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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十六届玉环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5 10:06  点击数: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巡察工作。2024年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整改合力。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其纳入今年重点工作来部署,局党委书记王建龙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动员部署、研究调度整改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了解并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存在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快准狠”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事项逐一对账销号。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工作提升。局党委书记王建龙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抓手,除多次部署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外,要求班子成员亲自过问、亲自审核、亲自复查,深入调研意识形态建设和一线工作情况,了解问题整改实际效果,从问题中发现工作漏洞,从整改中归纳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实际、可行、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长效巩固,用“规范”约束干部职工,形成规范做事、规范做人思维。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教育提醒2人;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792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召开党委会议都做好第一议题和第一内容的学习贯彻,今年已落实第一议题和第一内容学习8次;②根据组织部要求,制定“1+N”年轻干部育苗成长计划,开展青年干部“城心青悦”围读会,不断充实理论学习小组活动内涵,同步继续推进城管讲堂活动。局“1+N”年轻干部育苗成长计划已于2024年3月14日发文,并陆续开展系列活动。

2.针对“学思践悟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新思想学习,结合台州市局综合行政执法实践平台,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学习练习。开展人行道违停执法考察学习和基层中队调研,强化执法队伍法治思维。推进执法大练兵,3月21日、22日举办了全市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集中培训活动。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环保督察整改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建立“一张表”预申报机制,全面统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每月由终端企业上报建筑垃圾接收、处置量及剩余处理能力,根据全市终端企业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水土保持建筑垃圾处置联络单制度,从源头统筹建筑垃圾处置去向;②规范飞灰处理,安全转移填埋。一是全力协助市住建部门加快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调配建筑渣土用于二期工程基础回填。目前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按照市住建部门的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施工,预计2025年将完成工程建设并投运。届时,飞灰固化块将严格按照标准安全填埋处置。二是规范飞灰固化块应急暂存。飞灰经预处理达到入场标准后进行规范转移,并做好飞灰转移、贮存和应急场所日常巡查等各类工作台账记录。截至目前,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共暂存飞灰固化块23452.87吨;③数字智治,拓宽多元处置渠道,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一要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实行电子联单转移,通过“一车一码”线上转移流程,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监管。目前已核准登记出土工地21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16家189辆,装修垃圾运输企业5家25辆,办理运输路线单审批登记92条1708辆次,完成电子联单转移39838条。二是多渠道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再利用。正式投产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将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再生产为固化砖、种植土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全市调剂利用工作,解决供需双方需求,全面平衡建筑垃圾产销。截至目前,调剂建筑渣土用于资源再利用生产固化土、调剂渣土至漩门三期3-7地块造田造地项目、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玉环普竹塘安澜工程、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环市大麦屿海塘安澜永福闸改建工程项目部)等用于基础回填、海塘修复共计80余万吨。2023年以来,共处置建筑垃圾275.719万吨,综合利用量252.972万吨,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1.7%。

4.针对“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健全工作协同机制,落实省里制定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台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及考核指标体系要求。通过会商明确考核评价实施主体,细化落实各项考核制度,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12月份以来协助各部门、乡镇(街道)整体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示,逐条厘清业务部门与执法部门、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关系,持续完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职责边界。②每年组织乡镇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推出执法案例指导,对拆迁领域、处罚信息公示等制订指引。2024年3月21日-22日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班,主要涉及“1+8”部门、乡镇执法人员。③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要求做好贯通如基层智治应用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应用等执法数字化平台的贯通工作。现已落实11个中队、11个乡镇使用。④做好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信息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工作,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季度报送制度,落实责任科室每季度汇总党员及公职人员在我局执法范围内的违法信息,并将处罚信息报送至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6月份,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行政执法案卷150件作进一步核实。2024年1-3月中旬,结合市委组织部函告要求,在查询的时间段内,共梳理核查涉党员及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案件4批次2675人次,无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信息。后续,继续做好核查梳理及有关移送工作。

