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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印发《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4-07-04 11:10  点击数:      

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印发《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玉环县委     

2014年5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玉环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全县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具有玉环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上下必须从思想上切实警醒起来,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坚定不移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反对腐败,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做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必须以我县当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基准点和着力点,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下大力气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着力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制度,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进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到2017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群众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推进重点工作(项目)中的执纪监督作用,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2.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清理、机关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玉环实际,制定和落实公务接待、机关差旅费管理等方面制度,健全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行为。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执行规定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3.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每年确定一批整治重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使一些久治不愈的作风“顽症”得以破解。当前重点要狠刹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吃拿卡要和“生冷硬拖”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以及公职人员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分配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4.不断细化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既要进一步细化上级有关规定,使之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又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解决“四风”的机制制度。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和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机制制度。出台公职人员治庸问责办法,进一步促进公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完善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工作,建立“否定事项”报备、公示制度,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关键岗位履职情况动态监管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职、管理到位、优化服务。加强对“四网融合”便民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天候受理、全方位服务、全社会参与、全过程监督”的办事服务体系。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1.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措施,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2.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等机制,提高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办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加大实名举报办理和奖励力度,加强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之间、各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业务室之间,涉腐信息互通及案件线索传递和移送制度。实施案件线索定期排查制度和统一管理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案件突破机制。针对当前腐败案件特点和规律,全面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办案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办案人才资源库,增强办案人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谈话突破、信访谈话、组织协调等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办案协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组织人事、税务、审计、房管、金融、电信等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四是要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纪审理案件,深化和完善案件公开审理、涉刑案件刑前处理制度,认真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和执纪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受处分党员定期回访制度,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五是要建立以查促防机制。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3.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办案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等行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办案程序,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基层办案指导督办机制。重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违纪违法对象的申诉权利,充分体现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4.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组织和本人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原则,鼓励和敦促存在问题的干部主动如实讲清问题,对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的干部,应依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信访举报不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建立健全自律用权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条规、从政道德的警示教育,深化读书思廉。加强廉政风险干预工作,丰富干预形式和内容,提高干预时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干预工作全覆盖。实施阶梯式教育套餐机制,健全完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查制度,形成任前廉考、年度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查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县委党校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2.建立健全规范用权机制。全面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着力推进全县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电子监察系统等六大网络平台,全面构建网上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加强动态预警。落实源头治腐各项改革举措和要求。全面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工作机制,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等各项改革,推行改革举措后评估和廉洁性评估制度。落实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办法,着力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中利益冲突问题。完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行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全覆盖。规范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审计等机关合力加强预防腐败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阳光”用权机制。深化拓展“阳光工程”建设,巩固和完善人大、政协、媒体合力推进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实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实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全面推进乡、村两级资源、资金用权公开。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县委、县纪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继续做好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试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制定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各人民团体在强化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大监督机制。

4.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用权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存取短信实时提醒、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等制度落实,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阳光村务”,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细化村监会工作项目,健全村监会积分管理、评星晋级等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监会的指导和考核,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加大村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力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推进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

三、工作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

(一)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担负起领导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制度。实施“签字背书”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查处相关当事人,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积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工作主业,进一步突出强化执纪监督、严查腐败案件和作风案件等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意见,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建立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领导的有效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深化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统派直管”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牵头协同的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等机构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承担《实施办法》工作任务的各牵头、参与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实施办法》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具体办法,完善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党的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注重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综合效果。

(四)进一步培育和强化全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崇廉体系,制定全社会廉洁教育工作计划,把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通过廉政大讲堂、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崇廉体系建设,推进“环岛清风行”廉政文化品牌向纵深发展,注重发挥教育基地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培育良好的民风社风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意识,并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为倡导廉洁从业、廉洁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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