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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十六届玉环市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0-12 09:32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8月8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市财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行动,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全面接受,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举全局之力推进整改落实。对于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认真对待、反躬自省、狠抓落实,既注重解决当前突出矛盾,消除“面”上问题,更注重成果转化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根”上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就巡察反馈的4方面19个具体问题59个小项,反复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联合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合力攻坚,联动推进整改落实。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党委班子成员逐条认领、实时跟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局党委书记加强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14项内容5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工作提示约谈27人47人次;建立完善制度67项;陆续收回违规资金197520元。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欠紧密、欠具体”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缺失”问题。推进问题即知即改,进一步突出“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推进党委会学习制度化主题式管理,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研究讨论,抓紧抓实抓好贯彻落实。

⑵针对“学习泛化,流于形式,结合实际落实落细措施欠缺”问题。完善党委会学习制度,局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针对当前政治热点焦点,改进学习方式形式,对标对表廉政风险点,通过学实结合、学行并用、即知即改和长期坚持,深入剖析思考、开展交流讨论,形成工作共识,不断提高学习成效,达到学深学透目的。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实施财政政策不够积极主动,抓好提质增效,促进可持续发展思考不够,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①2021年下半年省厅及台州市局通知要求非税收入暂停缴库,导致我市非税收入12741.58万元未能完成缴库。2022年1、2月份非税收入陆续缴库19853.58万元,包含上年度未缴库的非税收入12741.58万元。严格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非税收入资金足额缴入国库。②市财政部门努力准确测算非税收入,同时向台州市财政局报送月度收入计划,在精准完成收入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及时缴库。③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体制优势,加力提效经济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压缩非刚性、非必要支出,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对新出台的政策和新增项目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需求加强调研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④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41号),消化清理财政暂付款,严控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全面消化清理存量暂付性款项,目前已完成消化方案,已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列入预算安排,并进一步完善暂付款清理机制,加强暂付款清还,增加库存供应,积极保障财政正常运转,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

⑵针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问题。进一步提能升级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上线预算绩效监控系统,加强项目完成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完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和监控结果运用,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⑶针对“未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管理作用”问题。①鉴于地方短收、财力紧张,暂付款不断增加,根据《预算法》,通过预算调整减少支出方式,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保障“三保”支出、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②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部门(单位)开展重点督查,查找原因,落实责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⑷针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资金安全自查和问题整改销号,通过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将专项资金使用纳入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监管环节全覆盖。

3.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对国有企业薪酬激励机制建立指导力度不够”问题。加强督查落实《玉环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工资机制;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50号)、《玉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环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财国资企〔2019〕71号)等精神,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工作,并将工资核定情况向市政府请示并得到批准。全年共收到58家企业申请表,未申报企业16家,暂不执行企业9家(主要因水务集团涉及并入台州水务等事宜,且企业申报的2020年人均工资标准未超过15万元),拟清算企业2家,其中申请竞争类企业10家、功能类企业35家、零申报企业13家。通过工资总额核定,市财政部门已要求各超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多发工资,同时对10家企业按“一企一策”实施工资激励政策;对工资执行的监管主要依靠同年开展的内审检查中重点对各企业工资申报进行核对。并开展各企业清退情况“回头看”,走访服务企业,加强对接企业改革发展事项的指导。

⑵针对“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①严格按规定即知即改,对照职责分工要求,制订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等日常执法检查。②对照案卷管理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化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⑶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管不力,进展缓慢”问题。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工作流程,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作用,加快历年未完工项目清理,排出具体计划进度表,将工作分解落实到位,跟进项目进展,加快未完工项目施工,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或招投标工作,并加强一事一议项目进度监管和后期督导,推动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

