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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6-09 16:59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整改要求。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医保局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整改,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讨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医保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项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相关科室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玉医保党组〔2021〕4),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对所有的反馈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坚持每周督查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已经整改的,要求进行“回头看”,避免问题反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分析原因,提要求,作部署,要求全力攻坚,限期完成。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廉政约谈18人次,其中工作提示约谈11人次,警示提醒约谈7人次。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自觉性,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组织两定机构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会,提升两定机构守法遵规的意识;三是坚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线上运用阳光智能监管平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数字化平台、进销存监管平台等方式开展智慧监管,线下与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检查;四是制定了定点医药机构年度检查计划,确保对两定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今年1月至目前共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8家次,处罚9家;五是修订完善了《玉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玉环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与全市239家两定机构重新签订了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通过协议管理,促使“两定”机构履行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

2.针对“内部稽核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市医疗保障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与市医保服务中心承担的稽核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明确了市医保服务中心稽核工作的责任分工及人员分组安排,做到了职责明晰、边界清楚;二是4月份开始市医保服务中心已经常规化开展内部稽核相关工作,包括省内市外、省外医疗费用有无重复报销问题,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有误错报等问题,年度内部稽核抽审率达到30%。

3.针对“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应登记而未登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向市委编办申请办理市医保服务中心“法人”登记,已于3月底登记成功。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提高局党组成员思想认识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前加强酝酿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每个班子成员的话语权,切实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的书写规则。

2.针对“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以局班子会议替代党组会议商量决定干部工作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局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理顺了党务和业务工作关系,严格区分出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规范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党组会上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

(三)关于“医保民生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医保工作数字化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了业务骨干集中认真学习省、市关于数字化改革会议精神,开展工作座谈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手段,系统推进医保领域数字化改革;二是按照台州市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了台州市医保经办系统数据集中统一有关工作,及时开展信息数据系统对接省政务服务2.0前台收件平台有关工作,目前按照台州市进度初步完成政策统一完善相关工作;三是已经通过意见书面反馈形式反馈台州市医保局,建议台州市医保局在业务系统集中时,实现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全流程智能审核功能开发使用;四是4月开展了部分重点医疗机构智能审核规则业务培训,通过实地走访形式了解智能审核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情况等,帮助解答相关业务误区、盲区;五是目前正在积极对接浙江省医保局、台州市医保局,争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六是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目前激活率达58.13%,当月结算使用率20.49%,暂列各县市区首位。

2.针对“医保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熟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常规化开展月度业务培训3次,开展肺癌业务专题讲座一次,进一步加强市医保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专业素质;二是已安排于5月22-23日开展专题礼仪等“9s管理”培训,以提升市医保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服务能力;三是4月份与残联、工会对接了“一站式”结算相关业务,加强了沟通交流,促进政策咨询工作顺利开展。

(四)关于“医保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未做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科室间协同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业务科室加强了沟通交流,厘清各业务科室职责边界;二是对涉及多条线的工作指定一位牵头负责人,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牵头作用,加强工作衔接协调;三是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之间加强的沟通、协作,明确对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坚决予以纠正、处理;四是组织了元宵喜乐、祭扫烈士陵园等一系列团队活动,通过团队活动,增强科室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凝聚力。同时,开辟红氧吧,给员工增添一处学习提升、增进了解、交流感情的场所。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宏观统筹,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培养选拔干部的目标和措施;二是深入分析研判,对全局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准确识别干部适岗能力;三是提高医学专业人才配备,在2020年新招录了2名临床医学专业事业编制人员,并将其中1名分配至基金监管科工作,计划在今后的正式在编、编外人员招考、选调过程中倾向医学专业人才。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到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年终考核中,均须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目前已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规范了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会议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习计划表;四是认真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五是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同医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民主讨论等方式,针对性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六是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组建了一支舆论引导的网络医保铁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督、报送、研判和处置机制;七是对本单位不文明行为具体人加强警示提醒约谈,同时采取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公开栏等形式进行通报,让大家引以为戒,加强对实践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教育。

