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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门:做好四篇“微文章” 打造清廉村居升级版
2020-09-11 16:41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全面从严治党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省纪委出台的《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二十条”举措,正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有力总结和提升。楚门镇着力做好四篇“微文章”,打造清廉村居升级版。

强化“四责协同” 畅通末梢“微循环”



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向村社党组织延伸,重点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格集体三资管理”等村社最易出风险、生腐败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上找问题、抓补漏、促整改。

村社党支部要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村实际全面梳理与集体经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干部权责项目,村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认领项目,形成“主责清单”向村民主动公开。楚门镇蒲田村就曾在村民较为关注的小微企业园项目实施上,村党支部牵头、村委会实施、村监会监督,公开管理流程和财务明细,罗列出“村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收受施工单位好处”等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注明相关人员联系方式,随时接受监督投诉。

镇级层面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固本强基”相结合,通过每月督查通报基层党建项目进度、每季召开村社主职干部述职述廉会、年终召开村社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会、健全村社干部廉洁档案动态管理等,让“四责协同”机制在“神经末梢”畅通循环。

盯紧“四小事项” 规范农村“微权力”


围绕村级监督中信息公开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小微权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从规范农村基层“小微事项”入手,对“小微权力”“小额资金”“小型工程”“小类事务”逐项明确管理要求、决策程序和审批监管流程,梳理农村基层“四小事项”约束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把村级模糊的权力变清晰、抽象的权力变具体,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近几年,楚门镇一直坚持把监督“微权力”运行作为“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公决票决、民主恳谈听证、村民询问质询等制度;制定楚门镇村社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二十条及楚门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以漫画形式在全镇各村、社区巡回展出;率先在蒲田村、东兴岙村试行“指尖财务”一点通,深化 “三务”公开,并逐步在全镇各村社推行,使“小微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实现农村权力寻租“零空间”。


  借力“双察延伸” 严查基层“微腐败”



以巡察向村社党组织延伸和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基层延伸为契机,将农村巡察与监察体制改革相结合,一手抓农村巡察“全覆盖”,一手抓监察监督“全覆盖”。

把政治体检、权利规范、信访化解作为切入点,在巡察中充分运用扶贫遍访、开门接访、主动下访等多种方式,深挖彻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严查严办,有力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同时,探索监察办公室与村(社)监会的有效衔接,以村(社)监会成员为主力,组建21个监察联络站和106人的监察联络员队伍,建立村社廉情监督机制,使群众诉求可以第一时间直达镇纪委和派出监察办。

近年来,楚门镇纪委一直致力巡察监督和监察监督的双重震慑,切实破解基层“最后一米”的监管盲区。2016年至2019年,全镇自办案件分别为0件、7件、10件、12件,逐年上升;而信访案件量分别为16件、16件、7件、7件,大幅下降,“一升一降”展现了制度优势正在实践中逐步转化为反腐实效和治理效能。


  深化“三治融合” 探索治理“微模式”



大力弘扬乡贤文化,结合美丽乡村、文化礼堂等建设,从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度挖掘整合清廉文化资源,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运用道德和文化的力量“以文化人”“以德治村”。同时,注重 “党建+清廉”“管理+服务”双推进,借助专业社工机构,把“清廉村居”建设、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自治管理深度融合,整合村民代表、威望人士、无职党员等多方资源,培育农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组织,通过“政府推动、机构引导、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等方式,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村社治理“微模式”。

这些年,楚门镇在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上一直先行先试。在镇级层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天宜社工服务社”,让专业的社工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引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在村级层面,则致力打造“一村一品一特色”的清廉品牌,蒲田村大力弘扬“经学之乡,戴礼故居”,以“和合”为核心,推行村干部“五不”承诺;北渚社区山北经济合作社拥有一支成立20多年的“清账小组”,坚持每半年对账目进行一次清账;东兴岙村则连续16年坚持每季将村级账务明细发到每个村民手中,实现人人监督、时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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