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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6-30 16:25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中层扩大会议等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要求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讨论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玉农水党委〔2021〕3号),将整改反馈意见内容细化为4方面15项5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加强整改督查,充分了解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开展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不断提高全局机关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开展举一反三、认真剖析、找准“症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5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诫勉1人,教育提醒20人;涉及的相关资金和费用已全部收回。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科技兴农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建设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先后召开两次农业产业团队会议,遴选出3个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作为今年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绿色发展展示的重要平台。二是注重农民培训质量。加强农民培训学员推选,合理安排课程,择优师资,全程跟班管理并做好培训学员满意度评价,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规范学历教育的招生与管理。目前已开展农民培训93人,学历教育招生137人。三是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养。今年已上报省厅确定2名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的招生计划,选拔34名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四是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力度,全年预计投入资金74.9万元。

2、针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突出优势产业发展。以提升玉环文旦产业“接二连三”为重点,完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争取省部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全面启动玉环文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加快发展完善文旦粗、精加工产业链,不断提升玉环文旦的知名度和品牌度。二是积极保护农户利益。针对去年末今年初文旦冻害情况,在全市范围开展文旦生产相关保险项目的调查定损并加大了理赔力度,目前已累计完成赔付307万元,受益43农户。三是加大项目培育力度。围绕做精做强现代农业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发展工作,目前已确定项目8个,分别涉及粮食、水果、茶叶生产和加工,以及畜牧养殖等。

3、针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加强督查。组织人员专门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度督查,已完成投资99%,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并根据上级安排进行验收。二是加强创新。围绕文旦全产业链建设数字化、品牌建设和三产融合等内容,主动对接“省级乡村振兴文旦产业深度融合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争取今年内有实质性推进。三是加强发展。积极谋划“玉环文旦小镇”项目,初步安排文旦种植数字化、加工物流、流通营销、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等建设项目,提高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比重。

4、针对“水利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瓶颈。”问题。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已加强与市财政的协调沟通。二是合理安排项目。建立全市农业农村水利项目库,统筹资金安排和工作进度。三是优化建设。已完成青沙河系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第一轮讨论,待汛期后启动南大岙斗闸施工。

5、针对“农村“三资”工作监管指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三资”监管。开展合并新村“三资”完全融合“回头看”,将合并新村“三资”完全融合情况纳入第三方村级财务审计重点,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要求及时注销村级财务结清的原村账户。针对日常“三资”监管发现的问题,发函要求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整改违规发放节庆福利、分红以及商业保险费支出等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情况。二是完善机制建设。起草《玉环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进一步规范玉环市村级组织非生产性开支相关规定》(初稿),联合市纪委探索限额以下村级工程管理办法。完成沙门镇“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对新系统在全市推广进行前期调研,进行系统协助及问题反馈,对相关问题逐步优化。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玉环市村级报账员管理办法》,要求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均代理村数不超过6个,新聘用的村级报账员年龄应当在18至55周岁之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目前,我市村级报账员队伍60周岁以上占比从19.5%下降至6.9%,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从65.4%提升至82.3%。

6、针对“村级债务问题突出,强村举措较少。”问题。一是多渠道谋划集体经济壮大。制定《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通过推行村庄经营、创新增收模式等举措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与干江滨港工业城对接飞地抱团等工作,积极谋划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办法。开展农民持股计划试点工作,探索组建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强村公司)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多举措推进村级控债化债。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办发〔2021〕3号),起草《玉环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三年行动方案》,发布《关于2020年村级负债管理工作的通报》。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局相关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分六个攻坚组“一对一”做好服务工作。3月下旬,已将房屋评估确认通知书、拆迁赔偿方案等资料送达并告知市农业机械站房屋拆迁对象;4月底,按照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要求,已注销农机站水电账户。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已与市委编办、市国资办等部门进行沟通,完成改革方案修改,并向市政府汇报。三是充分征求意见。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针对“两场”改革工作,先后召集“两场”职工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并先后六次安置意见表,在充分了解干部职工的想法上,统一思想意见,为后续改革开展奠定基础。