5.针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欠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联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充分动员全市党员、妇女、青年等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营造分类良好氛围。截至目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模式,联合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开、团市委举办垃圾分类主题活动50余场。②继续落实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加强居住小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撤桶并点”工作,按上级规定完成集中投放点建设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物业自行承担、志愿者招募、线上巡查等多种方式有效保障居住小区“桶边督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成91个物业居住小区、37个无物业居住小区、4个商圈、2个车站、6个公园及45条主次干道的“撤桶并点”工作。③开展居住小区分类质量评比、“21天分类执法攻坚行动”等活动,提升居民源头分类质量。已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示范创建部署会,提早部署、提早落实。

三、关于“践行为民服务理念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韧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广泛应用“城市治理”系统上报街面问题,2023年以来累计上报城市治理事项30431项,事件按时处置率99.98%。落实和合街区创建工作,今年选报创建1条。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对城区范围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024年共整治跨门面占道经营1548处,立案查处131起。③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工地开展日常巡查,要求各工地防止超时作业、噪声扰民,督促在工程生产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期间,做好提前审批,加强防噪措施。及时落实处置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投诉,联合环保开展噪声检测。2024年已开展建筑工地噪音巡查20余次。④组建市政养护专班,按网格分工,采取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五定”工作法再细化管养。截至2023年年底,共完成全市管辖范围内常态化桥梁、人行道、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养护。修补养护道路人行道104条、桥梁60座,发现道路破损并整改605余处,修复不平整路段面积1.32余万平方米。⑤建立联动督查考核机制,深入推进“优服务”专项行动,督促管养单位与职能科室加强“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管养流程,压缩时间,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度。2023年度,完成桥头跳整治1座,完成广陵路、泰安路、榴岛大道、双港路慢行道提升贯通11.1公里,完成广陵南路、泰安路、县前路等道路改造5.218公里。⑥通过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持续跟踪项目进度,协调通信运营单位跟进地上线缆整治等措施,促进零乱管线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漩栈线(三角塘至下栈头隧道口段)地下通信管道建设。

7.针对“民生服务保障落实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聚焦基础建设补短板,提升燃气应急保供能力。一要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尽早落实后蛟门燃气用地规划,提升港南片区管道燃气储备与保障能力;二要整合全市现有5家瓶装燃气公司,加快沙门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速度,提升规模存气量,补齐短板,统筹全市瓶装燃气集中统一配送工作,实现瓶装气场站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已邀请杭州城乡设计院开展设计等前期筹备建站工作。②加大管道燃气设施新建改建力度,提升管道燃气覆盖率。一要加快连通南北的中压管网敷设力度,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港南、港北片区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应急储备能力。督促企业签订多渠道气源供气,目前,我市每家燃气企业都签订4家以上稳定上游供气企业;二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新改建工程,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隐患排摸和更新改造,提升用户使用安全度。2023年累计敷设市政中压燃气管道24.8公里,新增老旧小区通气4012户。③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多环节入手提升我市气源供应渠道与能力,努力夯实应急供应基础。

8.针对“呼应民声破解管理难点还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开展12个街区街长恳谈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②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季花”行动,目前已完成1月共享单车整治及2月“牛皮癣”整治行动。③落实好施工围挡责任及装修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工作。巡查建筑、装修、市政等工地80余处,规范文明施工围挡21处。④2024年截至目前排摸发现僵尸车4辆,已完成处置。⑤加强街面巡查,整治跨门面占道经营1548处,立案查处131起。

四、关于“法治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普法宣传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宪法宣传等重点时间节点的普法工作,同时结合法条立改废情况,做好同步普法宣传。计划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班。②丰富法制宣传载体,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契合热点时事等方面对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的路径进行优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大宣讲”,组织顾问律师、执法和宣传骨干,组成法治宣讲团,深入乡村(社区)、企业、中小学校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

