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惩防体系建设 > 巡察工作
惩防体系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
作风整肃
巡察工作
廉政教育
廉洁农村
信息调研
 
> 惩防体系建设 > 巡察工作
【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十六届玉环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2 16:01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做好巡察整改动员部署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跟踪调度整改进展,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党委书记王志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协调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责任传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全程为巡察整改工作把关定向。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方面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尚未完成整改1个。其中,“机关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已制定“推动机制创新,修订完善党支部考核办法”举措,因2024年度市级层面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考核办法还未出台,将跟进上级工作重点就党支部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完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谈话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64005万元。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①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口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等方面开展学习。②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国防教育等重点工作,召开领导干部领衔调研课题交流会,组织中心组编组结对联合学习会,参观市防空洞及人防教育展示馆开展现场教学,打通“学习、调研、实践”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渠道,推动学用结合转化。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8日完成;②于2023年 12 月29日完成。

(2)针对“以学促干不够有力”问题。

①印发《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第一批调研课题安排》,局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各自牵头联系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服务工作。②印发《2024年度“三个年”活动“六大行动”重点任务、市政府重点工作、发展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21项晾晒指标责任分解》《2024年省级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定期跟踪系列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2日完成。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整改。

(3)针对“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①率先探索“片区组团或整镇整乡流通”试点,楚门镇安排110间左右的宅基地,截止2023年12月,全市共盘活闲置农房1360宗。②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原则,推出美丽乡村创建“九个一”标准,建成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村169个。根据乡村的资源禀赋等要素,打造未来乡村,截止2024年3月,共8个村入选省未来乡村创建名单。③研究出台《玉环市“农民持股共富”模式操作规范》《关于玉环市“农民持股共富”模式迭代推广的行动方案》,截止2023年12月,103个村已实施迭代推广,在全市185个村中占比56%。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③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4)针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不够扎实”问题。

①出台《玉环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八条措施》,在民企科技研发、企业经营、加强民企要素保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对29家企业开展走访和政策宣传。②抓好重点企业季度监测、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完成一季度经济形势研判分析,走访调研6个重点乡镇、29家汽摩配、阀门等重点企业,收集企业关切问题,协调统筹相关部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③加强产业引导,不断完善现代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以资金奖励、用地保障、试点创建等多举措支持服务业各行业企业发展和服务业平台建设,已修订完善“8+4”政策中服务业领域细则12条并设立资金池,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8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5)针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①加强以评促改,对照2023年三季度无感监测营商指数结果,汇总梳理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等指标整改提升举措16条,督促相关指标单位做好整改提升。②根据无感监测指标情况,及时对各项指标做好整理分析,组织预判存在失分情况的7个指标牵头单位召开指标专题分析会。③通过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线上专题学习、运用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各类政策发布平台和群众办事窗口,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6)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

①牵头成立市天然气“县县通”玉环支线项目工作专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重新办理前期专题报批工作。②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截止2024年2月29日,全市已新增新能源充电桩48个。③加快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截止2024年3月8日,全市新增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2257KW。④2021年10月出台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目前政策时效期已过,上级部门也没有就该项工作作进一步部署,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23年度评价为D类企业实际情况,督促市供电局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8日完成;④2024年3月10日完成。

3. 关于“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的整改。

(7)针对“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和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问题。

①围绕玉环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走访全市乡镇(街道)开展“十四五”末产业现状及“十五五”前期产业转型调研。②起草完成《玉环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投资、创新、平台等8个领域制定64条政策,加快产业转型。针对企业提出的难点痛点问题,在8+4、美丽经济88条等经济政策中统筹考虑,迭代升级支持政策,精准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③实施人才强化战略,用好现代服务业人才政策,发布2023年度服务业高素质人才申报公告,引聚从事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软件信息、现代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高素质人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2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5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8)针对“深化改革存有短板”问题。

①对当前开展招商的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海康养项目、环动机器人项目提前介入对接责任单位,要求按照重大产业项目申报要求做好储备及后续跟进;对已列入预选类的杭钢项目做好前期审批准备工作。②根据玉环临港产业特色,启动玉环市临港产业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部门意见征求工作,市领导已听取规划编制情况汇报,编制完成《玉环市临港产业带发展规划》(修改稿)。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4日完成。

(9)针对“破解服务业发展举措不够有效,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还不够高,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薄弱、占比偏低”问题。

①发挥项目专班合力加快推进杭钢项目落地建设,以杭钢项目提升汽摩配产业韧性,助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目前杭钢项目已完成一期土地摘牌,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正开展前期专题研究和评审。②完善服务业企业梯次培育机制,11家服务业企业实现年度入统;2024年3月,成功引入人力资源企业玉环甬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助力服务业人才引进、培育,推动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4. 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0)针对“统筹城乡融合还不够到位”问题。

