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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2-22 09:32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811日至9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进行了“回头看”巡察。202011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整改要求。我中心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金融工作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蔡国庆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中心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并及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问题症结和整改方向。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逐项梳理,主动对接纪检、组织、宣传、财政等部门,对照自身做法,查找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玉环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18项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限定了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三是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我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下阶段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对我中心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玉环市金融工作中心制度汇编》,人手一份印发到每位干部手中,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中心开展教育提醒6人,修订完善制度文件12项,追回清退费用1.6万元。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手机党课等载体,进一步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的基础上要悟透悟深;二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三是注重学习与工作相结合,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经济金融方面的重要论述。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巡察意见反馈后及时对接市委宣传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汇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三是理顺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网络行为。

3.关于“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起草相关预案初稿,提交审议;二是将根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督查相关机构强化检查;三是定期开展重大金融风险研判会商。

4.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会议督促相关银行落实好“十进小门”疫情防控要求,并要求银行建立防控机制;二是协助市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和《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十条意见》,提出9条金融助企稳企针对性措施;三是开展无还本续贷及中长期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政策性低成本转贷资金放贷;四是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减租减费的业主(房东)型、平台型企业的减息工作。

5.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根据职责清单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是联合相关银行,对宪法和反假币、非法集资等方面进行宣传。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端正民主生活会会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有红红脸、出出汗、揭短亮丑的紧张和严肃气氛,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宽松与诚恳;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要求进行细化;二是加强财务知识相关学习,清退了相关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

3.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考勤请假制度》和《干部职工效能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针对编外人员证照未集中保管和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责令该同志上交相关证照并退出经商办企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三是出台了《工作人员(含编外人员)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公务员考核系统。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深刻认识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按照制定的方案持续推进;三是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共对6人次进行教育提醒;四是健全和完善廉政防控相关机制。出台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干部职工效能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

三、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不够牢固,一些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流程和纪律要求作了进一步规定,明确党组议大事作决断的功能;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二是认真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三是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并及时向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报备。

3.关于“机关党建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在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的基础上,强化主要领导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机关党建的工作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支部学习计划,结合“主题党日”等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4.关于“非银监管对象党建工作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将非银监管对象党建开展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分,促使非银监管对象加强党建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公司努力推动其支部建立。

5.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漏报情况,党组书记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提示性约谈,提醒严肃纪律,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个人事项报备。并向市委组织部作了信息补充报告和相关情况说明。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学习,并着重强调,除每年规定时间报告个人事项外,在需报备的事项发生变化后也应在30日内及时报告,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二是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书面报告照抄上年问题,党组书记进行了提示性约谈,要求其认真对待;三是主要领导未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和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制度问题,下阶段依照规定做好相关报批手续;四是班子分工调整不规范,未发文问题,我中心待职责明确后,对班子分工作出调整,并予以发文;五是规范会议记录,已将党组会议、行政班子会议和机关会议做好记录。

6.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学习,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干部选人相关程序,并按照要求建立人事档案;二是就巡察指出的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在会上予以通报,引以为戒。

7.关于“人事纪律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将多发的相关费用全部退回国库;二是加强财务相关制度学习,并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性提示约谈;三是出台《工作人员(含编外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四是与物业公司签订保洁协议实行劳务派遣聘用社会人员从事后勤工作问题,20195月该问题已整改,之后,我中心将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人事制度执行。

8.关于“单位凝聚力有所减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并保障其合理诉求

四、巡察整改落实存在前紧后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已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讲政治的态度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将问题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出台《玉环市金融工作中心规章制度汇编》,着力形成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上次巡察指出的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乏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党组书记跟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跟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层级约谈,进一步提示风险、严明纪律

下一步,市金融工作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二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实效。对需要建立和修订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住制度漏洞。三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 “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我中心全面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0758998;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07号,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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