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惩防体系建设 > 干部队伍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
作风整肃
巡察工作
廉政教育
廉洁农村
信息调研
 
> 惩防体系建设 > 干部队伍建设
中共玉环市纪委 玉环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04-29 09:29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玉环市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务岗位1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财务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有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司法等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性别要求男性;有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计算机信息化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和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按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察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工作业绩等。

4.考察和体检。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5.公示和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体检、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4月29日至5月14日。

2.报名地点:玉环市纪委监委干部室(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联系电话:0576-8721813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玉环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玉环公文交换阅办系统或玉环廉政网(http://yhlz.yuhuan.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玉环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玉环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玉环市纪委               玉环市监委

2021年4月25日


 
网站导航

浙公网安备 33102102331447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