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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十六届玉环市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07 11:23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玉环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1月10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以来,全局上下严肃对待,对照整改要求,认真反思、主动认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凝心聚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舒欢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钦义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局党委书记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局党委会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整改时限;及时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问题谈透彻。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落实专人跟踪掌握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推进整改工作。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情况,狠抓督导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举一反三,由表及里,不断健全完善人、事、财、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一个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局相关问题的解决。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3方面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尚未完成整改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降级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2人,辞退5人(代课教师),教育提醒26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66.93864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万元。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局党委没有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教师节来临之际的重要讲话,以及2021年4月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问题。

①已于2023年2月16日将三次重要讲话精神汇编成册,并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补学工作;②已在每次的局党委会上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时刻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在落实市委“双80”战略目标方面,基础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公办随迁子女学校不能完全满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需求。教育资源布局不均如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城关一中就读人数已达红色预警标准,楚门中心小学、楚门一中就读人数已达黄色预警标准,而个别偏远乡镇学校入学率较低,“城区挤、乡下空”现象严重”问题。

①已完成按80万人口规模编制玉环市校网布局规划,在主城区规划城南中学(已明确选址)、城南小学,在楚门、清港、开发区三地交界处规划下湫小学迁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港北学校新建项目。2023年明确投用教育项目9个、新开工7个、结顶3个。②缩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压缩民办学校招生规模,有效扩大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大力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③召开玉环市义务教育学校优化批次招生及“民转公”学校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出台《玉环市教育局关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批次招生工作的通知》,控制新生入学源头,优化招生批次入学条件。以户籍房产年限为依据,进行批次招生、批次录取、招满分流。④出台《玉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民转公”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针对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2所民转公学校,调整其招生范围,由原本的全市招生调整为“多校划片”,设置三个招生片区,综合原校生源结构,预警学校生源分流等情况,在招生片区内按比例进行招生、超额摇号。

整改完成情况:①2023年12月底完成。②③④2023年9月底完成

(2)针对“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不高”问题

今年8月,按一级园标准新建的清港中心幼儿园新园、干江中心幼儿园投入使用;玉澜府配套幼儿园正在进行二装图纸设计;大麦屿中心幼儿园、芦浦中心幼儿园、沙门立新幼儿园等园计划下半年扩容15个班。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8月底前完成

(3)针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有差距,省标准化学校占比低,离评估指标相差19.4%”问题。

①已全面梳理全市资源配置、政府保障问题清单,一校一问题清单,分解创建任务;②特殊学校正在筹备搬迁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①2023年12月迎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省级评估;②2023年12月迎接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评估。

(4)针对“‘双控’工作推进不够快。对‘双控’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局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不足;对‘双控’工作涉及的资金保障、教师队伍稳定和教学质量维持研究不深。落实‘双减’政策有欠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协同监管不够到位,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仍有存在”问题。

①2023年春季学期的政府购买学位经费(合计1170万元)已下拨至8所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惠及4307名学生。②玉环编办部门发布《中共玉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教育局所属各类学校人员编制的函》,同意调整2所“公参民”学校人员编制,玉环市实验初级中学核编51人、玉环市实验小学核编5人、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核编22人。③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及乡镇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强化监管执法,采取约谈、立案、处罚等方式保障执法成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另外,规范审批流程,截止目前已配合非学科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联合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29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楚门中心小学、龙溪中心小学、双语学校的个别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现象”问题。

出台了《玉环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违规带生、擅自办班有奖举报的实施办法》,开展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组织全市教职工学习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治理工作七大责任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各校与教职工签订了《知晓书》和《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各校普遍建立了校领导联系教师制度,及时了解教师业余时间活动去向;各校门口均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2021年后查处了5位从事有偿补课的代课教师,并全部辞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非教育类活动项目‘进校园’把关不严,为学校、学生减负不够到位”问题。

①印发《中共玉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2023年批复同意的进校园项目4项。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学校每学期进校园活动的项目控制在3项以内。②召开玉环市中小学“进校园”专题协调会,邀请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分管领导与会,传达“进校园”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各类“进校园”工作,对各单位不得随意在上课时间抽调师生参加各类仪式、活动和“冲量”活动作了明确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规借用教研室、玉环中学、实验学校等下属单位(学校)车辆。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情况”问题。

①排查借用下属单位(学校)车辆的次数和事由,大部分因业务科室工作需要,由局调配使用,个别借用行为已要求车辆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今后将根据《台州市公务车辆服务规范》(DB3310)加强管理,对非紧急事务的不予借用。②在公务接待中,对临时变更接待人数和陪同人数的情况,做好事后报备,形成管理闭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诫勉谈话1人;经核对票据,在报销过程中均按标准金额报销,实际用餐超出130元的金额已由当事人分摊,今后将规范落实公务接待要求,严格控制点餐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违规购买公车”问题。

