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成立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赵晓华同志为组长,王辉、黄哲鹏、蔡春月、张志文、倪青法等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先后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中层干部大会等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要求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玉住建局党委〔2021〕3号),将整改反馈意见内容细化为4方面13项50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同时,把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坚持巡察整改推进定期不定期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局党委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党委书记多次听取整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教育提醒5人;收回清退违规资金8160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77.3万元。
一、关于“对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结合实际贯彻有落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有关本系统涉及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未组织学习研究讨论,未结合目前玉环房地产的现状加以谋划、思考和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2023年7月份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②邀请浙工大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开展《玉环市房地产市场研究分析》课题研究,对房地产发展环境、住房供给、市场需求等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目前已完成报告初稿。③2023年6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重点房地产项目招商座谈会,鼓励房地产企业准确把握发展新形势,用足用活新政策,共同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④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针对万达悦海湾二期、龙溪首府、金光大厦等重点项目制定“一楼一策”保交楼工作方案,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⑤2023年6月底举办2023台州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玉环分会场),成交109套商品房,发放购房消费券300万元,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切实满足了市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2.针对“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18次党委会议,在每次局党委会议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②结合主题教育要求,修改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利用编组联学的形式,将个人自学和集体辅导相结合,提高学习研讨质量。2023年先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等专题学习。③完善“周一学习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一学习会”,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截止目前已开展学习6次。
二、关于“助推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城市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推进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生态保护方案,推动有绿城转到彩城再到美城的蝶变升级。②第三轮5个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征收补偿政策初步形成,正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章家B区块、山脚下区块完成地籍调查及房屋预评估;汽摩园区西区、环东、后蛟区块启动基础地籍权属调查,开展风险评估前期工作。成片开发方案获省里批复,正在与市自规局初步对接征收土地预公告事宜。③加快未来社区建设,截止9月份,东风未来社区一期地上主体结构完成98%,二期桩基施工完成100%,累计完成投资额14.19亿;前塘垟安置房完成工程总进度53%,后塘垟安置房完成工程总进度96%,完成投资额约2.5亿元。
4.针对“海绵城市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以玉环公园、三潭路沿线等口袋公园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利用公众号,新闻采访等形式加强推广海绵城市理念。截止目前,今年已完成金沙湾二期、玉澜府等16公顷海绵城市建设。②完成《玉环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省建设厅备案,同时,已完成建设大楼周边、文化广场、三合潭公园、县东社区口袋公园以及房地产项目包括金沙湾、玉澜府、澜院等海绵项目建设,共计完成9.36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③组织各单位学习《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联合自规部门在规划阶段就将海绵城市纳入设计和建设要求,作为后续规划许可依据,并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全流程管理。
5.针对“公园绿城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成《玉环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编制,根据最新遥感数据玉环主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9.65%和42.78%,绿地率已高于台州市平均水平。②智慧园林平台省建设厅正在试运行还未推广使用。③结合口袋公园建设、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科学系统推进公园绿城。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坎门东安、步行街、玉城县东等9个口袋公园建设。
6.针对“危旧房整治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快危旧房整治工作,截止9月份已完成131135户自建房排查工作,发现疑似危房2858户,已完成鉴定2833户,未鉴定直接拆除共25户总计已完成2858户,完成率100%,现存危房数1092户,已完成整治1092户,整治率100%。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排查44445幢(户),发现疑似危房数563户,已鉴定563户,鉴定完成率100%;现存危房数158户,已完成整治158户,危房整治完成率100%。
7.针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摸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1.5万吨/日,已基本满足全市日常需求。②加快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大麦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2个项目均已完成土建主体验收,待项目后续投入使用后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9万吨/日。
三、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违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2023年7月3日,市政府已针对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了专题会议纪要〔2023〕27号,明确“为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007年 11月5日《玉环县工业企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07〕128 号)施行开始,企业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厂房通过规划验收后,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行政处罚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9.针对“建筑生产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督巡查过程中实现安全检查项目全覆盖,有效辨别各阶段安全风险,提醒帮助企业梳理下阶段工艺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内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规避。今年以来,发放整改单50份,第三季度安全检查累计抽查项目94个,共计发放整改单38份,所有项目均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回复。②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的项目,实施差异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从严从重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对180人次进行记分处罚。③探索周期性集中式检查与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参建各方的抽查频次,形成高压态势,尤其九月至十月迎亚运期间开展迎亚运暨第三季度安全检查,对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台账进行积极抽查指导。④通过“玉环市建筑业管理智能办公系统”对三季度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行通报。⑤健全完善消防验收管理制度,在日常消防验收过程中及时完善检 查记录,并及时做好档案管理。8月份以来,累计踏勘项目52个,累计现场踏勘74次,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4份,不合格报告4份。