2、针对“党委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树牢政治领导责任。局党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区分局党委和局班子研究事项,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局党委和局班子会议记录,切实履行好党委政治领导责任,在重大事项上发挥好党委全程把关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提升班子集体研究谋划执行能力。三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会和班子会议范围、程序,今年以来未发生以局班子会议替代党委会议进行商议决定。

(三)关于“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构整合和职能融合亟待深化。”问题。一是加快科室融合。相关科室的中层干部任免预审表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并完成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共涉及19个科室24名中层干部。进一步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力量配备,不断提升科室的联动协调能力。二是加快职责融合。制作局各科室的业务指导手册,让工作人员熟悉各科室的工作内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融合。三是加快熟悉配合。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开展,加强了交流,密切了关系,提升了归属感。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局全体妇女同志开展“‘铿锵逐梦谋新篇,巾帼奋进新时代’三八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党史、感党恩、看乡村变化”春游活动,组织团员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五四运动102周年朗诵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参加玉环市“学党史、迎百年”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火山茶第九届开采节志愿服务。

2、针对“干部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不强。”问题。一是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耿展宇、郑启东等先进事迹,同时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今年已上报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计3人。二是加强考核管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根据工作实绩和表现等情况予以加减分,共奖励30人。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的活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到全体党员及年轻干部职工手中,通过学习和活动开展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关于“民生实事推进不够有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举措2次,通过政府网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3次,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安全培训。对全市所有文旦生产主体发放生产档案记录本,并组织技术培训1次。三是加强执法处罚。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查处违规案件10件,涉案金额8.2万元,其中线索移送玉环市公安局1起,线索移送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起,进一步规范依法经营生产的良好环境。

2、针对“农药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大宣传。3月开展了全市40家农资店进行业务培训,宣贯和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监管。通过“双随机”的形式抽取了9家农资店进行检查。发现2家农资店存在购销台账记录不完整等情况的农资店,责令其限期内改正,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对接。积极跟公安部门工作对接,加大打击力度打击网购农药销售渠道。

3、针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脱节。”问题。一是严格机制落实。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整合“浙食链”“浙农码”“台农链”等“凭证入市”机制并实现全覆盖。二是探索数字化管理。根据市改革办要求,积极探索实施食用农产品追溯模式,申请“玉环文旦”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改革试点,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针对“未实现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户信息全纳入。”问题。一是完善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扩大监管范围,逐步将散户纳入日常巡查,建立生产档案,目前已对草莓、绿叶菜等农产品开展专项抽检。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督促乡镇加强所在辖区内中小散户的日常监管,完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强散户培训工作,宣传《禁限用农药名录》,强化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紧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上级下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章,今年以来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加强在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文明工作,传播先进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抓手。三是调动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学习强国”互学互比活动的通知》,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每周工作日确定半天时间进行自学,记录学习笔记并在支部间进行交叉检查。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在希望的田野上”青年党员小微党课评比、“百年潮涌·浙江印记”和“学党史·迎百年”知识竞赛、入党积极分子党史知识测试、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研究制订激励措施,鼓励党员通过“学习强国”、“手机微党课”、“玉环云党课”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四是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全体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已100%完成平台注册,年内将督促完成人均20小时志愿服务时间。强化机关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不文明行为抄告单。

(六)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要求。”问题。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流程,今年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文的局内流程,包括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及合法性初审意见,并将送审材料报有关部门。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未常态化”问题。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台州市纪委五届十次全会、玉环市纪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1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对2020年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汇报,对2021年度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纵深推进从严治党工作。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1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对2020年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汇报,对2021年度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意识。通过机关干部大会、局党委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订预防措施,共计新增廉政风险点15项,调整12项。三是强化廉政约谈工作。根据《中共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深化廉政约谈工作的通知》(玉农水党委〔2019〕15号)文件要求,落实好“七个必谈”,局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每年开展谈话不少2次,今年以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已累计开展谈话21人次,常规工作提示谈话26人次。

