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充分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党组会议研究,市残联的巡察整改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中共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查,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按照责任分工,牵头落实督促整改工作。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并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3人,谈话提醒6人;建立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383万元。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没有及时学习传达2019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问题。
持之以恒地把强化理论学习作为紧迫和长期的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例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台州市《残疾人十三五规划》两项指标未达标”问题。
完成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对全市13535名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排摸,并对调查指标数据填报进行反复研究、比对,进一步提高数据的精准性。
针对“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未达标”问题,经过全面排摸,当前全市共有435名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现已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名单报送至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办理,确保应保尽保。
针对“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未达标”问题,在与住建部门对接后发现,“十三五”期间共有324户困难户危房等级达到C级和D级,其中116户为残疾人家庭,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且,“十三五”期间,我单位深入落实安居工程,为164户无房、危房的困难残疾人家庭修建房屋,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实际住房救助比例约为95%,其余残疾人因未达到第三方机构危房鉴定等级或未“先建(修)后补”,不满足政策要求。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数据指标的研究比对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居工程,对符合住房补助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
(2)针对“残疾人之家建设有差距”问题。
积极对接企业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工疗车间),将“残疾人之家”与工疗车间的各项资源进行充分整合,推动“残疾人之家”转型升级。当前,我市共有8家“残疾人之家”转接工疗车间。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之家”星级,严格对照《省“残疾人之家”规范化星级评定标准机制和办法》,对大麦屿街道“残疾人之家”开展星级提升改造工作,现已成功通过省级“五星级”评定。
(3)针对“数字化改革工作成果运用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玉环残联助学平台的迭代升级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新增“微心愿”模块,为持证残疾人表达自身诉求、想要解决的问题、希望实现的心愿以及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提供便捷化窗口。同时,加大玉环残联助学平台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平台使用率,2022年助学事项100%通过平台受理,截至目前,办件量为280件。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①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经常性到乡镇(街道)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各项专项经费使用做到上门核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同时,下发《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的通知》,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制度,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分为2人一组,联系全市11个乡镇(街道),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做到检查留痕、规范管理,形成工作常态。
②针对“残疾人政策宣传面不广,开展惠残政策宣传活动不多,群众知晓度不高”问题。
组织开展“同心向未来——玉新语·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分享会、“因爱而聚 追光而行”国际盲人节等主题活动,发动志愿者入户走访慰问残疾人,营造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公交站点设置广告牌,广泛宣传残疾预防知识。加强网格员管理,结合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惠残政策宣传,发放残疾人办事指南。同时,加强“玉环残联”微信公众号建设,开设服务指南窗口,便于群众在线了解惠残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87276900,便于群众咨询。
③针对“残疾人办事指南更新不及时”问题。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玉环市残疾人扶助救助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21〕20号)和省、市残联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残疾人办事指南,并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残疾人办事指南6000册。同时,结合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充分发挥残联干部和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办事指南,方便残疾人办事。
4. 关于“担当作为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动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不够有力”问题。
严格按照民政部门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相关标准,联合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排摸工作。经过全面排摸,当前全市共有435名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现已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名单报送至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办理。
(2)针对“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①针对“公众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16 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通知》(浙残工委办〔2022〕4 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工作,将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等13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纳入2022年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于2022年6月完成改造。同时,发送告知函至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将城关中心菜市场纳入2023年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按要求进行改造。
②针对“无障碍设施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印发《玉环市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成立玉环市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 2022年9月27日,对清港村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开展验收评估工作。下阶段,将结合2023年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和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排摸工作,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盲道占用等违规行为及时反馈至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3)针对“残疾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
加强玉环残联助学平台建设,打通与民政、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堡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档案信息,并加强与人力社保、医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接残疾人相关数据。同时,扎实推进“数字残联”建设工作,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实行“掌上办”服务,实现残疾人“零次跑”的助残服务模式。
5. 关于“固定资产租赁和物资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房租上交财政不及时”问题。
对有关同志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落实财务人员负责,按照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时收取房租,2022年10月24日,收到玉环市乡村旅游产业联合会房租11520元,并将收取的房租上交财政部门。
(2)针对“房租收缴不及时”问题。
根据巡察意见,与玉环市乡村旅游产业联合会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逐年缴纳,并明确缴纳时限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2022年10月24日,补收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房租2880元,收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房租8640元,共计11520元。
6.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列支福利费”问题。
对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玉环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总工〔2018〕9号)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机关的生育经费、职工生日费按规定在工会费中列支。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方面
7.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市残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玉环市残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内容和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内容。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风险防控措施,每季度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谈心谈话、家访等方式,及时排摸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指示精神,在全单位扎实开展机关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 关于“党的组织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共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申制度规定。在决策过程中,坚决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议事规定,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代替班子成员提议议程,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
(2)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说空话。2022年8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严肃开展批评;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9.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执行中层干部任免流程”问题。
对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五从严五规范”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中层干部的任免上,今后将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任免流程,做到规定的程序一个不少,同时注重发文任免的落款时间和相关材料的归档、收集工作。
(2)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①针对“1名职工有躺混行为表现”问题。
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要求,经单位“六问”评议会评议及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存在躺混行为表现的同志进行就地帮扶。党组副书记约谈干预对象,办公室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所处科室负责人帮助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经过三个多月的帮扶改造,该名同志的各项表现大有改善,已不存在躺混行为。
②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档案没有应归尽归”问题。
对有关同志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工作,对全单位在职干部、离休和退休人员开展一次因私出国(境)证件排查,确保做到无死角、无遗漏,并认真落实集中保管工作,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人事干部统一登记管理,严禁个人私自持有。经排查,当前,单位共有10名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1名市管干部交由组织部门保管,8名事业编制人员和1名退休市管干部交由单位保管。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排查,并重点做好新录用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查询、登记、收集工作,确保不遗漏。
③针对“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落实办公室主任负责,经常性组织开展机关效能督查,每月2次不定时抽查考勤记录,对发现问题给予及时通报、纠正。同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要求,因工作下乡、外出办事的,需向科室负责人口头报告,因公差、请假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效杜绝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缺勤或擅自脱岗离岗等情况的发生。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开展机关效能督查4次,发布机关效能督查通报4次,在督查中均未发现违反“四条”禁令等有关效能纪律的行为。
四、在对上一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0. 关于“上一轮专项审计调查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审核残疾人就业情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收程序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省残联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中残联按比例联网认证系统,从严审核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2022年共审核通过用人单位375家,安置残疾人749人,审核确认情况已反馈至税务部门,并在残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经市长办公会议商议通过,对2021年未经过我单位年审但税务部门予以减免残保金的50家用人单位进行补审。经审核确认,仅有19家用人单位符合安置条件。5家用人单位虽有安置残疾人,但由于工资未达标、社保未全额缴纳等原因未通过审核,其余26家用人单位并未安置残疾人,审核确认情况已反馈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催缴残保金。
(2)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落实财务人员负责,对残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类往来款项形成的原因。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分类清理,形成往来款核销审批表上报财政部门。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残疾人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措施再明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提高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度再完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76906;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3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tz_yhxc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