①上报2024年县城承载能力提升省级项目10个,年度计划投资25.45亿元,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②制定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政策,为创建小镇和命名小镇争取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1月,干江和龙溪两镇完成总产值35亿元。③进一步推进楚门小城市培育发展,对照省级培育验收标准,收集2023年度数据,做好验收准备。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玉环市重点人群“扩中”“提低”行动实施方案》,预计2024年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至1.8以内。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3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2日完成;④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11)针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还不够到位”问题。

①完成《玉环进一步打造“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战略路径与支撑体系研究》课题初稿,开展“十五五”前期区域协调发展课题研究。②启动对乡镇(街道)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分工作,针对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提前谋划2024年对乡镇(街道)差异化考核办法,推动各乡镇(街道)落后指标抓进位,优势指标再提升,实现城乡融合发展。③加强项目联系走访,持续跟进省级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1-2月,10个省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15亿元,投资完成率28.09%。新开工项目1个,项目开工率33.33%。④主动对接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推广,截至2024年2月,累计用户数10233人,累计访问量122195次。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3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2日完成;③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④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

(12)针对“统筹民生事业发展还不够到位”问题。

①出台《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方案(2023-2027 年)》及教育、卫健、民政等7个领域子方案,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②编制《玉环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初稿)》。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和落地,玉环市公共卫生中心目前已完成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干江镇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心河水系整治已开始施工,玉环市医疗中心(一期)感染楼桩基施工和主体施工图编制正在有序推进,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建设工程累计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9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

5. 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3)针对“法治力量不足”问题。

①已上报2024年玉环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局下属事业单位玉环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法学类办事员一名。②对《玉环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③开展“宪法活动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法普法活动,通过集中普法宣传,举行新录用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召开青年干部宪法学习座谈会等,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6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③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14)针对“执法刚性不足”问题。

①开展能源执法“回头看”工作,对2019年3月以来已经开展的能源执法活动进行梳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所涉及的执法案件均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且相关单位都已积极配合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等规定,违法情节严重或企业拒不整改方可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等处罚。②把“刚性执法”要求列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玉环市大中型商场联合执法。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①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局党委班子会、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机关干部学习会、年轻干部座谈会等,逢会提醒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责任传递和压力传导。②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会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行了安排。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8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2日完成。

(16)针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

①出台《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内审制度》。②市人防事务中心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记账工作并设置银行及现金日记账。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三电办”专户已完成2023年银行及现金日记账登记。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日完成;②③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

(1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

①2018-2022年,我局共有9项项目课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开展研究,其余均采用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方式开展研究,不存在“部分项目课题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防控任务夯实表》。②2024年1-3月,共提前申报14个“三重一大”事项,未存在临时申报、未申报的事项纳入局党委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

7.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落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

(18)针对“工作落实重形式轻实效,与工作职责结合不紧密、融合度不高”问题。

①下发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工报告书、科室(单位)牵头任务函告书;②组织机关学习会,就有关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传达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6日完成。

(19)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实”问题。

①收回2018、2019年度先进个人奖励共计5000元。②开展2024年一季度公务接待检查,未存在超标准接待、多餐接待、以自制邀请函代替公函等问题。③局分管领导就公务接待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约谈提醒,要求进一步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守牢防线。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4月7日完成;②③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20)针对“执纪问责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①定期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分管领导就公务接待、机关日常管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问题,对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并做好谈话记录存档。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8. 关于“重要领域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1)针对“招投标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①成立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建立由发改、公安、住建、交通、水利、港航等多个部门的专项治理小组,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定期收集报送依法必招项目和已经确认存在违法项目的信息,强化对串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②发布《关于征集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问题线索的公告》,收到匿名举报信息1条,已予答复。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有效监管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制度性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行动,清理招投标制度性文件1个,省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率100%。

整改完成情况:①③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

(22)针对“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①针对2024年度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与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做好对接,提前保障用地、资金等各类要素。②完成上报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47个、申请资金61.3亿元,完成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督促特别国债项目灵门排涝闸开工建设。③已注销滨江大道北延工程、中直粮仓储项目、中星数控机床光伏项目等8个立项却无法实施推进的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23)针对“价格监督作用弱化”问题。

①开展管道液化天然气进气成本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不予上调非居民管道液化天然气价格。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日完成;②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

9.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4)针对“抓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统筹融合不够到位”问题。

①项目数据都已严格对照省市县投资部门统计口径上报,同时内部分级审核,严格把控数据,目前未出现数据偏差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5日完成。