3、针对“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别召开一季度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对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廉政教育,同时通过机关干部大会、局党委会、支部主题党日的理论学习和每月开展的“警钟月鸣”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夯实思想基础。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逐级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今年以来已针对巡察反馈的内容已累计谈话21人次。三是及时开展调查和自查。已于4月从公安查询出国境记录及持有证件的情况,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拨付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闲置。”问题。一是严格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拨付资金,二是加强资金支出绩效管理。针对农村改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结余的资金4月份已拨付部分资金用于玉环市农村水站2019年度和2020年度管护经费补助项目,剩余资金计划用于海山横床水站改造。三是市苔山闸管理所应急演练经费退回工作已完成。

2、针对“部分经费列支不规范。”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提示约谈经办人和责任人2人。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支出方向,列支各项经费。三是加强制度学习。于4月份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相关支出标准的文件,提升财务管理意识。

3、针对“违规报销补贴费用。”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等工作人员专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费用报销宣传,同时局党委已开会明确规定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费用不得报销。二是严格制度执行。按照标准报销外地职工房租费和人员通讯补贴、高龄补贴和夜餐补贴,已于4月底前收回所有违规和超标准费用。三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夜餐补贴、外地职工房租费,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

4、针对“报销赁证、附件缺乏合规性程序和审核。”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报销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报销程序,加强对报销凭证、附件合规性审核,自2021年起,已杜绝用领款收据(“白条”)代替正式发票进行报销的现象。二是严格把关。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针对大额资金报销票据无证明人签字、“会议经费审批表”领导未签批等情况,不予报销。三是规范程序。按合同规范支付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服务费,现均以正式发票报销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服务费。局领导已对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学习。4月底前已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制度进行学习,5月底前将再组织学习一次。二是加强报销审核。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报销票据附件不全、未列明同行人,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费用清退。对发现的超标准报销短途出差油耗费进行清退,4月底前已收回全部退款。

(三)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审核。做到每次公务接待前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认真填写《公务接待申报审批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确保陪客人数、接待标准不超过。二是加强监管。做到公务接待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干部监督,明确公务员接待范围和标准,注重厉行节约,做到不铺张浪费。三是加强学习。在全局党风廉政会议上,认真贯彻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四是约谈警示。局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四)关于“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租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已在财务报销单严格附齐租车手续,加强报销把关。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已修订单位租车制度。三是开展警示约谈。已警示提醒约谈经办人,并严格落实租车审批制度。

2、针对“车辆维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定点修理。已进一步明确全局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点及洗车点,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对单位公车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定点维修等前置审批手续。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已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和维修制度,落实购买车辆物资采购审批制度。

(五)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工会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工会费。”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已开展会费收缴情况核对,原市水利局工会2015至2017年度未收缴会员会费,原市农业局工会2017年度未收缴会员会费,原市农业局2018年度会员会费已于2018年11月收缴完成。二是严格执行。从2018年以来,局工会一直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总工〔2018〕9号)文件规定,按时收缴会员会费。三是加强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建设,今年的会员费已在3月份完成收缴入账。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标准采购固定资产。”问题。该空调及台式电脑采购用于原水利局机房,因为机房设备需要空调恒温冷却散热,台式电脑作为会商系统终端用,现电脑和空调都由应急局在使用。采购时均上报给办公室,办公室向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正式采购(批准审批手续现在在财务科存档)。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采购。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加强资产清查。已着手全面清查固定资产,账、物信息核对整改,于5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强约谈提醒。已与相关人员开展集体约谈。三是加强专人管理。于6月底前完成全局资产的再次登记、上报工作。对资产信息系统已核销的资产进行调整工作,并对全局工作人员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三、在“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局班子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的执行。今年以来的每次党委会和班子会议前均充分发扬民主,深入沟通,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强化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程序,在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要领导进行末位表态,以进一步提高决策的严肃性。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问题。5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今年开展了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组织生活会均进行充分谈心谈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均对会议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提倡形成材料,相互批评全员发言,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针对“会议记录造假。”问题。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4月份对6个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检查,以规范记录行为。对相关的责任人员于4月份由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三)关于“党委对下辖支部建设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尤其是各下属单位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2021年度“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计划,4月份对6个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进行落实。二是加强约谈提醒。4月份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局属各支部书记开展了集体约谈。

