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8月8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推进调度会,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实好、执行好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仔细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印发了《中共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相关整改责任领导,列出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确保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认真做到边整改、边总结,把建章立制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港航口岸渔业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检查,并制定修改制度。通过加大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力度,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将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教育提醒24人,新制定完善制度9项;收回清退相关违规资金。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系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三农’工作、安全生产、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全面,对蕴含其中的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够深入,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结合玉环实际,融合贯彻发展现代海洋产业的谋划不够深入系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在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三农”工作、安全生产、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作为学习要求纳入其中。②深挖“青蓝学堂 渔你分享”机关学堂品牌,已开展2023年度局领导、业务科室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三农”工作、安全生产、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的心得体会,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并联系玉环实际谋划大讨论、大交流,谋划条件成熟的意见纳入2023年度工作计划(玉港口渔〔2023〕1号文件)。③通过局工作例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港航口岸渔业工作抓好任务推进落实。
2.针对“谋划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渔区共富措施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开展专项渔业产业发展调研,于2023年3月13日出台玉环市推进渔业共同富裕十项举措。②借鉴学习先进地区油补资金助推产业发展等方面好做法和好经验,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出台玉环市渔业竞争性项目补助标准。③于2023年2月9日出台渔区共富、渔企共创联系制度,助推渔业高质量发展。④强化渔业品牌意识,创成国家级海捕虾加工中心品牌。⑤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每个月编制项目资金进度跟踪表,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相关项目实施。
3.针对“渔港经济区建设集聚效应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玉环市渔港经济区已于2023年4月正式入选农村农业部试点单位,现已全面启动,有序推进。②坎门中心渔港避风锚地项目工可于2022年12月23日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待上级明确是否继续推进。
二、关于“落实涉海涉渔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措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2023年1月30日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组织考核奖励办法》,并于2023年2月23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②紧抓寒潮、伏休等渔船返港时机,开展渔业安全培训教育,2023年截至7月28日,开展3期共159人次参加的安全培训及普法宣传教育。
5.针对“‘一打三整治’源头治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深入宣传各类渔业法律法规,营造声势,形成高压氛围。②压实责任,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巡港清港,努力使涉渔“三无”船舶、违禁网具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排摸管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③严格执法,全方位、无死角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对涉渔“三无”船舶保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艘,扣押一艘,拆解一艘,涉及移送的一律移送公安,决不姑息,同时聚焦伏休“零违规”目标,积极联合相关乡镇部门共同加强伏休期间各港岙口、市场等场所的巡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执法。2023年截至7月28日共清剿涉渔“三无”船舶102艘,悬挂分发各类宣传标语资料3563份。
6.针对“‘除险保安’工作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指挥中心每日不定时通过“浙渔安”平台对进出港报告渔船及时进行提醒,做到先签证再出港,2023年截至7月28日,进出港率达到100%。②通过“浙渔安”平台对全市所有已安装精密智控设备渔船进行第二轮地毯式排查,有故障设备及时报修,确保设备在线率,2023年截至7月28日,设备在线率达100%。
7.针对“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在海上执法工作中,重点关注各类渔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行行衔接”、“行刑衔接”,倒逼船东船长切实履行主体安全责任。②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面收集各阶段证据,形成完整的闭环证据链,完善取证过程,按要求使行政处罚案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罚。③提高认识,对照自身的不足,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案件质量关,出台《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截至7月28日共行政立案96起。
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兼职取酬、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近五年,购买‘移动执法平台’省内数据流量扩大范围至全局工作人员,发放安全驾驶奖,超标准报销夜餐补助(巡察期间已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除市管干部、执法队和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外,经具体岗位梳理,明确综合岗位有16人不符合省内数据流量扩大范围使用人员,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1月13日将该款项上交国库。②巡察反馈的发放安全驾驶奖于2023年1月18日确定退款上交国库。我局已明确每年每车实额报销限定3次、单次以300元封顶,超过3次部分驾驶员个人承担20%(超速50%以上罚单个人承担50%);一旦发生驾车违法行为,一律对驾驶员予以开除处理。③巡察期间已于2022年9月30日将超标准报销夜餐补助退回。
9.针对“2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玉环办事处主任期间,在该协会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对2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玉环办事处主任期间报销费用逐项核实,经核实无违反情况。②已核查公职人员兼职报备登记手续。③明确今后局外派兼职人员出差与差旅费等由我局进行审批报销。
10.针对“局事业人员吴某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在台州市渔船检验中心报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严格核查每笔报销,报销均属于正常规定范围。②已与台州市渔船检验中心对接,出具出差日期明细目录证明。③已和临时借调人员强调,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借用及报销等手续。
11.针对“退休人员郑某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在某公司领取报酬(巡察进驻期间已将其违规所得上交廉政专户)。”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解除与有关公司劳务合同。②巡察进驻期间已将其违规所得上交廉政专户。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管未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对油补发放、罚没物资处理、执法船燃油问题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管不够有力,工作流程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油补发放方面,已于2022年12月19日完成出台《玉环市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制度执行。②严格按照招标拆解程序,对钢质涉渔“三无”船舶执行拆解,并提前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在拆解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及时参与,做到全过程跟踪监管,形成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废铁及违禁网具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闭环,并做好影像、台账记录;严格时间节点,按照拆解进度,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将各种款项及时上交规定账户。