经国资部门同意,并向市政府请示,补办实验学校(车牌号浙J·BM100)和外国语学校(车牌号浙J9F82K)两辆公车,补办手续正在走流程。

完成整改情况:2023年6月前完成

(3)针对“违规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中小学运动会补贴”及“违规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高考学生体检补贴、中考学生体育测试补贴”问题。

①联系上级单位及台州市各县市区,学习上级文件及各县市区相关做法。根据《浙江省学生体育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台州市学生体艺活动经费开支标准》规定,对综合性运动会可对大会工作期间抽调聘请的组委会、竞委会、裁判等工作人员发放伙食费、交通费、服装补助、劳务费、通讯费等。此系省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统一做法,具有普遍性。我局参照省市规定进一步修订相关人员补助和标准的规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重新出台《玉环市教育系统体艺等活动劳务费和比赛奖励标准支出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②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高考体检劳务费发放存在不规范问题,即知即改,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高考体检工作津贴今后统一由收取高考体检费的医疗机构发放,教育局不再代发。对2022年由教育局代发的账册由财务做好调账处理。核查津贴发放的数额,如果按照新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则新标准执行发放的津贴要多于原发放的金额。该项整改只作账务调整,不予补发不足部分。③关于中考体育考试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核查2022年体育中考津贴发放数额,如果按照新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则新标准执行发放的体育中考津贴与原发放的体育中考津贴金额大体相当。考虑津贴发放单位多、金额少、人员众多,并且体育中考监考人员室外监考很辛苦以及实际发放金额大体相当等实际情况,巡察组指出后,我局即知即改。自此严格按照规范性新文件要求执行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要求学校上报各类数据多、报表多且时间急。精简文件不到位。如2021年局机关共下发文件655份,通知322份”问题。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整治“文山会海”的文件要求,严控文件数量,尽量做到逐年递减。同时,梳理机关各数字应用平台和APP,打通数据壁垒,以无痕数据采集,复合应用,杜绝多头、多次报送现象,切实为学校减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担当作为有欠缺”问题。

(1)针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力度不够。职教生人均经费投入不足。职教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深度不够”问题。

①近些年,省财政厅和教育厅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及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用于提高职业教育投入和生均经费。②玉环市中职校的《助力台州456产业集群的汽车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入选浙江省2021-2022年度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玉环市中职校的智能制造培训基地入选省级示范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玉环市中职校入选浙江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③玉环市中职校与玉环市机床行业协会签订《机床协会混合所有制合作协议书》,拟投入600万元,旨在提高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中考考场标准化建设有差距,坎门中学考点不达标”问题。

鉴于坎门中学的现有条件已经不再适宜设考点。教育局已投入资金600万,改造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合潭)和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发区),将玉环市的中考考点建设成标准化考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水平偏低。2021年浙江省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中‘创新实验室学校’占比55.17%,排名全省第83位、台州市第7位”问题。

启动2023年教育技术装备补助计划,加强薄弱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补助,并专项安排新型教学空间(含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近100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学生安全工作有漏洞,对学生心理健康重视不够,多所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存在向学生推销收费APP、强制学生购买学校提供的电脑”问题。

①对楚门二中重申终止项目意见,并要求做好项目收尾期间,教学管理服务和家校沟通工作。②市教育局长期坚持APP进校园工作要求,对玉城中学、楚门一中、城关三合潭小学等校采用APP开展教学活动的家长投诉,及时督查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存在推销、收费行为,学校已停用相关APP。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个别校领导家属在学生中推销学习辅导材料”问题。

2019年,我局已对原陈屿中学校长于某亲属推销学习辅导材料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并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2023年3月底,发出了《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对推销学习辅导材料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通过调查了解,我系统不存在学校领导及家属、教师及家属推销学习辅导材料的情况。已公布局、校两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相关问题的举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对少数学校办公用房超面积整治不到位”问题。

2021年,我局已对学校办公用房超面积情况进行了整治。2023年3月再次印发《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级领导办公用房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学校近期正在整改中。下阶段,我局将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下属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建工程存在违规邀标现象。①关于违规邀标。我局已重新修订《小额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零星项目管理流程,并开展全市各学校后勤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②关于坎门幼儿园灯塔分园。今后我局将对项目建设做到提早谋划,应招标尽招标,避免再次出现边施工边预算和大金额项目直接发包行为。③关于城关一中。暴露出我局在工程决策不够严谨问题。今后将吸取教训,在项目上马前认真论证校网的远期规划与近期项目建设的相互关系。下阶段,我局将根据我市“十四五”校网布局规划落实校网布点和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做到科学决策,避免出现类似情况。④关于个别工程缺少变更联系单。已补齐。⑤关于楚门中学小型维修存在虚报耗材及工时。我局已对楚门中学虚报耗材及工时进行调查核实,该项事实为二期人工费用提前打折支付,应付1900元,实付1520元。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财会监督作用没有发挥。该上缴财政资金未上缴。历年局基本户利息结余和国防大厦(由市教育局、市人武部、市人防办合建)1-3层出租租金没有上缴财政并自行使用。该退回财政资金未退回。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经费没有退回财政并自行分配,如基建类退款、薄弱学校补助退款、标准化学校建设退款等”问题。

