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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2-22 09:15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77日至92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1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借助机关集体学习、研究考核工作等时机,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中层干部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先后3次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讨论修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初稿。2020年11月25日,制定下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根据问题整改难度,实施分类整改。建立整改工作进度周报制度,每周梳理汇总问题整改进度,并向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做好书面报告。以召开班子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为契机,听取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整改工作进度汇报,梳理存在的困难,研究改进措施。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5个问题已全完成整改。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2件)、了结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教育谈话21人;清退相关费用3957元。现就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具体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扣玉环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改变一定程度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比如,局党委根据上级关于压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的部署要求,率先台州市各县(市、区)出台一项创新性制度即《玉环市安全生产述职制度》。

2针对“机构整合和职能融合亟待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下发《关于做好专项预案修编和上报工作的函》,组织专项预案牵头部门修改和报送各行业领域专项预案34个,并推动市政府批复印发。组织全市地质灾害人员转移疏散和物资调度等演练,提高乡镇(街道)、部门和民间救援组织协同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的能力。牵头召开2次防御寒潮工作部署会,启动2次防寒潮四级应急响应,统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力量,共同落实防寒潮各项工作措施。提请召开全市平安建设暨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治工作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下阶段工作措施。2020年12月22日,推动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2位副市长开展首次安全生产述职;发函要求《玉环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上报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并汇编述职报告。今年3月份,计划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契机,推动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开展述职。

3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谋划不够,工作前瞻性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度。邀请专家主持编订应急管理领域的“十四五”规划,谋划“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领域总体工作布局;研究全市“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等3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参考。

(二)关于“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设置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分开记录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内容,将资金使用和应急管理业务等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议范畴、组织人事和党建等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范畴。

(三)关于“对协会及所属中介机构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完成对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三轮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排名情况,目前有1家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并责令停业整顿。指导市安全应急技术协会先后出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服务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自律公约(试行)》、《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诚信履约金制度(试行)》等制度。经过综合评定,2020年在我市开展业务的16家中介机构中,有3家被台州市应急管理局评定为A级、10家被评定为B级、2家被评定为C级、1家被列入退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单。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契机,向局党委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通报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听取年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向市委报送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组织开展规范机关干部网络行为专项行动。策划新闻发布会主题,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

(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安排学法计划和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以学习新闻通稿、观看宣传品等形式,先后两次组织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年初部署、年中分析、年终总结等规定动作未做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印发《市应急管理局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的报告》,总结2020年度政治生态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整改措施。印发《中共玉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梳理总结全年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情况。每月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和约谈等工作。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约谈清单》,组织局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等层次,开展约谈21人。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线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100%全覆盖。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借助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等时机,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会议精神。

(二)关于“内控制度建设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控制度建设缺失”、“内控制度未及时更新”、“内控制度建立无依据”等三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通过修订、新建等办法,制定《机关作风和效能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30项。制定《财务管理规范》,规范财务审批权限。

2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督促机关干部职工做好按要求出勤指纹打卡、书面说明未打卡原因等工作;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资金使用、车辆定点维修等要求。由分管领导和2017年以来因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被处理3名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督促平时遵守工作纪律。

3针对“在巡察期间,其中1名工作人员仍存在无故旷工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开展约谈和日常督促的同时,启动对该名工作人员的政务处分立案,并对该名工作人员作出记过处理。

(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未事先审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填写事前审批单,经批准后进行接待。公务接待结束以后,经办人和领导在发票上签批报销。

2针对“超标准、多批次接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分层次约谈,对涉及超标准接待、多批次接待的人员进行约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杜绝超标准、多批次接待。

(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本单位公务用车被其他单位长期借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发函督促南部湾区引水工程(玉环段)建设指挥部归还借用的市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所属车辆。为支持南部湾区引水工程建设,经过协商,和南部湾区引水工程(玉环段)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车辆借用协议书》,将车辆借用给南部湾区引水工程(玉环段)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针对“执法用车使用超范围”、“未实行定点维修”、“公车台帐记录不齐全”等三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将执法用车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发放公车使用管理台账簿,督促驾驶员做好记录。制定公车维修审批单,经批准后进行公车定点维修。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虚报培训预算资金、培训教材购买、印刷及使用不合常理、空提空挂组织费等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培训预算资金,2020年1月开始,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学校已不再计提组织费;2021年1月开始,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学校资金纳入局公账统一管理。原培训学校账户结余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

2针对“截留并违规使用历年结转结余财政资金,违规从下属单位经费中列支职工停车费、临聘人员考核奖,违规发放福利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混用各级各类资金,票据报销缺乏合规性审核,固定资产超标准采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违规发放福利费问题系账务列支不规范,现已按规定进行调整。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励福利专项整治,深入自查自纠。修订《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标准发放编外人员考核奖。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和固定资产采购,严格经费列支范围。规范使用各类资金,杜绝混用。

3针对“培训学校培训教材的购买、印刷、使用等过程不合常理,存在极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实现培训教材统一向省宣教中心购买,严格出入库管理、使用教材。

(六)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公务活动交通费管理办法》、《机关作风和效能管理制度》。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督促1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工作人员按标准进行报销,超额部分予以清退。

2.针对“疗休养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职工疗休养规定》,已对疗休养超支费用全面梳理并清退。

三、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根据《议事决策规则》要求,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坚持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在讨论重大决定和重大决策时,由班子成员逐个讨论发言,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二)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支持党支部按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三会一课”、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初心体检”等活动;引导党支部规范决定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处分等事项。部署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体学习、分组讨论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规范党员干部会议签到行为,督促参会党员会前签到。

(三)关于“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人事管理不规范”、“临聘人员招录不规范”等两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完善《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设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条件,发函公开向全市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经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调入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针对“中层职数使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和程序规定。

(四)关于“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统一收缴和保管2名工作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加强出国(境)纪律约谈教育。针对1名新考录公务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备案。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综合安全督查作用。完善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十四五”规划,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乡镇应急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明晰人员和装备配备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压实基层网格员工作责任,督促按照履职清单履责。加大对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引导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思想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党支部建设,规范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制度;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党建形式。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持续纠正“四风”。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根据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按照考勤、财务管理和公车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定点维修、差旅费报销等工作,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防止问题反弹。针对违反各项纪律和工作制度的行为,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依规依纪进行处理。组织编印“业务一本通”,规范各项工作业务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9907618;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玉兴西路18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ajj3176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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