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近日,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制定推行“负面清单”,把预防的关口前置,做到提醒在前、施教于先。
“负面清单”从“微腐败”、 “小腐败”着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人事、公共服务管理、财经管理、差旅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生活交往等10个方面75种负面行为。为各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厘清不能触碰的“雷区”和“红线”,戴好思想上的“紧箍咒”。
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下一步将加强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负面行为坚持“零容忍”,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