10 08:21  点击数:      

  摘要:当前,我国许多地区和部门进行了“科技反腐”的大量实践探索,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成绩显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成为反腐创新的突破点,但在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监管手段革新上仍显滞后。下一步,“科技反腐”需要从领导层级、队伍组建、资金投入、制定规划等方面加大力度,着重在办案流程规范、权力监管、纠风惠民、执法监察等领域提升科技含量,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关键字:科技 反腐 趋势 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加大科技投入、推行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能够有效理清抓源治本工作脉络,固化和强化工作手段,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因此,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趋势,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监督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代表着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科技反腐”的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区和部门进行了“科技反腐”的实践探索,涵盖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诸多领域和关键环节,成效明显,但总体上仍处于探索建设阶段。
  (一)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成绩显著。依托经济发展优势和较高的信息化水平,浙江、上海、天津、深圳、广州、青岛等沿海地区“科技反腐”取得较大成绩,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一是普遍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平台和集中办事大厅,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效能。二是建立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对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进行标准化管理和在线监督。如深圳以创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突破口,先后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政府绩效评估和政务公开电子监测等五大系统。三是利用网络开展政民互动,通过网上举报投诉、政风行风评议、网络舆情监控分析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和政府信息来源,提高公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参与度。
  (二)重点领域和环节先行探索实施。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网络化建设与改造,通过流程再造、制度固化、无缝对接、关键控制和全程留痕,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全过程监控和动态预警,增强对关键部位监督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上海实行“制度+科技”,以建筑有形市场、规划国土、政府采购、社保资金、出入境管理为重点,对权力配置和运行进行了精细化管理。湖北建立了统一的招投标电子平台,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评标专家电子语音通知、不良记录网上公告,覆盖了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力争防止“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三)国有和集体财产监管成薄弱环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积累了数额庞大的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也迅速膨胀,这些国有和集体财产成为干群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由于体制不健全、产权管理多样化,使这些财产家底不清,职责不明,管理不规范,给少数基层干部留下“可乘之机”。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地区简单实行“拿来主义”,或者直接引入账务委托管理,或者统一推行“村账镇管”,或者在准备不足情况下仓促建设资产电算化管理网络;二是腐败行为容易滋生,现有机制下监管范围仅限于资金,监管过程仅限于事后,造成帐实不符,出现了“无力管、不愿管、无法管”的现象,导致资产闲置浪费、处置随意和使用效率低下;三是干群关系受到影响,由于上述财产交易不公开、收入不记账,资源处置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干扰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科技反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科技反腐”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并没有从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科技反腐”的重要性,认为只是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变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对反腐败总体形势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少数人甚至认为是政绩工程,花钱费力但效果不大。
  (二)存在部门利益保护及信息“孤岛”。一些部门和单位担心会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对“科技反腐”采取消极抵制态度,使信息资源只能在本系统内纵向流动,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不够,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三)发展不均衡,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起步较早地区和单位,“科技反腐”已经在多个领域推开,成效明显;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则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尤其在软件开发和维护的投入方面,悬殊较大,从数十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目前“科技反腐”主要运用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腐败易发高发的领域,网络系统的信息量明显不足,仅涉及对执行权、监督权的程序性规范,较少涉及决策权。在打击腐败调查取证方面,也应用得不够。
  (四)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整合。由于设计思路不一,重点不同,方法各异,各系统之间缺乏同质性,纵向、横向联系不足,各地区普遍重建设、轻整合,存在重复投入、数据库之间缺乏接口等问题,“科技反腐”的边际效用仍未充分发挥。
  三、“科技反腐”发展的建议
  (一)注重统筹谋划,努力实现“科技主导”
  1、统筹力量,高位推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别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反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各业务处(科)室专业人才组成工作专班,形成高位推进、协调运转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纪委常委会要定期调度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做到“凡是有利于全覆盖的事情,都要全力支持和解决”。在推进方式上,应采取“办好试点、总结推广、全面推开、形成体系”四步走的方法,稳步推行。从“制权、管钱、用人、公开”的业务角度,选择一批制度建设到位、微机网络健全、信息技术完善的单位,专题研究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思路和方法,力求研发一批专业软件,形成一批经验成果;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地方、系统、行业或部门为轴线进行全面推广,构筑覆盖重点行业、核心部门的完备体系。
  2、统筹规划,科学推进。科技手段防治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长远规划,突出科学性。为此,我们要站在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制定出台适用一定年限的《科技反腐总体规划》,使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发展有章可循、有纲可依。要围绕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目标,统一规划,确定总体框架、目标任务、防治内容、功能设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定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横向和纵向之间的关系,着重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防止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的问题,确保工作目标一致,建设步伐同步和工作成果共享。要着眼长远,面向未来,保持一定的前瞻性,为实践的不断发展留有扩展的空间。为保证《科技反腐总体规划》的有序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确定本级先行的建设模式,由信息宣教等相关科室负责系统开发的统筹和接口标准的统一,各地各部门依照该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构成总分结合、任务明确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规划体系。
  3、统筹资源,创新推进。一是整合本地资源,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科技防治腐败工作加快推进、健康发展;联合各级政府的信息网络中心,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网络资源、业务信息资源和基础设备,实现硬件设施的快速建立健全。二是挖掘内部资源,通过信息科技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提升纪检监察系统科技研究、开发、应用的整体水平,对现有的信访、案件、信息、红机专线网络进行升级改造,纳入“创新引领”工程进行统筹推进。三是借助社会资源,通过市场调研、政府招投标、联合攻关等手段,与具有一定资质和信用等级的网络通信、软件研发、信息服务等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为”科技反腐”工程的快速推进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全覆盖”