①建立核查机制,加强会计监督,定期核查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②2019年前未向财政申请大厦专项经费,出租租金用于物业管理、公共维修等,资金的收取、使用账目未设在教育局;③督促学校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未上缴财政资金,做到及时上缴。④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无法足额安排预算,对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统一打包安排预算,再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对于预期估算和实际结算出现的误差,教育局再进行统一调整分配。从2022年9月开始,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均已采取指标分解形式,不再进行拨款。⑤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将应上缴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应退回资金及时退回财政。共计上缴财政资金550186.41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违规免除学费。违规免除玉环中学、外国语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子女就读外国语学校的费用”问题。

已组织对相关教师进行了思想教育,所减免的6位教师子女的学习费用共计57000元,已于3月31日完成收缴。以后不再实行该减免政策,教师子女收费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违规使用教育工会经费。违规在教育工会经费中列支局报刊费和教育各类协会等费用。抽查2021年,发现局机关6.4万元的报刊费,教育局文联书法协会活动费用1400元、摄影协会活动费用2232元、美术协会活动费用1600元、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等均在教育工会费里列支”问题。

①报刊费定于4月底前在教育局经费中支付,转回到教育工会帐上;②教育文联3000元活动费定于4月底前在教育局经费中支付,转回到教育工会帐上;③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已收回720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学校地块监管缺失,被有关单位、个人无偿使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废弃校舍没按规定办理报废和移交手续,存在资产流失和安全隐患”问题。

①根据原临时借用函件,4月底前完成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玉环市供电公司补签借用协议。②继续执行2010年-2012年租赁合同,并补签2013年至今租赁合同,3月份已收取2012-2014年租金1.5万元,4月底前催缴收取余款租金4万元。补签合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0日,后续土地管理按国资规定执行。③2022年6月玉环市教育局转发《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核〔2022〕2号),排查梳理学校资产情况,加强闲置校舍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对土地、房产予以确权,并指导办理报废、移交、租借等相关手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没有进行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问题。

①出台《玉环市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玉教〔2020〕86号),连续三年发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②2020年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说明》,同时开展业务培训,达到“每年一次资产清查,每个存放地点一份资产清单,每件设备一张资产标签”的标准,并将资产清查列为对学校的考核内容;③将资产清查作为常态化机制,纳入市教育局对学校年度考核,要求学校每年递交《国有资产清查书面报告》和《国有资产盘点清单及处置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工作合力不够,班子成员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主动参与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有时党委会议与行政班子会议同开混议,班子会议没有记录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问题。

①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对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形成落实机制,制定出台并加强落实《局班子“条抓块统”分管乡镇(街道)学校工作制度》(玉教〔2022〕104号),强化分管与分线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②充分发挥班子作用,积极听取班子成员意见。③自2019年以来,对“党委会议与行政班子会议同开混议和班子会议没有记录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问题,已实行分开记录,并完整记录班子成员意见,做到即知即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干部队伍统筹规划不够。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局机关22名中层干部中,50岁以上13人,占59.1%,35岁以下0人。中层混岗问题较为突出。担任局机关及局下属事业机构(不含学校)的22名中层干部中,有16名为下属学校混岗借用。教师人才队伍引进力度不够大”问题。

制定《玉环市教育局机关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对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任用程序、退出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一是在干部年轻化方面,采取选派年轻干部参加雏鹰训练营、去上级机关挂职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历练,让年轻干部尽快适应中层干部能力需求。二是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对新增的党建办负责人岗位,明确干部选拔条件,年龄限40周岁以下。三是规定退出中层干部年龄,实行中层轮岗制,机关借用人员交流到学校协助学校管理,切实解决局机关老龄化和混岗突出问题。2022年11月玉环中学赴北京大学自主招聘,招录浙江大学本科生1名,2023年3月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自主招聘,招录职高专业课教师3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2名党员因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被除名。支部没有按规定进行换届。2020年12月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未及时选举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局机关第一、第二支部于2022年2月到届,未及时开展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规范。局机关第一、第二支部上党课次数偏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至2022年9月底,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出未转出13人,应转入未转入34人。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如2021年机关第一支部开展民主评议时,与会25名党员仅收回民主评议表16份,且评分全部相同。对学校的党建工作指导少,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①已制定出台了《玉环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玉教党〔2023〕9号)文件,对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并纳入年度考核;制定出台了《玉环市教育系统党员日常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玉教党〔2023〕10号),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选举工作;③已在《玉环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玉教党〔2023〕9号)中明确规定要求完成,并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④已于2022年10月完成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今后将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平台,由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做好党员教师工作分配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⑤将严格落实好《玉环市教育系统党员日常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玉教党〔2023〕10号),客观、公正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⑥已将玉环中学、芦浦中学、城北学校等3所学校作为试点,探索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教育的领导。

