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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案件“云直播”,警示教育“零距离”
2021-02-26 10:44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城东村村民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大屏幕收看庭审直播)

1月27日、28日,玉环市芦浦镇原西塘村党委副书记应通君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和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金建忠涉嫌受贿罪案件分别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为进一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各市属国企的党员干部通过“云直播”观看两个案件庭审全过程,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观看庭审直播后,引发了全市党员干部的热议。

沈丹萍(玉城街道纪工委委员):西塘村建设正如火如荼,集体经济正日益壮大,美丽西塘吸引了无数玉环人民前往参观。应通君作为村党委副书记,更应贡献自己的力量为西塘的发展添砖加瓦。在庭审直播过程中,感到应通君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行为让人可耻,他的做法更让人心寒。特别是应通君多次主动提出想要少判刑的那一刻,让人觉得既无奈又好笑,不知道他在侵害村集体利益时是否想过自己作为西塘村党委副书记、合作社社长,会落得如此下场。


张陈铸(大麦屿街道丰城村村监会主任):看完应通君案庭审后感慨万千,村干部做一件遵纪守法的事不难,难在一直坚持守法做事。应通君担任村干部有十三个年头了,本应发挥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为农村建设贡献力量,现在却因“有权”而“任性”,没有守住廉洁底线而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权力不是权利,是责任与制约。群众推选我们担任村监会主任、村级联络站站长,是一种肯定和信任。我们要以案为戒,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履职尽责,推动清廉村居建设高质量发展。


陈青青(清港镇纪检办干事):观看芦浦镇西塘村原党委副书记应通君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庭审直播后,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同时多了一份惋惜和警醒。此次“零距离”警示教育一再提醒我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责任有多重大。加强党内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道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算好“人生六笔账”,才会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


苏为林(芦浦镇西塘村党委书记):观看了应通君公开庭审的全过程,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作为一起共事过的搭档,我从未想过原本头脑活络、干事积极的他会因为赌博等个人原因而挪用、侵占村集体资产,走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痛定思痛,应通君的案例虽是个例,但也深刻暴露了我们村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环节薄弱、个别村干部履职不够到位等问题,让我们真正意识到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将引以为鉴,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举措,切实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林友满(龙溪镇塘厂村党支部委员):应通君虽然是基层最小的“官”,但是因职务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疑给我们村干部敲响了警钟。之前,或许有个别村干部认为自己利用权力从中谋求点私利,大不了不当村干部,再严重的话也莫过于受到党纪处分。应通君接受法律的惩处,再次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抓”,更彰显了我们党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方正夫(干江镇垟岭村村监会主任):这次庭审教育,让我们看到了玉环本地的警示案例,我感到非常惋惜和痛心。但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村监会如何进一步做好村务监督提供了工作思路。应通君在庭审中多次讲到在村工程建设中利用“白条”套取和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行为,在监督工作中,作为村监会主任我们要想方设法杜绝“白条”,规范工程账务支出,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姚土法(海山乡南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庭上,昔日的村书记接受法律的审判。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血淋淋的教训给每一名党员和干部敲响了警钟,手中的权力不代表自己的利益,擅权妄为,最终必将身败名裂!党员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想想自己身上所担的群众嘱托,掂量掂量自己身上责任的担子,勿忘初心。


    林文彪(鸡山乡南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发现基层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很多发生在身边的警示案例,时刻在给我们敲警钟。现在码头上、渡船上都有很多村民在讨论这些身边的案例,都夸我们政府现在做得好,“小腐败”也扫出来了。

李辉(市国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党员干部如果将人情与工作原则相混淆,必将触犯党纪。金建忠“亲清”不分,大肆受贿,做“好人”,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一旦错误地将“人情”过多地引入到工作去,就会淡忘党纪国法,甚至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者身陷囹圄。要正确对待人情与工作的关系,即要在工作中讲人情,以情促进工作;更要在人情之外讲纪律,让纪律成为人情与工作的量尺。


林玉治(市城建集团干部):观看了原来同事金建忠的庭审后,感触颇深。金建忠的违纪违法行为,使自己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金建忠曾是一名共产党员、单位业务骨干,就因为缺失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沦为阶下囚。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管手中权力有多大,都要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许皎雅(市城建集团干部):金建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为的畸形,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慎独、慎微、慎初,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学法、守法、知法、用法,一定要爱惜自己的名誉,面对蝇头小利、金钱美色,要心怀戒惧。


孙庆忠(市供水管网建设有限公司干部):金建忠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违反廉洁纪律,再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自己掌握的一点权利换取钱财,在欲望的支配下蒙蔽心智,沉沦于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金建忠案件再次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了手中权力的来源和目的,要看穿一些围着党员领导干部身边转的人看中的是你手中的权力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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