10.针对“商品房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参建单位观看《丽水缙云县浩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表》、《浙江湖州南浔虹阳路“5.12”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等安全事故,加强警示教育工作。②组织监督人员赴省厅、市局组织的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等行业相关规范,在行业管理群内转发行业规范性文件供参建各方进行学习。③定期对房屋重要部位进行质量抽查,不定期对房屋地下室、屋面、卫生间、门、窗等易出质量通病的节点进行巡查。今年以来对处于桩基阶段的14个住宅项目,累计抽查桩基静压报告73份,动测报告92份。对处于主体结构阶段的19个住宅项目的6791个主体构建进行回弹报告抽查。对八个组织主体结构验收的房产住宅项目,开展32次主体结构验收踏勘。另一方面对处于分户验收阶段的7个住宅项目进行房屋地下室、屋面抽查11次,188户卫生间、门、窗等易出质量通病节点进行抽查。④加强各验收程序节点监管,做好在建工程全生命周期中对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管,今年已处理3个项目,8个人次。⑤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及时对民众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落实整改责任。已处理信访投诉95件,对民众反映的涉及质量的问题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回复,属实的进行举一反三进行通报传达。
11.针对“建筑行业培育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各项扶持政策。目前正在对接财政局申报一级企业资质提升奖励金,相关奖励已纳入住建局申报2024年度预算。②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行业座谈会,邀请全市建筑业企业共同商讨我市建筑业发展,着力提升我市建筑行业凝聚力。与会企业积极献计献策,提困难、提要求,住建局积极听取并落实相关要求。③加快梳理我市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项目,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投标。9月4日,市住建局向各相关单位发出《关于给予支持我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函》建议发包单位将400万以下按法律法规不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向本地企业邀请。2023年上半年玉环市省内建筑业产值完成二季度扭负为正目标,半年度增长16.8%,排名台州市第二。三季度产值增长17.2%,排名台州市第一。④9月,我市建筑企业浙江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成资质晋升,成为我市第6家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四、关于“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试行)》(玉住建〔2023〕60号),对本系统涉及的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系统梳理。②完善工作流程。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构建运行体系。③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上级备案审查。
13.针对“主动化解行政纠纷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司法培训。9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台州市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②开展诉源治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做好与诉讼人的沟通协调,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③针对房屋征收等涉诉涉复相对集中的工作开展统一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并及时向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发放《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指南(2023)》。
14.针对“执法规范化工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台州市建设系统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贯彻实施涉及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同时,全面实施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办法等规章制度。②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科室开展案卷自查,接受司法部门和台州市住建局抽查监督,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
五、关于“商品房预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预售许可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经核实,正鼎产业园项目于2022年9月2日完成预售证办理,办理面积为43748.02平方米,不存在相关不达标情况。②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业务科室人员组织学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同时做好“三服务”工作,加强与房地产企业对接,为企业排忧解难。
16.针对“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台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试行)》(台建〔2022〕162号)文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②引入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工程审计,确保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监管资金,专款专用。
六、关于“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落实《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台建〔2023〕54号)及《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台建〔2023〕5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百日整治行动,共抽查招标项目28个,并对两年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及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形成了《玉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百日整治行动自查报告》上报台州市住建局。②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常检查机制,建立检查台账,开评现场实行“一标一评”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处理。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监管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监管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18.针对“局本级招投标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局本级招投标工作体系,参照其他县市区,组织业务人员制定《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制度上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活动。②开展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主体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②于2023年9月19日完成;①计划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七、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肃财经纪律,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津补贴发放的合规性,避免再次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②经与财政局沟通,32890元住房货币补贴为正常津补贴,不属于违规发放资金。截至2023年10月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1060元,剩余25435元将在下阶段陆续收回。其余136675元系离职、退休、编外人员等津补贴,已发函自规局、城建集团等单位,并电话通知部分人员争取追回。
20.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制度管理,修订完善并印发《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玉住建〔2023〕83号),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秩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②健全公车维修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修报销审批事项。③规范车辆租用管理,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涉及的临时车辆租用事项采取规范程序进行审批。