10.针对“精准把握‘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尺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班,主要涉及“1+8”部门、乡镇执法人员。②公开《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落实大额案件集体商议制度;杜绝“同案不同罚”现象。③强化法制审核,处罚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裁量基准规定。④以“增值化”理念,率先建立“首违不罚+公益抵罚+轻微速罚+学法轻罚”执法体系,全市办理免罚、减罚案件2700余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罚款共1600余万元左右,办案时长平均缩短至95%以上,在城市管理领域先行试用,并不断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领域拓展。在后续工作中,将继续配合省、市完成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方案,做好玉环市全域推广,进一步落实工作方案。

11.针对“执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组织各办案人员开展集中法制培训。计划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班。②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发扬枫桥经验,保持复议“零纠错”、诉讼“零败诉”。强化顾问律师作用,法制科联合局顾问律师做好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法院、行政复议局的对接,将复议、诉讼隐患消化在萌芽状态。③开展“教科书式”执法,配合台州市局做好案件模板编撰工作,筛选典型案例汇编执法指引,供各中队、乡镇(街道)参考使用。④做好办案超期案件的汇总和通报。常态化推进“法制例会”,通报近期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

12.针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成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专班,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已于2021年5月10日制定《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的通知》(玉综执办〔2021〕7号),2021年8月修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经排查,2021年以来,共有行政诉讼案件8起,败诉0起,不存在因执法人员或案件承办人过错产生败诉的情况。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不够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作为党委会学习的“第一内容”。及时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汇报和落实。②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切实把清廉机关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③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要求,结合“双建争先”工程,开展清廉机关品牌创建,进一步营造廉洁文化进机关氛围,着手争创台州市示范点。④深入挖掘各单位清廉元素,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打造清廉机关文化建设示范窗口、示范单位,选树一批“守廉洁底线·尚廉政新风”清廉典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创建完成2个“清廉单元”,分别是玉城中队和楚门中队。⑤发挥机关群团组织作用,结合清廉主题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和业余生活,着力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提振机关党员干部精气神。

14.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用好述职评议考核这个抓手,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力度,凝聚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3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部署2024年度党风廉政相关工作;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线工作法,增强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的频度和深度,扎实做好分管科室和联系中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严格按照程序,坚守廉洁底线,依法依规履职,做到公正公平。同时,完善班子成员多次与分管科室、中队工作人员的交心谈心制度,了解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完成一篇基层调研工作报告,2017年-2023年共开展工作提示谈话4661人次。③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并督促党支部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核党员发展材料。在党员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积极助推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综合执法行政队伍。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办公用房整改不够严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月6日,我局召开办公用房管理部署会,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对全局办公用房进行新一轮的自查自纠。按照“面积超标整改、多人合署办公、隔断整改调整”等思路,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清理、规范,杜绝加座不加人情形,确保人均办公用房面积符合既定标准,整改工作于4月底完成。

七、关于“履职履责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行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环卫方面: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执行主次道路清扫作业标准,落实环卫公司对主要道路清扫时间不少于18个小时,次要道路保洁不少于12小时;每日不间断轮回对城区餐饮密集重要路段进行人工深度洗地清洁;不定期开展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2023年以来,共计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30余次,清理各类垃圾500余吨。调整雾炮车、洒水等机械化作业频次至4-5次/日、洒水降尘3-5次/日,截至目前我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3%,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落实专人网格化管理,要求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每日2-3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行环卫督查考核制度提升保洁质量,2023年以来,共发布环卫考核通报14期,有效提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②燃气方面:一要加强对燃气企业日常安全运行监管与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演练,规范配送流程,强化老旧管网的检测与更新改造,严格入户安检制度,保障燃气企业自律、高效、安全运行。2023年组织开展全市燃气安全培训16次,组织大型宣传13次,组织企业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20万余家次,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5833人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9次,参加演练199人次。二要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尽早落实后蛟门燃气用地规划,提升港南片区管道燃气储备与保障能力;三要整合全市现有5家瓶装燃气公司,加快沙门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速度,提升规模存气量,补齐短板,统筹全市瓶装燃气集中统一配送工作,实现瓶装气场站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已经邀请杭州城乡设计院开展设计等前期筹备建站工作。③物业管理方面:一要通过不断强化对物业小区督导检查,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及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住宅小区考核结果公开公示等措施,有效改善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严格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物业管理季度考评排名。推行业委会、业主代表广泛参与联评模式,全方位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实施住宅新物业项目投入使用备案辅导工作制,指导新项目物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技能、垃圾分类培训和开展各类演练等活动。三要加强监管。深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继续深化推广台州市“智慧物业”系统平台,拓宽业主诉求渠道。下一步将紧盯物业管理焦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督促和培训力度。深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季度物业住宅小区考核,已完成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住宅小区考核结果公开公示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住宅小区评先评优;开展全市物业项目经理业务知识培训;加大现场督导检查频率,督促物业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7.针对“岗位履责不够尽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安排,2021年12月22日、2022年4月20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出台(玉政发〔2021〕34号)、(玉政发〔2022〕13、14、15号)文件,将规划领域相关行政处罚权交由各乡镇(街道)行使。我局将积极发挥大综合指导办的业务指导和指挥协调功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指导。