13.针对“涉及养殖、捕捞等渔业产业的油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审核方面,重程序性审核、轻真实性审核,个别项目存在财务票据帐实不符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针对各科室有关项目,着重真实性审核,强化项目财务审计。②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和专项资金用途监督,时刻提醒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③持续加强项目审核,严格按照玉环市渔业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4.针对“对罚没物资‘三无’渔船拆解废铁及违禁网具的销售环节未形成管理闭环,销售数量底数不清,销售款采取现金结算未及时上交规定帐户,并且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三无’渔船拆解废铁及违禁网具的销售未进行招投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按照招标拆解程序,对钢质涉渔“三无”船舶执行拆解,并提前进行公示。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在拆解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及时参与,做到全过程跟踪监管,形成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废铁及违禁网具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闭环,并做好影像、台账记录。③严格时间节点,按照拆解进度,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将各种款项及时上交规定账户。
15.针对“执法船每年需用柴油100多吨,存在燃油采购未进行公开招标,提油出库环节无人监督确认,用油管理台帐不全、数量不相符,已购燃油与外单位多次未批调剂等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执法队落实专人和石油公司经办人员固定对接此项工作,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做到购油、业务、结存操作规范。提油全过程工作人员参与的“一键送油”。②保持与石油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已售未提保管账核对。③由双方单位工作人员逐笔做好购进油品数量的记录,不漏一笔的记录提货单据,核对单据并做好与用油船只的核对,利用提油信息向配送客户经理核实提油数量的准确性。
五、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够严实,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经与财政对接,我局历史遗留长期未收回款项目前不符合清账条件,待有新政策出台再行处置。②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报销人填报后先经科室长审核,再交财务审核,最后经局领导审核通过后再予以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④于2023年1月17日对章晓明、林加兴、徐晨怡开展谈话提醒。
17.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票据管理,已启动电子发票。②已规范各类款项的收缴方式,做好相关票据清单备注、资金登记备注。③已使用局食堂账户来结算市民卡公司的代收菜款。④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并开展局机关食堂公款私存问题核查。⑤已优化局机关食堂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在每个结算月期间,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用餐登记表和职工实际用餐情况,按日登记每餐食堂购菜款、每餐市民卡公司代收菜款和每餐职工福利费补贴款等信息,在每个结算月底汇总,出具《食堂账目结算报表》,并由炊事员、食堂管理员、财务主管等核对签字。在每结算月的下月初,我局食堂收到市民卡公司结算通知后,局财务人员向市民卡公司出具《结算电子发票》,经市民卡公司审核无误后,将食堂代收菜款打入局食堂专用账户,并通过银行短信通知局财务人员和局食堂管理员,局财务人员在收到短信的当日或次日通知炊事员出具领款凭证后,将市民卡公司的食堂代收菜款打入炊事员账户,做为食堂的购菜款支付给炊事员。
18.针对“国有房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我局对原县水产局、原市海洋与渔业局曾有的各处房产进行调查排摸,发现以下问题并积极解决:1.“鸡山乡披山村的1处房屋、坎门街道昌贸二路的3处原水产局宿舍均未登记入账”问题,经咨询财政局及其他相关单位惯例做法,因我局上述四处房产因历史原因原值无法考究,产权一直归属于我局,无涉及交易,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上述4处房产原值均以名义价值1元登记,已于2023年1月31日完成相关登记。2.“鸡山分站房产(288平方米,出借给鸡山乡使用),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该处房产1992年建成,因缺少乡村规划许可证等,一直无法办理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次同鸡山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沟通,目前已经完成权调、土地测量、房产测量、入数据库,即将进行登记办理。3.“原马鞍山仓库(1100平方米)已于2002年抵债转让给坎门税务所,资产登记系统内一直未核销”问题,已查明资产历史资料,以报告方式向市财政局申请核销,目前已完成核销。②在局属店面房委托市国资委统一招租的基础上,已对原水产局宿舍楼3处房屋进一步明确用途,在保障机关公共服务用房的同时,兼顾外省籍员工宿舍需求,规范出租。③于2023年1月17日,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19.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加强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严格按照渔业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关于“对代管单位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未按上级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暂停发放2022年部分绩效奖。②已于2022年9月向国资上报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特岗人员及工资方案,7月18日获市政府批复,待财政局出具具体特殊工种名单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算。
2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移动执法平台”流量费用从2023年2月工资中开始扣回,到6月完成;超发生育慰问金已收回;通过向医保部门咨询政策,临时工也属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医保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不用个人支付。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福利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费用和先进人员奖金按规定发放。
22.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建立完善公车管理相关制度,按规严格执行,做好台账记录,并对违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②加油卡已于2023年2月15日按规定办理主副卡。③于2023年1月29日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23.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 2020年、2021年三八活动均有活动方案和相关人员领款的签名。②公司食堂经费由财务打入管理人员个人账户,用于每日购菜及物资采购,是公司管理上的问题。现着手改进,如采购物品,直接打入超市,购菜采取每日核算的方式。③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七、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统筹谋划、妥善处理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得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标准落实港航渔业绿色发展。②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③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日常巡查,及时接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举报信息及涉案初步证据,按程序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截至目前海洋行政执法共立案1起。
25.针对“机构改革后,资料移交、职能融合还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积极督促原口岸办工作人员(现市府办)将机构改革未移交资料归档移交至市档案馆。②积极和台州市港航监管保障中心对接相关港航执法工作,理顺港航执法关系,并制定年度学习港航执法年度学习计划。③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我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执法职能划转工作稳步推进,共划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执法事项68项。
26.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加强制度建设,在原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础上,新制定《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补齐决策制度缺少议事纪律、过错责任追究两项要素短板,进一步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八、关于“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发挥方面,‘四责协同’机制不够健全,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各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不够到位;代管单位渔港公司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有时存在选择性执行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对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渔港公司等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摸,上报廉政风险点,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出台《2023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②目前初步确定党风廉政监督员人选,将在伏季休渔大会上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并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会议。