(25)针对“向群众宣传推介发改工作的渠道不多”问题。

①线上,通过玉环发布、无限玉环等渠道发布低碳试点、“双80”工作动态、服务业领域人才申报通知等;线下,召开《玉环市民营经济28条政策》新闻发布会、开展3·15《价格法》宣传普及活动、“三服务”下基层进企业走访宣传政策等,向群众宣传推介发改工作;2019年,浙江省调整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副组长单位由省发改委调整为省农业农村厅,为方便工作开展,畅通省市工作对接,2023年4月,我局已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职能移交至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10. 关于“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地”问题的整改。

(26)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车辆未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问题。

①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台账,对出车、加油、维修等事项逐一登记。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日完成。

(27)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个别公开信息把关不严”问题。

①出台《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日完成。

(28)针对“保密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

①成立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②【】更新保密工作职责、涉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等7项保密工作制度。③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日完成;③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11. 关于“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29)针对“专项资金奖补政策执行不严,如在兑现服务业总部奖励时未严格执行市服务业总部经济政策实施细则,对个别未补齐相关资料的奖补企业予以通融”问题。

①强化科室人员严格审查意识,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玉环市服务业领域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会同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逐级审批。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30)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①收回在职人员违规报销住院费720.50元,收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680元。②组织学习财务审批和报销相关政策文件。③发放劳务报酬个税申报操作手册,在政府采购专家抽取通知短信中添加评审专家需自主申报个税相关要求,评标结束后组织评审专家申报个税并签署个税申报承诺书。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②于2024年2月23日完成;③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

(31)针对“培训费列支不规范”问题。

①为培育我市服务业重点企业,2018年起我局组织服务业领域考察培训,因2018-2020年该培训未被列入全市干部教育计划培训班内,故将部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考察培训专项经费,考察培训时的住宿费参照差旅标准执行。自2021年起,服务业培训均已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文件标准规范费用列支,未存在超标、无明细等情况。今后,各外出培训活动也将继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管理支出各项经费。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32)针对“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①做好宣传品验收、日常出入库、领用登记。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轮固定资产盘点,整理并制作固定资产清单。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日完成;②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③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 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3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

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巡察工作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把问题意识贯穿民主生活会始终,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真刀真枪、客观公正地讲评自身及他人的不足,做到真提意见、提真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

(34)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商议重要人事任免事宜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

①在2024年3月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时,涉及到相关人员的中层职务调整,其本人已按规定进行回避,并未参加票决。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13.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5)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

①深化“奋发争先”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制定“发改青年”成长培养计划并提交组织部报备。②推动机制创新,修订完善党支部考核办法,在已实施的考核办法基础上,融合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特色党建工作经验报送等新要求,激发党支部和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②计划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36)针对“机关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已派员列席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指导点评,每月在“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对平时基层党组织生活考勤、学习内容等方面进行线上巡查,3月7日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检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有效开展。②结合支部实际认真制定并执行支部主题党日计划。③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开展支部党建台账检查指导。

整改完成情况:①③于2024年3月7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37)针对“行业领域党建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①将行业领域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制定“项目服务周”活动方案,收集并整理重大项目问题清单,联合相关业务科室党员赴现场开展项目服务。②发挥局重大项目综合党委作用,提升服务业联合会党支部建设质量,将行业座谈、学习培训等活动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党员带头效应,增强活动参与度和实效性。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

14.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8)针对“人员编制混岗使用”问题。

①在2024年3月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1名混岗公务员提拔至行政岗位中层正职、1名事业中层交流回事业岗,1名事业人员因调离免去中层职务。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39)针对“干部任免程序有瑕疵”问题。

①在2024年3月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要求做好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提出、考察对象确定和讨论决定人事方案 3 次会议记录。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数23人,达到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公示期为2024.3.8-3.15,已满5个工作日。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40)针对“文书档案材料有缺失”问题。

①新提拔中层干部试用期满研究转正会议记录、考察报告、民主测评等材料均已完成归档。②已分别对2名在同一岗位超过9年、10年的中层进行了岗位交流。

整改完成情况:①②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15. 关于“人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41)针对“违规借用下属协会市服务业联合会1名工作人员”问题。

①已停止借用市服务业联合会工作人员。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

(42)针对“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①根据局绩效考核结果定档分类,严格执行政策享受及发放范围、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3月20 日完成。

16. 关于“整改不彻底不全面”的问题整改。

①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人认领整改责任。②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逐项明确巡察整改问题进展,对已完成的事项,要求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加大力度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①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②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政治责任。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整改到位。局党委将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攻坚、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找准问题症结,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打造“一级三城”、建设“四个玉环”贡献发改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23338;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新城中路甲98号;邮编:317600。


 
网站导航

浙公网安备 3310210233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