21.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执行《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台市委办发〔2015〕5号),全面规范公务接待。②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接待和铺张浪费行为。③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已于9月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支出标准的文件,提高账务处理和票据规范化审核把关的能力,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追回多支付的伙食补助费,已收回多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540元,并对周某开展批评教育。②规范报销审批,差旅报销通过“浙里报”平台操作,降低内控风险,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③加强对报销管理制度学习,加强对报销凭证、附件合规性审核。
23.针对“备用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备用金使用有关规定,局领导已对林某某开展批评教育。②规范财务相关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借用人员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24.针对“福利费列支、计提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关于调整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浙财厅〔2011〕109号)严格执行福利费列支规定,杜绝发生同类情况。②房管中心多计提5名临聘人员福利费1万元的事项,已于9月份收回国库。③将通过调账方式逐步收回工会列支1.53万元福利费。
25.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全面实施预算项目储备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开展资产盘点登记工作,确保报表一致、账实相符。②合理处置质安中心购买的沙门海景花园房产等资产,目前已成功拍卖3套,所得资产(165万元)已全部收回,剩余一套经过3次拍卖均流拍,9月份已重新启动处置程序。③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27.针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坎门一期、汽摩一期、龙溪一期、楚门一期等4个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进度缓慢,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送审滞后,工程结算审核过程复杂等因素。目前坎门一期已完成财务决算,汽摩三期正在财务决算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成;龙溪一期和楚门一期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争取明年完成财务决算。②组织学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文件,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效益长效发挥。③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已解聘陈福东和张森华等两位住房保障指挥部返聘人员,并已于9月份停发工资。
28.针对“公房租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对全局公房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责任到人。对历史遗留的租金收缴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全力化解。②近年来我局积极沟通罗曼庭企业,已陆续收回拖欠房租38.11万元,并没收租赁保证金13.15万元。③近几年我局已多次联系陆续追讨金座咖啡拖欠租金,因金座咖啡公司经营亏损严重,目前已收回租金28.28万元,剩余17.71万元未收回,已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催缴,必要时我局将通过司法途径催缴。
29.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排摸,建立台账。②通过我局积极催缴,目前已收回两笔应收款项共计12.3万元,剩余3笔应收款项已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进行催缴。其中沃茨水暖公司职工宿舍楼项目的补测桩基检测费26000元,经法院判决2023年6月已驳回我局诉讼请求;陆通物流公司应收账款200000元已委托律师申报债权,2023年6月7日玉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已确认我中心债权200000元;金光房产公司应收账款769600元已委托律师申报债权,由于金光房产公司已申请破产,现金光房产公司管理人正在确认债权中。
30.针对“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计划于明年年初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招聘一名财务人员(公务员编制),并已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采取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监管措施不力,未将本单位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典型案件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实施机关“双建争先”,倡导廉洁奉公,以“守‘红色根脉’创‘红色业绩’”为载体,开展“奋进共富路”“循足迹 悟真理 感党恩”等主题活动,局机关已申报市“五规四强”支部,并创建“红心为民 房心惠民”等机关党建品牌,推报建开公司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此外打造东风未来社区、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一批廉政文化进工程项目。重新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排摸,制订防控措施,并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上报调研报告。此外,通过组织系统参与市“书香机关”读书荐书、清风传家、收看《榜样7》等专题节目撰写体会心得等措施,着力整治宽松软。开展市住建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制订了局系统三年行动方案、《玉环市住建系统创建“清风窗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玉环市住建局“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2023年实施计划》等文件,力求标本兼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奋力打造“清廉住建”新格局。②坚持周一学习夜、警示教育会等措施,并将《玉环清风》《五组之声》以及本单位今年2起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典型纳入警示教育,今年已经召开集中学习21次,确保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此外,依托廉政大家讲、“清廉知识百日竞答”主题活动、廉政文化进工程、亲临庭审现场、案件启示录警示教育会等载体,常态化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凝聚清廉正能量。
3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制度未及时跟进细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重申廉洁纪律,利用学习会进行3次廉政集体谈话;加强每月一次以上纪律检查和不定期效能巡查,今年已开展明察暗访12次,通报10期;实干争先,同步开展各科室、单位每周绩效公示;对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此外,开展依法行政抽检、内部审计回头看,对2名违纪人员已开展回访教育,已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管。②严格落实物资采购监管,进一步健全内部机制流程,堵塞漏洞,通过开展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排摸,全力杜绝和减少工作人员在采购物资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的情况。
3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管制度缺失,未按要求上报“三重一大”项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9月初组织全局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县级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实施意见》(玉县委办〔2015〕14号),强化纪律要求。②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报送流程,重塑工作流程,做到会前提前搜集议题,会后统一由办公室完成系统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现象。
3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工作制度。已于9月份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章制度。②修订完善《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玉住建党〔2023〕11号),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③强化监督制约。将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35.针对“廉政教育学习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强化思想教育,今年以来系统全覆盖集中廉政教育等学习教育21次。②选送《双姝说青廉》参加全市 “青廉脱口秀”大赛,并通过基层书记、青年宣讲员廉政大家讲等活动学思践悟。③通过播放廉政警示片、谈廉政心得等活动,持续深化系统年轻干部“红苗赋能提升”工程,力求扣好入职扣子;激发锐意创新、无私奉献内生动能,建开公司通过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让廉洁从政成为共识。④制订《玉环市住建系统创建“清风窗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根据“氛围清新、审批清爽、服务清亲、作风清正”要求,在行政审批窗口开展创建“清风窗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推出“三度”服务(便利度+体验度+满意度),服务举措登上《人民日报》头版。⑤强化一岗双责,已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实施一票否决制。⑥聚焦房地产、建筑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消防审批、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已经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明确了防范措施。⑦定制了局《机关干部廉政约谈笔记本》,建立健全常态化廉政约谈机制,各分管线已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等方面廉政约谈和谈话。
