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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六届玉环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07 11:09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行动,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先后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研究部署。10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制定《中共玉环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11个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逐一确定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工作。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合力攻坚,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联动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加强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建立每周会商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健全人、事、财、物等规章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谈话提醒11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新制定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1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2.9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7.0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2022年9月18日、9月30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围绕主题分别作交流发言,在思想认识上形成整改措施。

2.针对“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由局主要领导逐一开展对班子成员谈话,要求其带头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强化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民政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3.针对“党组没有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中共玉环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学习档案,并做年度总结。

4.针对“配合巡察工作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并督促分管线干部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常态化谈话、撰写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材料、制定党员干部思想调查问卷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编制《玉环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推进医养结合康养联合体建设,2022年建设康养联合体2家,金色晚年养老院点位已完成建设,芦浦芦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位正进行消防验收,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长者公寓智慧养老院建设,2022年新增50张老年人认知障碍专区床位,长者公寓30张,东方红托老院20张。

2.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不达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8个少配建的项目,联合玉环市自规局通过在邻近地块补充配建的方式,补齐不足面积,有效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区域内均衡布局,如玉环新城吾悦广场项目不足的面积已在金玉上城项目中统一补足。

3.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备闲置、服务单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专业化机构运营,根据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6大服务功能,针对新一轮(2022年12月)专业化托管招投标,因地制宜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制定《玉环市居家养老服务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

4.针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因历史遗留问题,8家机构无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消防审批,导致养老机构未备案。对此,提请玉环市政府分别于2022年4月和10月份召开部门协调会,目前完成现场验收和第三方测评,待住建、消防部门出具验收意见,12月底前,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开展平安赛拼、自查巡查督查、“玉熙护老”养老机构负责人赋能活动。

5.针对“医养、康养联合体项目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运营监管,督促长者公寓和洪福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按照省市规定,出台《玉环市康养联合体建设规范》,实现康养联合体标准化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康养需求。

6.针对“青山白化治理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狠刹违建私墓歪风,加强“空地一体”地毯式巡查力度,实现对老旧私墓动态巡查“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②分类开展专项治理,采取以植树覆盖为主,动员迁移为辅,对“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补种绿化;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或周边环境的老坟妥善安置骨殖。③组建殡葬管理网格,建立市级、乡镇(街道)、村(社区)“青山白化”整治三级网络体系,全面掌握“青山白化”整治动态。

7.针对“公墓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编制《玉环市殡葬设施规划》,严格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审批,明确建设主体,强化公益性质,不得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②利用无人机对玉环全市公墓进行航拍四至定位,现场资料核查,图文并茂建档。③根据省市政策要求和配套措施,妥善解决村集体联营和个人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

8.针对“少数公墓墓穴价格偏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新批建的公墓实行核价机制,加强廉价墓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实施免费安葬(安放)政策。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超标准、无公函接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核,做到每次公务接待前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报备手续,认真填写《公务接待申报审批表》,确保陪客人数、接待标准不超。财务人员一以贯之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于无公函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用于一线民政业务工作,取消兼职驾驶员,并专门配备专职驾驶员。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抓好落实。

四、关于“担当作为有欠缺,统筹推进民政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社会组织监管水平滞后,手段单一,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按上级要求,将54个社会组织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②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联动机制。③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导11家社会团体完成换届,政治联审99家社会组织174人,其中退出4人。

2.针对“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设不快,协同办理救助项目欠主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依托省民政厅大救助信息平台,开展部门联办工作,在申请社会救助同时可申请其他相关部门救助事项。②制定《玉环市分层分类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的救助力度。③完善《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④及时开展救助工作,通过主动探访关爱、入户调查、幸福清单送达等工作,季度完成率100%。

3.针对“地名工作重视不够,地名遗产保护意识不强。村(社区)减负增效和三多治理成效不明显。社区专职人员建设缺乏规划,队伍业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备案程序,对玉环市住建局递交的住宅区审批材料进行初审,给出合理性建议,并做好备案工作,目前已备案公示住宅区4个。②加强基层减负督查,开展村社减负增效大排查。③2022年,已完成18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扩招工作;指导192名持证专职社区工作者设计并领办社区治理和服务项目,已上报项目书192个。