八、关于“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机关效能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加强编外人员常态化管理,目前已将编外人员出国境请假手续纳入出国境管理;②落实科队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管,对违反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现象及时上报处理;③加强科队负责人对违反制度和工作纪律相关学习,加强科队内部考勤自查;④开展专项考勤监督纠察行动,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开展定期纠察。2023年开展考勤监督纠察6次。

19.针对“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出国(境)行为的编外人员参照最新要求开展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手续,2023年10月30日发布(玉综执党〔2023〕23号)《关于印发〈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②对编外人员纳入单位统一管理,证照集中保管;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谈话。

20.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不定期召开全局公车管理会议,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要求。②长期租赁车辆落实专人负责制,不断规范公车、驾驶员管理,我局已将公车使用登记、维修保养、财务报销、车辆调度等工作与现有执法车实行并轨统一管理。③执法督查科不定期开展公车使用纠察,强化管理。

21.针对“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保密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我局不定期召开由主要负责人召集的保密工作会议,持续加强保密宣传、培训教育,通过浙政钉等载体发布保密工作要求和警示学习内容,将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学习教育和警示内容,【】做到常提醒、早预防。②新制定局《工作秘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审批制度》,健全保密制度。③加强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要工作的日常保密管理,落实岗位保密负责制,确保收发文、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到位。④加大保密措施,严格做好我局涉密电脑、打印机和非涉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的标志标识、管理等工作,今后将在市委办保密科指导下对照保密设备配置清单逐步添置保密设备,满足日常保密工作需要。

九、关于“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的进展情况。

2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按照《玉环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玉财预〔2017〕18号)、《玉环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短途出差交通费包干办法(试行)的通知》(玉车改﹝2016﹞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符合规定。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格把关。

23.针对“宣传品等物资采购、领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已落实采购人员按照最新规定要求,开展浙里报事先采购申请、事后采购报销、规范采购流程。②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物资出库申请制度,明确物资使用去向、使用目的等。③已落实专人管理物资仓库,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

24.针对“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3月6日,我局召开办资产监管部署会,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玉政发〔2014〕15号)等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登记、监管。②3月18日,已将之前漏登的厨房设备、办公桌、热水器、触摸屏等资产进行登记、核算入账,并对资产进行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5.针对“工会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于2019年 8月6日开始整改收取工会会费,并在2019年10月18日补收了2018年工会会费。整改后并长期坚持。②于2019年1月1日按文件规定整改现金慰问,超标准慰问及慰问经费超限额等问题并长期坚持。经自查,2019年以来,我局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制度相关制定列支经费,未发现现金慰问、超标准慰问及慰问经费超限额等情形。

