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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玉环分中心分党组关于巡察组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2-22 09:11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76日至9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玉环分中心分党组(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1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直面问题责任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求每个科室、每位干部都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都要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要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后持续抓好落实。

(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攻坚克难,逐一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盘点,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印发了《中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玉环分中心分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将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三大类11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了整改落实具体方案,所有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周密严谨、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果,收到实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整改工作,研究处理重要问题;班子成员就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分别同分管科室进行协调部署,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小组先后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难题,督办整改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并注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5人,批评教育1人。

二、狠抓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公积金提取审核不严,出现骗提等情况”问题。一是强化工作人员及网点工作人员公积金制度学习,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公积金提取审核把关,堵塞骗提漏洞。二是积极追讨已发生的骗提案件,按照规定通过函告骗提人所在单位。

2)针对“楼盘贷款资料审核不严”问题。一是组织贷款管理科对所签楼盘资料进行复查,按照规定要求缺少资料的房产公司补齐手续。二是下阶段将严格审查新签楼盘贷款资料,确保贷款楼盘备案手续真实、完整、规范。三是选调1名业务骨干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监督,严格要求窗口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料的核实和审批工作。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历年沉淀资金清理工作进度缓慢”问题。加快对历年沉淀资金的清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处于长期休眠状态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通过发函、张贴公告等形式,已对部分休眠账户进行了清理。针对未清理的账户,我中心将继续通过发函、张贴公告等形式积极联系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及社保等单位,协助查找失联的休眠账户户主,并实时报道剩余账户处理情况。

2)针对“实施资金竞争性存放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本中心公积金提取、贷款、保值增值及其他正常业务需求后,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筹调剂。严格按照《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银行竞争性授信实施细则》规定,对大额资金存放进行公开招标、竞标。

3.关于“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执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定(试行)》,未对骗提公积金按骗提金额的5%进行罚款”问题。一是按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要求,对已发生骗提的,当事人积极配合且及时退回款项的,可免骗提金额5%的处罚金。对于骗提未退回的案件,我中心已通知其本人及函告其所在单位,并协同该单位进行追讨款项。二是下阶段将继续严格执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定(试行)》,在法定期限内对骗提款进行及时追回,如遇不配合拒不退款的,将严格按骗提金额5%的罚款处罚。

2)针对“诚信惩戒力度有待加强”问题。加强诚信惩戒力度,对骗提公积金人员进行函告当事人所属单位的处罚。我中心已向骗提公积金人员所在单位补发告知函,目前该单位所属的纪检单位已来我中心调取骗提档案,正在处理中。

3)针对“案卷管理不完善”问题。一是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逐步实现档案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促进长效管理。三是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单位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员,促使档案工作形成管理网络,做到统一协调、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切实提高各科室的档案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对学习内容专人规范化记录,中心组成员按时上交学习总结或学习心得。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方面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实”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党组统一部署、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自上到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责任状,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地的良好氛围。

2)针对“执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召开年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会,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汇报2020年度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规定,开展好本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全体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漏报现象”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中心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对漏报事项全部进行了补报。

6.关于“培训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强化内审把关,推进管理程序规范化、支付行为严格化。开展专项清查,对应退款项共计1600元进行退款,并上缴国库,同时在单位内部通报此次超标准报销问题。

7.关于“公房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已将玉城街道珠城东路面积为143.65的房产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统筹调配使用。并制订出台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8.关于“办公楼装修工程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管,按规定扣留工程款项,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和决算等流程规范化建设。

(三)在“聚焦党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牢固”方面

    9.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抓好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党内重要政策法规精神的传达贯彻。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以便及时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并安排专人专本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党组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在党员会议上组织党员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公积金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让红脸、出汗成为一种常态,提高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和人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本单位在编人员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再摸底。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中层干部及录用任用编外人员,确保选人用人公正、公开、民主。三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组织程序并及时向组织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征求意见。四是党组会严格按照规定研究干部任用事项并做好记录。

三、突出持续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下阶段,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深化改革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领导带头,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继续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上下功夫,按照整改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主动担责不避责,积极履责不推责,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末端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做到不松手、不减压、不断线,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跟踪督查,坚决做到善始善终。

(三)注重着眼长远,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强化依规治党,查漏补缺,健全规章,对于已整改的问题,着力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形成强有力的刚性制度约束;对因体制机制原因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台账,敲定任务书,明确时间表,真改、深改、长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贯穿到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用管党治党成效推动中心追赶超越。

(四)坚持真督实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用党章党规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切实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五)抓好成果运用,进一步推进公积金事业发展。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谋发展、抓落实到有效举措和强大动力,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逐步扩展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功能,推进个人业务网上办理。认真抓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服务品质。继续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建设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推进公积金事业发展,为玉环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38343;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兴西路31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4208528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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