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1年4月9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市建设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建设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市建设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15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8项,清退补缴费用共27.0034万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团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深入学。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党史教育动员大会、考察浙江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都组织了专题学习,做到及时学、跟进学,不断深化理论武装。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8月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二是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指导方针和工作指南。通过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集团管控体系、薪酬考核体系等内部优化重组工作,形成改革发展思路框架,积极推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城建集团落地生根。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8月2日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市“两会”会议精神,及时学习传达台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玉环市十五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将会议精神与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紧盯“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的主定位和“创成‘九个示范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者”的主战略,聚焦项目建设、城市有机更新、投资经营、优化重组等重点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谋划下半年计划,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是将会议精神与破解实践难题结合起来。采用多渠道融资方式,4月发行公司债7亿元、9月完成5亿元PPN报批,全力以赴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四是将会议精神与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今年5月启动组织优化、绩效考核、薪酬激励体系方案编制,强化内部执行力、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3.针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的领导与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制度,专题讨论研究办公议事规则,进一步理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9月修订印发《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二是9月6日清廉国企法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文件精神。
(2)针对“党建带群建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8月16日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二是成立妇联、团组织筹备组,9月18日、23日分别报请市妇联、团市委同意组织成立集团妇联、团组织。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在今年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活动的基础上,以党史教育学习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积极发挥党建品牌引领力。
(3)针对“推进国企优化重组工作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集团整体战略暨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编制组织优化、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方案。9月17日,集团召开了方案评审会,方案待优化后报市政府审批。先科公司已完成财务清算,12月底前完成银行账户基本账户注销。二是想方设法谋划拓展集团经营收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5月公开拍卖绿地财富大厦8套房产,成交金额2147万元。综合利用塘垟废弃矿山整治工程石渣变废为宝,下半年石渣销售收入约700万元。以省试点东风未来社区、干江滨港电镀园区等大型项目建设为突破,建成投用后,通过对外出租出售等形式实现经营创收新的增长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巡察整改期间,8月9日召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二是巡察组进驻期间,结合《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于4月底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查率100%,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警示教育成为常态。深入推进集团警示教育年行动计划,今年3月以来,利用周一夜学、党风廉政教育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7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四是规范三公经费、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重视审批监管流程。公务、商务接待情况实行每季度公示并上报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公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台账,实行“一车一台账”,严格公车管理。五是针对肉食品公司公车私用问题已于2020年12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针对自查查处的家具园区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已于2020年11月全部清退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针对“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26日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二是超标准支付的住宿费已清退完毕。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26日开展有关“四风”突出问题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作风建设。二是通过采用周计划安排、月工作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部室工作时效性,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月23日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动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抵押和情况复杂的房产土地的跟踪,对管理的不动产不定期开展巡查,严格财务核算和台账管理。对原城中公司33套安置房进行了处置。
3.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变更程序,杜绝不合理变更。9月中旬完成大剧院前转盘及交通岛树木移栽项目监理补充协议签订。二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9月底完成3个公厕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三是严肃招标纪律,制定出台《市政小额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规范非招投标项目采购程序。结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立市政小额工程名录库,规避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止利益输送。今年7月经对市内在册市政企业调查摸底后,筛选出具备承担项目实施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企业21家。四是加强工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针对巡察提出的创国卫零星绿化修补工程合同,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工程领域廉政风险点12条,并制定防范措施12条,强化源头、预防腐败,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9月22日印发《关于成立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玉城建司(2021)72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工程招标发包、合同签订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五是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文件认真梳理,严格职责分工,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六是9月14日工程管理部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集体学习了《玉环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玉环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玉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玉环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制度执行纪律。并针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针对“执行财经纪律、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大额资金调拨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拆借、流转及临时存放等事项的财务审批制度。今年4月召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研讨资金拆借流程,同月印发《公司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遵照“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公司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重大资金使用和重大事项程序。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超额缴存公积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积金等薪酬待遇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二是规范执行津贴补贴政策,针对新录用人员公积金超额缴存部分全部清退完毕。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年初听取支部书记述职、4月中旬制定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的基础上,7月份将党建工作职能转至综合办公室, 8月5日召开半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计划。