36.针对“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改完善议事制度,8月份出台《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玉住建党〔2023〕11号),明确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议题范围。②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十、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9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今年开展了1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充分谈心谈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均对会议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提倡形成材料,相互批评全员发言,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38.针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党建工作缺管失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通过组织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以及组织系统每月各支部党建台账自查自纠,专人个别辅导等措施加强党务人员业务培训。②每月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检查指导,发布检查通报,督促落实会议、台帐更新、上墙等党务工作,强化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收缴党费等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严格按照要求发展党员,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务工作者本领。加强台州红云系统线上巡查,及时督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落实情况。③强化对下属非公私企党支部领导,联系市委组织部参照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求,重新规范非公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督促落实会议记录,对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等工作均覆盖到各非公私企党支部。并根据个别非公党支部运行状况,及时进行整合优化。④针对巡察反馈的3名发展党员资料台帐不完善问题,第一时间将相关会议记录复印放入档案,完善档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对新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档案。
39.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五项”规定动作未落实到位,未按规定按时召开支委会、上党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开展系统机关党建共性问题联动巡查整改工作,排摸制订《机关党建共性问题联动巡查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每月线上巡查及每季巡查通报,坚持每月定期不定期开展查漏补缺,组织自查“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发展党员流程不严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各个支部按规定按时开展相关活动。②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及五项规定动作,经市委检查组检查获得好评。规范组织生活,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开展精准化学习,学习强国积分排名和活跃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宣传推广城市建设科、蔡英英等台州市2023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最美”、学习“最美”、关爱“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风尚,推动比学赶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建设与抓好住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促进,坚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国家园林城市复评等为抓手,切实转化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十一、关于“工作作风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0.针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培训工作。已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完善监督流程,评估工程各阶段风险,形成工作导则。②组织监督员参加专业知识学习及培训,提高监督员责任意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进一步提高监督员责任意识及专业技术能力。③已于2020年12月对林某进行记过处分,对吴某某进行警告处分。④已于2023年10月份对李某某进行党内警告处分,曾某某进行警告处分。
41.针对“制度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落实定期内审制度。2022年10月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质安中心进行2021年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②严格审批报告制度,人事科统一管理请假条及去向单,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
4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到突出重点、有详有略,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②统一使用党委会议记录薄和班子会议记录簿分开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将会议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
十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文件要求,从动议环节、方案预审、谈话调研、会议推荐到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公示发文、资料归档等,一系列流程层层推进,紧密衔接,考察谈话尽可能详尽周全,如实反映测评情况。②整理补齐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现已完善干部选拔一人一档资料。
44.针对“人员返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开展返聘人员清理排查,及时清退不符合聘用的人员,已清退陈某某、张某某两位同志。②对于2023年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两位同志,及时下达退休通知,并已办结完相关退休手续。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按照劳动用工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45.针对“编外用工招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遵守编外用工相关政策规定,以《关于实施编外用工事项办理限制制度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不超范围招聘和使用编外人员。②严格执行招聘流程,重视工作动议环节,做好全程纪实,记录好工作的每个环节,在人员考察中尽量做到细致全面。9月份招聘了8名编外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执行,从工作启动、动议、计划申报、发布公告、接收报名、进行面试、体检、政审等,最后再聘用,每个环节都及时做好全程纪实。
46.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已及时收回董某某、孙某某、陈某某等三人相关证件,并进行批评教育。②已重新开展排除查漏补缺工作,对183人次进行出入境备案登记并收集相关证件。
47.针对“干部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认真对照玉组通〔2023〕4号文件《关于印发<玉环市国有企事业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每份干部职工档案进行重新编排目录和装订整理。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城市建设加快发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持之以恒落实整改。始终保持持续整改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再加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38008;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1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453664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