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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7-15 17:03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对玉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玉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试金石”,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精心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是加强跟踪督导。坚持定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实行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对账销号,一项一项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建章立制的治本作用,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堵塞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3人;追讨资金1155.5万元,减轻企业负担2301.6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已取消的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清退返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涉及企业相关的保证金事项是否符合退还条件进行了仔细核实。二是已退还部分企业保证金,剩余涉及企业正在办理退款手续。

2.针对“市科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创园人才公寓工程2021年3月底启动工程桩施工,目前已经完成完成19根工程桩和458根围护桩施工,水泥搅拌桩完成3693.5m(730根),累计完成投资1017万元。二是科创研发中心、孵化研发中心由于设计方案和投资总额调整,目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和报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施工图已经启动设计。

(二)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抽调人员,成立14个重点工作专班,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开发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36项考核指标,在自身历年考核纵向对比的基础上,与其他县市区进行横向对比,立足开发区实际,充分挖掘潜力。三是已完成2020年度综合考评年报的上报工作,并完成考核资料的梳理。四是按要求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涉及的指标数据已获盖章认可。

(三)关于“重大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党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的修改完善,明确会议内容和参会对象。二是严格议题上会、规范决策流程,充分讨论形成决议,确保会议质量。整改以来,严格把关上会议题,控制议题数量,按要求将征集的议题进行分类,会上充分讨论,会议质量明显提升。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意识形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二是深化完善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的内容要求和形式,并做好记录。三是加强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严格执行相关宣传规定。

(五)关于“法制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执行《玉环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多个政府合同未提交备案、报送审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玉环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合同及时提交备案、报送审查,确保法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各科室、公司涉及的政府合同开展自查,对未备案的合同及时按要求进行备案整改,整改期间,对4项合同进行了备案。

2.针对“未严格执行《玉环市2020年度法治玉环(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要求,未制定学法计划或相关制度,学法次数过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积极与市司法局对接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分解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考核得高分。三是完成2021年度开发区学法计划的制定,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学习形式,全年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玉环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要求下属公司参照执行。二是严格做到审批单、公函、菜单、餐饮发票一项不少,杜绝违规接待、报销,并按要求向纪检监察组报备。

2.针对“公车管理不严,下属公司存在违规租赁车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玉环经济开发区公车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开发区及下属公司公车使用、维修等工作,对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加强培训。二是对公车报修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规范。三是规范车辆租赁情况,已解除原有车辆租赁合同。

(七)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期非法围塘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对三期非法围塘的全面摸排。二是根据摸排情况,已联合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发放《限期退出养殖通知书》。三是计划分步实施清理行动。

2.针对“玉环湖非法捕捞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加大玉环湖水域非法捕捞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积极联合派出所、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集中打击。今年以来,已经累计开展集中行动20次,收缴倒笼7201张,清理非法船只42只,没收销毁抛钓390余杆,移送派出所30余人次。

3.针对“城市广场项目至今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对接相关处置方式。二是开展地价预评估。三是同投资方进行多轮对接。目前方案正在细化优化。

4.针对“开发区南区城市景观二、三期工程未启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开发区南区城市景观二、三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6.49亩,概算总投资6233.89万元。2020年启动了该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工作,总绿化面积约70亩,于2020年12月已完成绿化种植,目前绿化种植工程处于绿化养护阶段。后续公园设施将根据资金安排进行建设,进一步提升该区域景观。

5.针对“金海大道东延伸工程土地征收问题未解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已完成土地征收工作,2021年3月份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4月份完成合同签订 ,5月份完成项目部搭建,施工用电变压器安装,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门票、车船票销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对门票、车船票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目前门票现金收入每日下班前由财务人员当场清点收取,并与当天票据核对;非现金门票收入已全部实现一人一公帐码,直接扫入单位公帐。

2.针对“存在无预算采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年度固定资产采购不超年度采购预算范围。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凡是未列入的年度预算的采购计划一律不予审批、不予采购。三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九)关于“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擅自更改招投标方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查明问题原因为经办人员监管不到位,在工程备案时没有发现招标代理误填招标方式。二是目前已更正误填内容,并暂停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工程招标的管理,政府采购类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计划实施。

2.针对“招标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发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招投标相关信息公布制度的学习,提升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的措施,及时督促招标代理按要求发布招标信息。

(十)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及个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对旅游集团相关问题进行排查,共有17个项目存在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及个人的情况。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今后凡是工程项目施工承包首先一律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是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承包工程项目。三是进行追责,对1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工程实施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工程监管,确保方案设计到位、精准预算和施工现场管理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期做好工程监管。二是对水上乐园超合同面积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假山为不规则形状,凹凸不平,预算方在预算过程中偏差较大,最后结算采用钢筋法计算工程量,施工方向台州市仲裁委提起仲裁,最后按仲裁结果履行。目前已暂停与该预算单位合作。三是对水上乐园超工期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原地基为滩涂地,施工开挖面深,造成原综合楼钢架基础位移、变形,因此必须重新评估并设计综合楼基础,由原基础改为桩基施工。鉴于重新经过设计变更,施工招投标,施工难度大等特殊情况,故造成工期延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议题以及会议记录。二是组织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五从严五规范”制度》等文件。

(十二)关于“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经商办企业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经商办企业干部职工核实后进行了清理。三是把报告个人有关经商办企业事项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察的重要内容,已完成并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将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十三)关于“对上一轮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暂借款一直挂账未收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从交警部门调取当年事故费用明细,依据费用明细向交警部门确认,经主任办公会议商议已予以报销,收回暂借款项。

下一步,开发区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巩固成效、拓展成果、防止回弹,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动清廉开发区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三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步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719008;邮寄地址: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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