十、关于“党组工作条例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党委领导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扩大党委议事范畴,特别是全局性、统筹性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凸显党委领导作用;②规范议事决策执行制,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不够尖锐、辣味不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辣味、有深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8.针对“机关党建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成了各支部换届选举,推进党支部建好建强建实。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逐步推行“主题党日六微法”。②开展支部书记述职,实行支部亮点工作清单化,以此推动支部创特色。③开展支部内部交流互鉴活动。以亮点工作竞赛、党建工作督评等方式,激发各支部内驱力。

29.针对“行业党建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实行业务工作检查和党建工作检查并步开展,加强物业行业党支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要求规范党建工作台帐资料,做到可查可看。

30.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实施支部典型示范。继续打造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支部,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注重“抓两头、带中间”,把选树典型与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相结合,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②唱响“融合”文章。抓深抓实党建业务融合的路径、方法,发挥领导干部表率和示范作用,聚焦中心工作和考核目标,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带动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奋力拼搏、勇创一流,不断浓厚干事创业氛围。③坚持机关党建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度整合,深化党建带群建,引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紧扣工作实际,开展三八节定向赛和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有效带动工青妇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个别干部混岗使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优化中层干部结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过每次的人事调整工作,逐步消化中层干部混岗问题。

32.针对“个别中层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对长期未轮岗交流的3名人员在任期达10年前及时开展轮岗交流,目前已在讨论计划中,预计3-4月完成1人,9月前完成剩余2人。②今后加强干部职工的轮岗交流,避免该现象的产生。

3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组织部中层任免程序要求执行,规范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干部考察、干部任免等工作,扩宽考察对象面。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②进一步完善内部轮岗机制和“师徒制”,通过轮岗和传帮带促进干部成长和全面发展,新招录正式干部进入我局后实施培养。自2018年印发《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师徒制”实施细则》(玉综执发〔2018〕15号)。③严格把关招聘人员素质,择优录取,在招聘上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招聘人员要求。

35.针对“队伍专业化建设程度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化及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②鼓励全体职工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司法考试。③在招聘和招录上对法律专业人员给予倾斜或优先录取。

36.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严格执行玉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规定,按照编办全纪实要求执行,确保招聘工作程序程序规范,全面完整;②完善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制度,加强对编外人员薪酬待遇调整、激励制度的管理。

十四、关于“巡察整改深度和广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注重于短期内见效的‘快速整改’,对制度体制建设和纪律约束等方面关注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推动权力规范运行。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及时了解在选人用人、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领域权力运行情况,加大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制度。2019年1月14日起,我局“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按规定上传“四则协同”平台备查。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紧盯“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控预警定期开展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③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制定2024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一月一警示”、“城管讲堂”、廉政谈话提醒等活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④继续深化“双建”工作,2024年继续将清廉机关建设与机关党建共谋划同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⑤政府采购方面:我局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实行科室拟定计划、班子会议商量、政采云下单等措施,进一步把好采购审批、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关”;2024年开始已推行政采云采购在“浙里报”平台申报、审批工作,严格落实科室下单、科室长和办公室共同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的审批流程,做到采购工作透明、公开。目前,我局已修订完善《办公用品(物品)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物品)采购工作。⑥公车管理方面:不定期召开全局公车管理会议,严格部署落实公车管理要求。长期租赁车辆落实专人负责制,不断规范公车、驾驶员管理,实行公车使用登记、维修保养、财务报销、车辆调度等工作与现有租赁车辆实行并轨统一管理。执法督查科不定期开展公车使用纠察,强化管理。

下一步,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从一下三方面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一要统一思想,明确整改认知。针对我局存在问题,各分管领导、科队认真自查,将问题举一反三,并按照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行动。二要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我局存在薄弱、缺位的规章制度,推动制度管人,内部管理明显规范。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建立、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全局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巩固,内部管理运作规范有效。三要加强督导,确保限期整改。本次市委巡察共反馈意见四个方面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项,整改中7项(其中问题7和问题27属于同类问题)。未整改项中例如飞线清网、燃气场站建设等问题,虽然明确了整改措施,但整改工作需要资金、政策等支持。我局将针对此类未整改到位项目,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项目,也将对照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确保整改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38341;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41室,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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