28.针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党委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记录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3月22日局党委会议,局党委副书记汇报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局党委书记进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汇报、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报告。
29.针对“党委监督职责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每月开展机关效能督查1次,新春前特地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并在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暨党支部书记述职会上,传达学习第五纪检监察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交流会精神。
30.对“分管领导没有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没有定期参加分管处室工作例会并强调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向班子成员发放谈心谈话记录本,并告知一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谈话覆盖分管线所有干部。②明确参加分管科室工作例会不少于4次,强调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不少于1次。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执法干部队伍结构优化问题比较紧迫。”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做好2023年度新招录公务员政审、入编等工作。②将开展年轻干部“一人一技”擂台竞拼,以及“青蓝工程”成长帮带结对大会暨述职会,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相关计划安排。
3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任前公示,着重审查重要信息,规范任免流程。目前未开展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下阶段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②扩大考察谈话范围,谈话涵盖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目前未开展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下阶段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3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从严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②已于2020年12月2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出台相应文件,目前上级未更新文件。
34.针对“干部档案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人事干部档案基本整理完毕,已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档案整理装订。②编外招聘、公务员招聘中,均按照编办机构编制全程纪实要求,将每项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十、关于“机关党建组织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5.针对“党建工作机构不健全,未正式选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支部换届选举党委批复商议无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于2022年12月21日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②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暨党支部书记述职会,严格要求各党支部做好台账、会议记录。
36.针对“机关思想工作、机关政治生态分析未严格落实,2017至2019年未按要求开展机关思想工作、机关政治生态分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挖“青蓝学堂 渔你分享”机关学堂品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严格落实机关思想工作、机关政治生态分析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
37.针对“‘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于2023年3月22日出台《局领导联系党支部、中层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联系年轻干部“一对一”结对制度》。②各党支部围绕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书记一项目、一党员一风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红帆兴渔”党建品牌。
38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委下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星级评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等系列规定动作。党员领导干部均能严格按照“三个坚持”要求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出偏差。会后,各支部党务干部积极做好台账记录,接受局机关党委线上巡查及市机关工委党建交叉检查。
39.针对“是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于2023年3月22日出台《局领导联系党支部、中层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联系年轻干部“一对一”结对制度》。②鼓励年轻干部入党,并强化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业务,严把发展党员程序。
十一、关于“主动下基层为民排忧解难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0.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不够多,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通过调研帮助渔民解决急难愁盼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管干部“三服务”安排部署,已开展扶工助企基层服务。②已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制定《玉环市渔区共富和渔企共创联系制度》(玉港口渔〔2023〕10号),由各领导干部带领业务科室长与年轻业务骨干点对点服务全市各渔业基层组织、重点渔业企业,及时传达宣传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改革、涉海涉渔安全生产管理等渔业主管部门重要政策理念
十二、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于2022年11月2日出台《玉环市渔业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实行,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船运行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正常事业经费开支,按要求办理领用手续。
十三、针对“持续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2.针对“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整改不够有力,仍存在公车管理未按要求执行,出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情况。”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对局辖两辆车辆驾驶员开展纪律教育,强调车辆使用登记的重要性;由车辆所属单位(市水产推广站、市港航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车辆使用的监管,强化日常管理,落实一车一年一档。②严格规范报销制度,明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予报销,“浙里报”系统开展试运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
下一步,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港航口岸渔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巩固整改成效,实现长治长效。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积极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此次整改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始终紧盯不放,以实际行动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后续督导检查,着眼建立健全“四责协同”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进一步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涵养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进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港航口岸渔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渔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积极扶持、引导渔民发展休闲渔业、养殖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助推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统筹渔业安全与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渔业增效、渔村美丽、渔民富裕,为我市打造“一级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战略目标贡献渔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22837;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珠城西路5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yhsghkay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