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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23 14:37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4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进行了巡察。7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大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机关党组分别于7月9日和7月21日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织、财务、制度四个整改小组,具体承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整改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研究出台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13个突出问题进行细化分解,确定了29项整改任务、44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承办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并罗列整改清单,建立挂牌销号制度,确保不留“盲区”、“死角”。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先后2次牵头召开整改小组会议,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注重寻根溯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44项整改措施中,有7项比预定时间提前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的,教育提醒约谈7人,清退相关费用168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关于部分委办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重点课题调研制度》,规定常委会领导干部和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民众关切、监督议题带头开展调研,每年牵头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巡察反馈会后,已形成《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情况的调查报告》等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出台《玉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各项流程,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并对近5年的227件次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了梳理归类。三是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引导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今年以来,已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询问、旅游设施和旅游招商项目进展情况专题视察等监督活动,组织代表调研70余次,同时加强了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跟踪监督,推动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妥善解决。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专门就改进审议组织形式、加强审议意见督办、强化履职约束管理等作出规定,务求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四是深入学习《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充实完善《玉环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若干意见》,建立《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定期走访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召开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多举措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严格按照省、台州市人大相关规定,规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的用途,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2.针对关于执行和落实制度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重温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3]2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对照问题进行自我剖析、逐条整改。二是借鉴台州市人大机关等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梳理财务管理、请假报批、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就会议、培训、出差、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事项,制定了一整套的办事流程和审批标准,并强制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着力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机关党组书记上主题党课,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申完善台账资料、参会人员记录笔记等注意事项。同时,制定出台《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专题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从严从实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出台《玉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对外出学习考察、请假报告等作出明确规定,重申了纪律要求。二是出台《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谈心谈话的分工、范围、内容、时机、形式和要求,并按照重要事项“六必谈”规定,陆续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约谈。三是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沟通,梳理出人大机关近年来漏报的6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补报说明。同时,努力厘清人大机关需要报备事项的内容、范围、时间及要求,强化机关党组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意识。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经办人员重温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增强规范操作意识,加强机关办公设备日常管理。二是出台《玉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内部审计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根据《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玉市委发〔2020〕45号),严格按照省、台州市人大相关规定,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用途、标准、拨付、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纠正现金支付方式。

3.针对关于工作方式未能与时俱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代表补贴、培训费、交通费等的支付方式进行改正,杜绝出现使用现金支付问题。二是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台市委办发〔2015〕5号)等有关规定。三是规范会议费审批制度,细化了对会议经费组成要素的审核。四是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重申了报销差旅费必须附上通知文件、外出审批单等依据,并说明出差事由。

4.针对关于经费支出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费的审批、审核和报销手续,堵塞超范围支出漏洞。二是适时组织后勤、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增强及时报销、销账的意识。坚持机关财务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每月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加强内部监督。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对工会活动相关流程进行了学习研究,要求今后工会活动支出费用报销,必须附上活动方案、参加人员名单等附件清单,切实纠正不规范列支问题。

5.针对关于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中央、省市关于津补贴发放规定开展了自查,并纠正发放不够规范问题。二是完善了出差报销制度,加强对差旅费用报销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于“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不够牢固”方面

1.针对关于机关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想方设法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的工作链条,坚持每月召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促进党组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建立健全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程序,明确专人记录,做到会议各项要素齐备。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履职评议等制度,发挥好机关党组承上启下和机关党建引领作用。

2.针对关于机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鉴于人大机关党组刚组建不久、在体制机制上有别于其他部门党委(党组)的特殊情况,积极探索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思路和方法。根据整改要求,机关党组书记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党课。5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机关第一党支部和党总支进行了换届选举。

3.针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党组专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分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第一党支部举行了组织生活会,分三个党小组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组、党支部、支委会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登记应到、实到人数,做好与会人员签到。

4.针对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重新进行了学习,强调紧急突发事件等重大事项也必须及时报告,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入心入脑、应报尽报。二是对4名退休市管干部的出国(境)证件予以收齐保管,并在会议上特别强调,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须严格履行书面报批手续,返程10日内上交证件,做到一用一领一还,同时责成办公室强化资料档案收集、保管工作,严格证件集中保管、领用制度。

5.针对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并请办公室人事干部列席学习,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人事任免程序。二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就2018年的个别人事事项向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补报说明。

6.针对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反馈会后,机关党组坚持将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议事日程,至今已组织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问题2次。加强人大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利用代表网格化履职、进矛调中心等途径,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要求机关党员干部时刻注意网络言行,对一些小道消息、消极言论提高警惕,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旗帜鲜明加以制止。

下阶段,市人大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不断扩大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有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好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并坚持以小见大,注重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继续找差距、补短板,着力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予以改进。对个别仍有不健全、不合理的事项,再予规范和调整,努力构建严格、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夯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教育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10332;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17600;邮箱:yuhuanr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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