4.针对“慈善募捐思路不够宽,募集资金难度增大,对慈善分会监管未常态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创建成立共富基金。玉城、坎门、楚门、清港、海山都已新建共富基金,市本级和大麦屿、沙门都已将慈善基金与共富基金并轨融合。②以项目为载体,开辟慈善项目募捐。③定期召开慈善分会会长会议。④加强财务日常监管。根据《玉环市共富基金管理办法》,各慈善分会建立共富慈善基金捐赠及救助档案,加强共富慈善基金监管,每年接受财务审计。

5.针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数据壁垒没有打通,关爱弱势群体工作存在失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快建设未成年人个案服务应用,通过数字赋能,迭代升级“玉苗家”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平台,从兜底困境儿童探访关爱、特需儿童帮扶、其他未成年人求助三个路径,解决未成年人的生活困境和成长烦恼,实现需求预警、信息互通、部门协同、社工参与的目标。

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保护中心工程款违规提前支付、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质保金未按合同规定收取、玉苗家项目履约金未按合同规定收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落实专人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退还提前支付的工程款。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在款项支付环节加强复核审查。严格按照合同收取工程质保金、履约金,加强与开发公司沟通协商,确保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收取到位。

2.针对“殡仪馆临时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而不管、违规增设预算外工程项目造成损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殡仪馆对面的人民塘临时停车场综合利用,开展日常有效监督管理。停止殡仪馆电梯项目执行,并中止合同。今后将严格按执行财政预算,杜绝违规增设预算外工程项目。

六、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审工作没有开展、财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财务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印发《玉环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职责,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内审。②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办公室(财务)等人员专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支出方向,列支各项经费。③及时调整本级及下属单位的采购经办人与财物保管人,确保不是同一人。

2.针对“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已收回殡仪馆违规在食堂账中发放节假日伙食补贴。②制定《玉环市殡仪馆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定点采购,落实专人负责食堂管理,规范采购流程。③严格执行物资采购规定,认真履行骨灰盒采购合同条款,做到采购规范。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9月28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围绕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筑牢廉政防线。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促进班子内部团结。

2.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逐一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玉环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构建党组、班子、中层、普通干部的四级责任体系。

3.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与抓好业务工作防范相结合,梳理民政领域廉政风险工作内容20项、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26条,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

4.针对“以案促改不到位,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政知识讲座、一周一警言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玉环清风》《五组之声》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雷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报告审核程序,对于报告内容将层层把关,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等报告,实行逐级审定。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收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建档汇编并做好台账保存。

八、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凝聚力不够、违反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凝聚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完善《中共玉环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局党组决策与执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务虚会议等系列机制,并通过调整优化局领导工作分工,形成局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2.针对“违反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制定《玉环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分别召开,分本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流程,实行会议记录联核联审。

3.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深化民主集中制的意识教育,2022年9月28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自觉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利用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精心制定会议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剖析,主要领导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材料的撰写和审核工作。规范台账记录,明确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的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格式。

九、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支委检视问题情况,组建5个党小组,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②严格谈心谈话制度,专门制定我局机关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③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评议步骤,对机关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公开。④加强下属支部指导督促,对支委会、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等方面作了详细指导。

十、关于“长期向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下属单位擅自招收控制数之外的编外人员”问题的整改

1.针对“长期向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的相关规定,逐步整改完善,及时纠正人员混岗现象。

2.针对“下属单位擅自招收控制数之外的编外人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编外人员的招录、管理和使用,完善编外人员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招聘流程。今后对于新招聘人员,一律严控数量并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一、关于“中层干部违纪受到处分、干部职工受到廉政约谈、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层干部违纪受到处分”和“干部职工受到廉政约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举一反三,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违纪违法案例,集中组织观看《深渊》电教片,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机关廉情预警制度,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做好出入境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收缴证照。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履职担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以完成整改为新起点,筑牢思想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谈话提醒、个人报告等制度,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队伍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民政行政服务水平。

(三)聚焦整改质量,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11147;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北路123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xy_62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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