完成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2022年4月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纪检工作会议,党委书记没有出席。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存在偏差,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对违规违纪情况不掌握。对学校容易滋生腐败的小额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对教师职称评定监督不到位,对个别教师利用假证件骗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没有及时发现”问题。

①教育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中共玉环市教育局委员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玉教党〔2022〕59号),严肃有序地开展党风廉政工作。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勇于担任责任,制定出台《玉环市教育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玉教党〔2022〕36号),通过细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一岗双责”,把“六个纪律”挺在前。巡察后,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严肃处理违纪行为,1人降级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③分线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纠正执行过程的偏差。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分线工作同研究、共部署。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加强防控、做好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再提醒教育,对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姑息、不纵容。④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小额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除加强相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外,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建设、采购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⑤市教育局人事科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黄某开展诫勉谈话,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文取消该教师获得的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取消该教师自2020年1月起聘任的岗位等级并扣回相应的工资待遇,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将该教师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执行诫勉谈话起三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委把关不够严格。未经审批启动干部人事调配。如2018年5月以来市教育局党委共研究干部人事12批次,其中6批次未能提供中层预审相关资料。未及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上一轮巡察以来多批次人事,未按照要求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批次人事未开展谈话调研推荐、任前档案审核等程序。考察谈话范围过窄。如2020年12月10日批次人事考察谈话7人,无班子成员参加谈话。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缺失严重。多批次人事未能提供考察材料、拟任免人选票决情况统计表、任前公示等重要文书档案资料”问题。

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五从严五规范”等相关制度,结合暑期人事工作,制定《玉环市教育系统校级领导职数及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强化校级领导干部管理。严格规范校级领导选拔任用程序,编印《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中层任用制度,完成人事动议、方案预审、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发文任免、资料存档等步骤,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规定程序不遗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问题。

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教职员工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教育系统2018年至2022年共有2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台账不齐全,缺少证照领取、归还记录。2022年8月新招录教师116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25名教师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个别学校编外用工招聘不严谨。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①2022年10月完成2022年新招录116名教师的出入境登记备案工作。②修订《玉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玉教人〔2020〕16号),于2023年4月发布新文件。③经商办企业的25名教师中,据了解其中有部分大学生创业或入职前就注册企业或个体户,有部分是在直系家属企业内任监事(无薪金),有部分企业根本没有经营。我局要求本人限时完成相关注销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责令学校主要负责人对以上教师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下阶段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禁止教师经商办企业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将经商办企业的内容纳入对新教师入职政审的内容,杜绝此问题在教育系统再次发生。④针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把关不严。一是转发《中共玉环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刹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玉环市教育局关于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出《倡议书》。二是对把关不严的同志进行警示提醒谈话,督促改进工作作风,严把审核关。三是今后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特别是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和参与“酒局”、“牌局”的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上一轮审计整改未到位问题

1.关于“教育基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于上一轮审计提出的玉环中学迁建工程、中等职技校老校区、城关中心小学体育馆3个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仍未补办工程调概手续”问题。

我局整理好相关项目资料,对接有关部门并逐级向上汇报,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再次组织材料提请上报市政府申请概算追加。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0月前完成

(2)针对“应收应付款未处置到位。截止目前仍有其他应收款625.17万元,其他应付款188.12万元未处置到位”问题。

①我局已对全市公办学校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排查核实,要求学校查明债权债务形成原因和具体时间,对可清理往来事项,先予以清理,对一些工程等原因造成的往来挂账事项,采用函证方式,进行手续上的程序规范,再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部分清理或坏账损失操作。②应收款项待处理事项已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待审批下达(现尚未批复)。对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个人借款,其中郑某20000元借款作收回资金处理,张某30000元借款因时间跨度过长,考虑该借款为公务借款,由于票据遗失,历经学校多次催讨,且张某本人也因此已调离中职校,由张某根据借款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班子决议,抵冲作借款收回28900元,同时收回结余资金1100元。应付款项待处理事项主要为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以及一些常规应付资金挂账,视情况进行到期支付、缴纳财政和结转收入。③加强学校债权债务的形成控制,定期做好督促清理工作。各学校对确实不能处理的债权债务,说明详细原因。对社保、个税、公积金等经常性使用的,以及时间跨期比较长的往来项目,及时做好账务核查、清理、调整和坏账准备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巩固成效、拓展成果、防止回弹,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动清廉教育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三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步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717025;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97号玉环市教育局,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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