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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0-30 17:41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日至5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办进行了巡察。7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716日,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办立即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728日,召开市委办巡察整改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长、挂靠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制定《中共玉环市委办公室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各责任科室认真落实,根据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期限,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警示提醒约谈2人,工作提示约谈21人。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高质量服务市委工作存在不足的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各党员干部扎实用好“学习强国”“微党课”等网络学习平台,主动自学,形成了全办党员干部主动自学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时,充分发挥市委办中枢机构作用,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部门沟通联系,努力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较好地完成了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安排。三是强化实地调研。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将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玉环的生动实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玉环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海岛实践样板的思考》《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控制和化解玉环市村级债务的调查与思考》等调研文章,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参考。

(二)关于考核台账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结果收集流程,在继续保持评分结果多轮核对的基础上,对评分表审核把关设立双岗。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分表,一律退回;对超过最终截止日期的评分表,一律拒收。二是规范管理。从严规范日常考核台账管理,强化考核业务知识培训,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台账,确保考核有理有据有权威。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2015—2019年考核资料,制作各年度考核资料汇编,对乡镇(街道)和部门评分表进行逐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要求其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责任人,制定印发《中共玉环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和成员述职报告中,明确由单位“一把手”总管意识形态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成立由5名年轻干部组成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互联网舆情分析研判,并加强信息报送审核把关,杜绝发生政治错误和内容差错。

(四)关于党内法治建设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及时向上对接,明确由法规档案科负责向台州市委办对接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二是做好超前谋划,针对下一年度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事宜,落实专人及时向上对接,确保每年度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接待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严把接待标准关,坚持每月结账,杜绝不规范现象。截至目前,未发生违规接待情况。二是严格接待审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及来访人员,原则上一律不予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对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手续不全的接待不予报销。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在支部主题党日、办公室全体大会等会上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促使全办人员深刻理解公务接待的新规定、新要求。四是对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日常保养维修,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使用专用加油卡加油。二是严格实行出车审批,规范公车使用台账,实行公车事先申请、审批核准、统一调派制度,杜绝违规行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二)关于“清除文山会海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各科室(挂靠单位)认真学习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文件精简、会议压缩等具体要求。二是从严审批。要求各科室(挂靠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减负相关文件要求,从严控制行文审批,从严控制会议安排,从严控制督查活动,确保文件大幅精简,会议明显压缩,督查更加规范。三是已对相关责任科室开展工作提示约谈,确保基层减负。

(三)关于“党史编纂工作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已经市委组织部抽调市台办、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共6精干力量,组建县志工作专班,集中攻坚。二是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任务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时时掌握工作进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截至目前,《玉环县志(19892016)》已进入复审阶段,复审稿稿件已寄复审会评审专家,并同步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意见,预计10月中旬召开复审会。目前已与中华书局协调商定书号申领事宜,预计今年年底前进入出版程序。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报备。严格按照玉县委办〔201514号《关于加强对县级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对未及时报备的,已完成补报;要求每月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一次自查,杜绝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强化学习。在全办会议上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加深各科室和业务人员对文件精神的理解,避免出现“三重一大”报送不规范的情况。三是提高认识。已对相关责任科室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六)关于“个别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科室长会议,要求各科室及时更新各科室业务工作有关的工作制度。二是已落实专人收集财务、人事、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最新制度文件。三是目前已启动内部管理制度更新工作。四是已对相关责任科室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七)关于“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日常监管还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及时开展廉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约谈4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挂靠单位)廉政约谈17人次。二是各科室已确立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并做好归档工作,确保谈话记录真实规范。

2.针对财务管理不到位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已全数退还长期挂账往来款,并严格规范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对报销手续不全一律要求补齐资料;对不符合报销事项或超出报销事项范围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在全办开展财务相关制度学习。四是相关业务科室稿酬发放制度已更新完善。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议事规则学习,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严格规范上会流程,不搞临时动议,充分酝酿议题。二是已落实专人负责班子会议会前协调与会议记录,确保议题讨论成分,会议记录客观真实。三是已设置民主集中制“提醒卡”,在班子议事决策时,提示主要领导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发言。三是已对秘书一科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已落实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台账整理工作,且相关会议记录均已分类记录。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严肃召开支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全办工作会议等,避免工作会议与党内会议混淆套开。三是已对党支部相关人员、法规档案科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未足额收取部分党员党费的整改。已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党员每月的工资和党费收缴比例,及时核算缴纳基数,目前已重新调整党费缴纳标准,并按时完成党费缴纳工作。

(三)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对近期新提拔或试用期转正的中层干部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已按规范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加强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有关干部选拔的最新政策和动态,做实做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已对责任领导以及秘书一科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四)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时时关注支部党员发展情况,并规范做好入党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二是要求入党相关介绍人及时做好培养工作,确保各类入党材料真实反映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状态。三是要求支部各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支部选举换届等办法,确保支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下一步,市委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同时,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三是转化成果推进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全办人员政治素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强大动力,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体现到市委办实际工作和具体实践中去,始终围绕市委中心,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为玉环全力打造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成为“重要窗口”的“美丽示范点”贡献应有之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22912;邮寄地址:玉环市委办(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6),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swb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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