⑷针对“对全市会计从业队伍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①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对会计学会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会计代理机构的执法力度和事后监管。②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市会计学会换届选举,并积极开展新一届学会工作。③对玉环昌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收回并注销其代理记账资格证书。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对潜在廉政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工作流程,高质量开展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摸潜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⑵针对“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①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完善形成谈心谈话制度化,局领导班子同志之间及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动态,强化责任传导。②班子成员根据各分管线工作及“一岗双责”情况,经常性指导督查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检查。③局党委强化责任意识,突出监管职责,加强引导教育,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⑶针对“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不严”问题。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性开展作风效能和考勤纪律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案例通报、微信平台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方式,绷紧党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责任心这根弦。

⑷针对“对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问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运用监督执纪形式,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履责情况自查整改,推动举一反三、跟踪落实,坚决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⑸针对“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制度,做到定期更新、及时调整,充实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内容,提升廉政档案管理能级,做实以制度管人文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差旅费报销存在长途出差按短途包干形式报销”问题。通过对有存在长途出差按短途包干形式报销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凭证核实、路线测算,收回超标准部分费用;同时,督促办公室和相关财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规章制度学习,督促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⑵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①认真核对公车管理台账,对记录不实部分进行整改,督促严格按规定记录台账。②对台账中存在的未记录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督促整改到位,并作出整改情况说明;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办法,做好公车使用登记,务必详实记录公车每次使用情况,适时对公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抽查。③重新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办法,加强公车规范管理,规范车辆维修报销制度和审批流程,采取先报批再维修报销。

⑶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明细和要求,落实留底备查制度,对公务接待费备查账实行定期公开。

7.关于“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按照财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已完成玉环财政农村改革指导中心出纳人员调整。

⑵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排摸清查盘点,健全固定资产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无效资产、报废资产等及时处置,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⑶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全面清理”问题。由市财务发展服务中心(市财务开发公司)加大力度对逾期财政周转金的催讨力度,深入调查逾期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担保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情况,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协助法院执行。对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深入排摸,联系查询公安、银行及房管等部门,掌握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流失。2022年,市财务发展服务中心(市财务开发公司)收回法院已终结执行并已确认损失的宇强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款41361.9元。

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未能起到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局本级预算执行率低,造成财政资金闲置”问题。①针对出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财务人员在今后财务工作中提高资金安排质量和执行率,切实发挥资金绩效作用;进一步完善预算经费申报,做到精准申请,严格预算执行,对于执行率达不到进度的项目及时调整缩减了预算指标。②加强每年国资国企审计中介费用刚性支付。③国资发展规划已完成制订,但因疫情等原因,上海华彩咨询公司未能按国企发展规划约定继续履责(主要是开展后续培训、规划修改完善等),我局与华彩咨询公司进行对接,按合同支付前期经费,而不再支付后续经费。

⑵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已及时将2021年度职工工会费上交工会账户,并督促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执行并加强督查。

⑶针对“违反财务报销流程”问题。严格按规定整改,对后勤服务中心食品物品采购审批程序和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

⑷针对“差旅费报销存在事后审批及报销不及时”问题。严格按规定整改,及时规范差旅费报销方式,引导干部职工通过浙里报系统平台规范报销。

⑸针对“报销凭证附件不全”问题。局办公室会同市会计核算中心就2016年度会计核算中心装饰工程事项进行了复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情况对接,采取相应措施整改落实落地。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问题。已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草案、重要资金使用、重大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追加预算等涉及财政工作的重大重要事项纳入局党委会议研究议程,并形成工作制度规范。

⑵针对“未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商议”问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对《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工作制度,将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均纳入了党委会议商议,并形成常态。

⑶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重新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对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实规范各项议事程序、会议记录流程等。

10.关于“内部管理工作作风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公文和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对《内部管理制度》(2019年版)进行了重新梳理修订,并完成了《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版)初稿,并严格把好文字关,杜绝类似状况再次发生。

⑵针对“参会人员情况自相矛盾”问题。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举一反三,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排查整改,督促各支部加强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规范操作管理,按要求运用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规范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支部规范建设和工作履职能力。