  在大力推进”科技反腐”工程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海量信息”和“覆盖全面”的特点,有效结合纪检监察业务信访渠道、案件线索、受理查办、审理定性等内控机制以及执法监察、权力监管、纠风惠民等对外监督领域,全面实现“人脑+电脑+制度”的监控,提高科技反腐水平,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促进办案权力的适度分散,达到“权力制衡和数字办案”的目的
  传统官府衙门办案低效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结构失衡,从而产生个人专断。因此要防止办案低效就必须防止权力的过分膨胀,通过适当的授权与分权来实现权力间的相互制衡,从而实现权力分配的最优化组合。相较于公检法等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监察、案件审理等办案科室间制衡监督的力度比较薄弱,若引入“科技防腐”的理念,建立“数字化电子办案指挥系统”,通过建立身份认证、线索监控、办案指挥、案件流转、审理认定、申诉控告等业务流程模块,将相关案件科室的办案权力和制衡关系固化,从而实现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和突破大要案的能力。
  2、大力推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拉近两端、压缩中间”的效果
  目前,全国许多地区都在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但各地区、各部门推行的力度和覆盖的程度差别很大,这种差别直接影响了行政权力这张“全国大网”的编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权力法定、程序固化、裁量限定,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察监控,从而形成“不敢贪”机制和“不能贪”效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权力运行过程来分析,电子政务通过网络通信技术构建虚拟的政府组织形态,冲击着传统政务条件下的权力等级体系,使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不断扁平化。管理幅度的扩大与管理层次的缩减,使得权力重心开始向下转移,有利于缩短上下级的距离,使信息纵向流通加快。电子政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了操作执行层和高层决策层的直接沟通,使得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界线变得日益模糊,这样一来,中间管理层大幅缩减,从而大大减少了原本容易产生腐败的中间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他们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限。电子政务导致公共管理层次的减少,意味着管理环节的减少,也就意味着发生在权力运行过程之中的寻租机会的减少,这就有利于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3、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提升财务监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水平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投入力度的加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快速衍生和膨胀,传统的局限于一县一区范围内的粗陋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庞大财产规模的监管需求。有鉴于此,如果能够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广的区域出发,采取“条块互动、上下推动”的方式,以地方、系统、行业为轴线,通过提升监管的主体级别,扩大参与监管的范围,实现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监管,构筑市、县、乡、村的多级联网监控体系。管理和监控软件系统应从保证“三资”数据的安全性出发,在市级以上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设置总服务器,在县、镇、村分设监控端口,终端单位不需要安装专门软件,只要登录网络就可以进行“三资”账务处理或监控,搭建起市级监控、县级审查、镇级核算、村级公开、群众监督为一体的管理平台,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不公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该模式有利于规范基层干部用权行为,压缩基层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空间,确保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推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新轨道。
  4、明确国有资产产权归属,着力解决“管理滞后、监管乏力”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加强政权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体制不健全、产权管理多样化,给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带来许多困难,也为贪污腐败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如何明晰产权主体归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使资产得以优化配置、合理有效地使用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新的管理思路应遵循“改革、规范、盘活、提效”的原则,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公务仓制度为重点,采取日常登记、定期会商、协同检查、信息联网等手段,使资产购置、资产调配、资产出租、资产移交、资产处置全部纳入系统的动态监管之内,从纵向上实现省、市、县多级联网,从横向上实现国资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协同监督,最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具体来说,一方面要规范流程,做到国有资产信息的全程监控。财政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坚持优化购置、集约调配,加强从入口到处置报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加强对资产的审计监督,重点监督国有资产收益缴库情况;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纪执法,对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核算中心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做到帐实相符,实现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并建立资产管理统计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变过去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另一方面,按照“规避风险、集约使用、盘活资产、放大效益”的原则,着重在规范资产处置、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和资产利用效率等方面加大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公开竞价招租,取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缴入财政;严格按规范程序处置闲置资产,整合资源,特别是对超标准配置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小汽车通过财政部门调剂后仍有闲置的实行公开拍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虚拟资产盘活处理,公开拍卖各汽车客运线路、公益性广告、出租车经营权以及各项无形资产,收入按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可以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优质资产组建成立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使国有资源向国有资本转化,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5、提升执法监察效能,着力缓解“人少事多、专业不精”的矛盾
  当前,执法监察工作覆盖行政审批、保障房建设、国土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投标、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诸多事关民生民计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相关行业管理系统也自上而下建立了成套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如国土系统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网络”,并以此为依据定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中央治工办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动和互认共享;部分地区开通远程电子评标和监控平台,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部分地区研发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提升交通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部分地区探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化管理模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管理服务。新的执法监察模式是以“重点监察、定期审查、分级负责、网络管理”为原则,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电子监察系统与相关行业领域的信息网络的有效对接,实现从现场执法监察到网络审查、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的转化,以达到执法监察“看得见、管得着”的效果,确保执法监察无盲点。同时,能够避免给别人充当简单“劳动力”,陷入具体事务的“泥潭”之中,有利于找准自己的工作位置,从宏观层次解决问题的本质所在。当务之急,我们要以关乎国计民生、信息网络健全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与主管部门分级对接、同步建设、逐步完善为手段,通过执法检查网络及时掌握相关领域情况的动态更新,切实缓解人少事多、精力不足的矛盾,达到执法监察重点突出、监察有序、高质高效、防范有力的最佳效果。(张秋月 作者系中共徐州市贾汪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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