2、针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在党建工作群上传业务相关文件资料,增强党务干部责任心和业务能力。二是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下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上传活动通知、相关学习资料和各种信息,明确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三是严格组织纪律。“五项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党员参会率达到80%以上,会议记录日趋规范。今年上半年,6个支部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的检查。

3、针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党建工作群不定期上传业务相关文件资料,增强党务干部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4、针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党支部管理,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了调查,于4月份对支部工作开展了督查。二是下属单位个别支部党员因长期外出打工的,通过每月提前通知,已基本能返回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新政策、新法规学习。各线针对招标文件召开讨论会,加强工作管理及招标文件审核把关;局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初步拟定。二是建立专家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建立专家库,开展公开招投标前由招标代理到交易中心随机抽取专家库中专家进行评标。实现招标平台上分级审核,业务科室及规划科分级审核并监管,实现责任到人。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玉公管办〔2019〕3号文件,加强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并规范限额以下服务类项目采购行为,做到每个项目都通过局三重一大会议确定采购方式后开展实施;本级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及咨询服务类项目分级实施办法已开展初拟。

2、针对“工作慢作为,跟踪问效差。”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对机关干部教育和管理,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通过这次事件做到举一反三,开展使用资金回头看,审阅资金使用情况,把握和分析资金去向,让资金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使用。二是己收回龙溪镇板台坑山塘除险加固资金。龙溪镇板台坑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已于3月9日收回。

3、针对“存在懒政思想,以政府购买服务代替本职工作。”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思想,补充力量强化监管能力,从2020年起取消委托核查工作,建立农机站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市委巡察组要求,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地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并规范建立核查档案。

4、针对“档案资料保管不到位,存在遗失情况。”问题。严格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管理专人、档案归档时间、档案查阅等制度,开展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同时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电子化。

(五)关于“党委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去年12月考录的4名事业干部分配到相关科室,经验丰富的老人对新人进行培养指导,促进快速成长。二是加强培训。3-4月,我局举办了玉环市动物疫病防疫法及检验抗疫知识培训会、玉环市水利工程防汛安保责任人培训会、玉环市化肥减量增效暨“肥药两制”培训会、玉环文旦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培训会、玉环市农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暨“肥药两制”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会议,通过培训提升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水利农技人员综合素质。

2、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2021年的中层任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预审表已于4月底报组织部预审通过,5月底完成推荐、测评、考察、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和公示等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本次中层任免无涉及试用期人员。

3、针对“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2021年5月的中层干部任免,涉及干部提拔的人员将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和开展谈话调研推荐。涉及2019年的8名干部提拔对象已经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4、针对“编外用工招录不规范。”问题。2019年开始,已严格按照编办的要求走编外用工招聘相关程序,制定临聘人员招录制度。

(六)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已规范考勤打卡,并于每月初对上月的打卡情况予以公示。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效能开展检查。

2、针对“个别在编人员违规经商办企。”问题。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全局开展了相关制度的学习。二是约谈违规办企经商人员。已于4月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其开展了约谈,对其进行了教育。三是督促做好清退工作,要求其到期及时进行清退。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已对干部职工的证件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出国境审批程序。二是认真完成回头看,已于4月从公安查询出国境记录及持有证件的情况,未发现违规行为。

四、在“对上一轮巡察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直接坐支房租等现金收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其财务业务的指导工作。二是局领导找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资金。”问题。对涉及的下属单位现积极与工商部门对接,吊销营业执照,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局领导已对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党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査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22886;邮寄地址: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玉城街道城中路56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sn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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