⑶针对“‘双无’单位创建活动走过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双无”单位创建活动“回头看”,对“双无”单位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不符合要求,督促相关科室开展再自查再自纠,通过严格把关、理清问题、自我反省,重新填报问题清单,并做到规定动作走心走实、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切实转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作风面貌。

1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执行主题党日制度不到位”问题。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召集相关支部支委组织开展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规定学习,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提高对主题党日制度的认识和领会,并举一反三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排查整改,彻查类似事项并及时通报整改。

⑵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由局党委带头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规定学习,督促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认真照查摆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批评点中“要害”,充满“辣”味,真正实现“红红脸、出出汗”。

⑶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问题。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支部支委集中学习党员发展流程要求,对存在的不规范操作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排查整改,彻查类似事项并及时通报整改。

⑷针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支部支委集中学习党务工作知识,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并举一反三,组织局属各支部对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开展排查整改,彻查类似事项并及时通报整改。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干部队伍统筹规划不够”问题。进一步强化重视局党委对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将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纳入干部培养考核工作重点,推选推荐年轻干部积极参加“琢玉计划”“雏鹰计划”等市级以上各类干部培训班,发现挖掘年轻干部的内在潜力,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动力活力。升级提优《财政工作手把手》业务一本通,帮助财政“新人”快速入门。

⑵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①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等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及时调查核实档案缺失情况,尽可能补充完善缺失档案材料。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人事干部的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组织人事干部的责任意识,强化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③高度重视组织人事干部的工作交接,充分利用《财政工作手把手》成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接流程和手续,保证组织人事工作有效延续。

1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2017年以来,出国(境)人员未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问题。已在2019年国地税机构改革完成后整改到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对出国(境)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强化审批管理。

(四)在“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14.关于“2017年至2022年审计共性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⑴针对“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编制体系,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最大可能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减少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同时将进一步消化国库暂付款挂账,优先安排预算予以解决,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⑵针对“部门专项资金未及时落实到位”问题。市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初抓实抓好专项资金清单下达,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并积极对接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按项目进度加速资金拨付;同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⑶针对“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的部分项目,未缩减下一年度的预算控制数”问题。市财政部门进一步统筹安排库款,优先保障刚性支出、民生支出资金,从严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加强财政暂付款清理力度,保障库款正常运转。在下一年预算安排时,梳理上年执行率低项目的原因,区分库款不足导致资金拨付困难、单位使用进度缓慢、项目推进不力、预算绩效不佳等因素,给予压缩预算数或结转安排。

⑷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不到位”问题。市财政部门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应编尽编、精准编制年初已确定预算资金的政府采购预算,并同时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加快跟进预算执行进度。

⑸针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问题。①对部门领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意识培训。②业务科室加强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学习,制定本领域范围内的绩效管理规定,提高绩效管理能力。③要求各业务归口科室和部门阅读、遵守和运用“1+7”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⑹针对“政府债券使用挤占专项债资金,且未及时有效使用”问题。联合市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债券使用情况检查,督促指导专项债券规范严格使用,并将专项债券使用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专项债券分配依据。进一步压实各债券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加强《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宣传,强化责任意识,约束乡镇(街道)、部门专项债券使用行为。

⑺针对“财政周转金及往来款有待清理等等”问题。加大对逾期财政周转金的催讨力度,加强与公安、银行及房管等部门协同对接,深入调查逾期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担保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情况,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协助法院执行。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委将不遗余力地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续跟进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固化整改成果,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有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财政事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强工作领导,继续加强沟通交流,跟进巡察整改,完善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强化跟踪督查。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倒逼整改时限,完善整改落实举措,明确后续整改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健全整改督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进度、整改质效实施全程跟踪检查,力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阶段性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化整改提升措施,建立健全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适时向单位内部通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吸纳合理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50085;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玉环市财政局),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s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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