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于组织对你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决定对你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函询,请你如实回复。”近日,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向一名党员干部送达了《函询通知书》。类似这样的谈话函询,在玉环市监督执纪工作中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原则,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强化分析研究,区分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式处理,对一些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谈话函询进行提醒,及时 “咬耳扯袖”,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严防“小病”演变“重疾”, 切实发挥谈话函询警示提醒作用。
近日,龙溪镇纪委收到群众来电举报,反映山里村小区联建房分房过程中,党员干部张某土对抓阄选定的房子位置不满意,试图利用村干部职权私下调换房子位置。
“请你就群众反映本人的问题如实作出书面说明,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说明送回镇纪委。”调查组对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决定采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并于当天下午向陈某土发出作出书面说明的函。
次日一早,陈某土就拿着书面材料来到镇纪委,主动向组织承认了错误。原来,山里村小区联建房建成后,村集体组织建房户进行抓阄分房(五户未按期交齐建房款的村民没有参与)。分房结束后,陈某土发现一处位置更好的新房还没被抽中,心想着日后父母养老照料方便,就向村班子提出私下更换房子,他的这个想法并没有得到村班子同意。还不死心的陈某土后来一连几天又找村班子沟通,但都被他们制止,最后只能作罢。
“组织对我的这次函询,让我充分意识到党员干部要有别于普通群众。当时出于照顾家人的考虑,提出了这个错误想法,没想到造成如此不良的影响。这件事情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我将从严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党员。”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陈某土后悔地表示。
谈话函询并非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对一次函询没说清问题的,及时再次谈话或者函询,并适时开展问题核实;对谈话函询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及时转初核或立案审查调查。
今年11月,经监察联络站信息员反映,玉环市芦浦镇漩门村存在违反防疫规定未经审批在宗教场所举办活动问题。该村主职干部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函询,只是简单否认并表示不知情。
“你怎么函,他怎么答,看似没问题,但问题真没说清楚。”于是,芦浦镇纪委对该村干部进行当面约谈,要求其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该干部详细交代了村中举办上梁活动,他作为村书记确实知情,但因其当时正外出办事便没有过多询问,而是默认了分管村干部举办活动的想法。此后,芦浦镇纪委对2名村干部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经过此番谈话后,相关村干部深刻进行反思,并严格审批手续,认真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宗教场所的常态化管控措施。
“通过开展谈话函询,针对反映的问题,让干部说清楚,给予其说话的机会、改过的出路,既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信任,也考验了干部对组织的忠诚。”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仅掩盖不了自己的问题,反而会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受到更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