(六)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严格贯彻落实集中学法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自觉把法治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二是制定集中学法制度,明确学习任务,严格落实学习计划,促进集中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

2.针对“未严格遵守《玉环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玉环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对接司法局开通了管理系统市医保局账号,按照《玉环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履行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党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等各类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比如近期传达学习了台州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台州市机关党的工作暨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玉环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视频会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防腐拒变的意识;二是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前已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总结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在上述各类党风廉政学习、部署等会议上,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等进行了剖析和强调,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本单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贯穿医保各项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防范制度,定期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筑牢拒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纪律意识,时刻坚守纪律与规范。

(二)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进行事前审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按照规定执行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二是制定公务接待事前审批表,明确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提醒约谈处理。

(三)关于“个别固定资产超标准采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提高思想意识和业务知识,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的标准和范围;二是严格对照购置标准进行采购,防止超标采购;三是加强采购监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严把合规、标准、流程、质量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工作提示约谈、警示提醒约谈处理。

三、在“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召开了市医保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剖析问题和不足,围绕认领的问题开展党性分析,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经历,进行了“揭短亮丑”,深挖思想根源。大家敞开思想、抛开情面、直面问题、不遮不掩,条目式梳理出对其他同志开展批评的要点,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防未病的效果;三是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自我批评、自我剖析、整改努力方向等内容。

(二)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解读,精心策划。认真落实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二是围绕中心,深度融合。一方面,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服务民生主线,组织党员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暨医保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和基金监管宣传月专题志愿活动等。另一方面,将主题党日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学习强国”争霸赛、党史知识竞答大赛、“青春悦读会、“唱支山歌给党听”快闪拍摄、红书漂流等系列特色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党员活动形式。此外,与创建廉政机关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廉政氛围,目前党支部正在开展台州市党建示范点创建;三是即知即改,完善制度。完善会议签到制度,制定党员学习、活动专用签到表,按期规范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2.针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研读机关党务工作手册、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通过交叉检查、自查自纠等形式加强横向交流,取长补短;二是积极参加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题培训班,和市里举办的党建业务相关会议和培训。组织支委成员和年轻党员到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学习取经,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党员队伍培养力度,积极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年轻干部,目前,已有一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一名年轻干部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名年轻干部被列为发展对象。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医保经办人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了医保服务中心人员开展专题会议,积极传达作风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强调暖心服务,把群众当亲朋,把群众的事作为自己的事来办;二是目前已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场次,强化经办人员关于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学习教育;三是从经办环节入手,提高标准化,减少误差概率。结合内部稽核工作和最多跑一次业务流程梳理工作,目前优化工作流程,特别是工会医疗互助业务方面,形成内部流转模式,职工减少往返跑。

2.针对“行文审查机制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了作风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教育培训,培养其严谨细致工作作风,树立高度负责工作态度;三是严格执行行文审查程序,严格把关规范行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工作提示约谈处理。

3.针对“案件审核表(处罚)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基金监管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作风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责任心,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对不规范用语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规范了案件用语、审批、签字等标准;三是对本次不规范事例进行了全科室通报,对该事例进行警示,同时对经办人员开展了严谨细致、工作标准化的学习教育,提高经办人员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审核监管,严把案件审核各类规范;五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工作提示约谈处理。

(四)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层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熟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二是自2019年10月之后的中层干部选任已及时使用市委组织部更新之后的中层干部测评表格;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工作提示约谈处理。

2.针对“编外用工招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医保局编外用工招录制度,使编外用工招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根据招录要求,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把关开考比例、报考人员资格。

(五)关于“对临聘人员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修订完善玉环市医保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将临聘人员纳入出国(境)管理,对临聘人员出国(境)实行和在编人员一样的审批、备案程序;三是收交了所有临聘人员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提醒约谈处理。

下一步,玉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做到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医疗保障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二是扛起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医疗保障意识形态正向引导。局党组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等医保领域重点改革工作,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做优放大“新医保•心服务”党建品牌,探索建立“医保+党建共同体”,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清廉型团队,全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实干、清廉的高素质“医保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38920;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99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sylb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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