三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整改期间,“党旗下的城建之家”党员活动阵地建成投用,并相继开展了红色宣讲团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红色地图”学党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党史教育进工地”、“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战斗力、凝聚力。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主题深化学习,专题温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温《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基本内容和程序步骤等内容内化于心。二是结合整改要求,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几点要求》,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部署方案、组织学习、谈心谈话,为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打好基础。邀请市委分管领导、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会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坦诚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目前已完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报送。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实际,9月24日召开集团党务工作专题学习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细则等制度、进一步熟知党支部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照落实2021年党建工作清单任务,进一步增强各支部学习贯彻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基层组织堡垒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二是加强“三会一课”日常监督,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8月18日,会同市财政局党委对水务集团子公司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对发现的党员发展流程不够完整,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记录不规范,党员活动阵地有待改善等问题进行了部署落实,9月初均已整改到位。
3.针对“党建未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24日向市财政局申请,将市场开发、物业管理等公司成立联合党支部。结合集团内设机构调整,对具备条件的子公司再单独设立党支部,确保实现党建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党员队伍规模。今年以来,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5名,预备党员转正4名。机关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8份。
4.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党管人才”作用,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内部培养、外部引进两篇文章。今年分别2次公开招聘人才18名。薪酬激励体系以“一个前提、两个公平”为基本原则,调整优化员工个人薪酬结构,新增职称技能工资、超额利润分享等,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内部竞争倒逼员工整体素质提升,同时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二是9月26日组织贯彻学习《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三是8月31日调整完善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5.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空转”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6日采取领导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和子公司经理层周一夜学集体学和会后自己学的形式,深入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行为适用的解释等,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2020年起,结合当年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谈话制度。今年上半年,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4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26人次、节前提醒谈话10人次、新招聘用人员集体廉政谈话16人次,及时教育提醒、传导压力。整改期间,党委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谈话4次,并根据不同职务和岗位特点设计谈话内容。下阶段,将严格按照《玉环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等要求根据约谈对象的职责、岗位特点,针对性开展谈话,不搞众人一辞,杜绝一个通稿用到底。四是强化制度监督,印发《不当说情备案报告制度》(玉城建委〔2021〕21号)、《“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玉城建委〔2021〕22号),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和每年一次“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拓宽监督范围,强化自律意识。五是开展高密度督查,深化监督内容。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值班人员开展不定期督查,助力疫情防控。巡察整改期间,对7家子公司的上班纪律、制度建设、执行廉洁教育等方面开展了督查检查。对未及时修订印发单位规章制度、未制作上墙工作指向牌等问题,以跟踪监督等形式督促整改,提升监督成效。
(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10日召开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会,班子成员、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结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权力运行过程,通过“自己找、相互查、职工评、领导点”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梳理排查,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点由原来的137条修改完善到170条,形成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清单。二是转发《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两诺三公开”活动的通知》(玉纪三组〔2021〕2号),积极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两诺三公开”活动。印发《“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不当说情备案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责任意识。
6.针对“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好“周一夜学”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县级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实施意见》《玉环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二是调整“三重一大”报备职能部室,由监察审计部调整为综合办公室,统一向市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报备,理顺报备流程,及时接受监督,解决“三重一大”事项漏报、迟报问题。三是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管理,对于不及时报备的给予口头效能告诫、书面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等。
7.针对“日常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市城建集团对下属子公司出国(境)审批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今年4-5月,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检查,对集团和子公司509名人员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的登记备案、证件保管、出入境审批等情况进行取数、核查,发现未登记备案36人、未上交保管证件13本、10人次未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9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三是9月24日全面开展部室、子公司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排查,定期对新增、新办情况进行排查,做到因私出国(境)管理全覆盖。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待遇降级、停发年度考核奖等处理。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集团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整改任务再落实,保持力度不放松。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检查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盯责任部门盯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坚持主体责任再深化,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按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坚持有责必问、有违必究、有案必查、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全过程,确保集团风清气正的经营氛围,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整改成效再提升,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集团的改革发展、加强集团的经营管理相结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党建工作力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评。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规则、市城建集团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拆借流转及临时存放等事项的审批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从源头防范治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38109;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建设环保大楼),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cjj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