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5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社会治理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社会治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社会治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主要负责人熊崇连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增强班子成员“四个意识”,组织推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逐项整改。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建议,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着眼长效、建章立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成效,为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环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
党组书记熊崇连深刻认识巡察的战略意义和政治功能,全力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党组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要求上来,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和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3个方面44个问题逐个分析原因,逐个研究整改措施,逐个认领责任,逐个明确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在规定的时间向市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方案报告。全面部署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召开部署会,明确各责任领导、整改内容、标准、时限等,提出整改要求,特别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要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自我加压,主动担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一线指导、带头整改、严格督促,确保整改方案落地见效。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治理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的对照检查发言,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党组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组成员依次进行发言,各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检查和剖析自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到全面精准整改,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中心班子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产生根源,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报告》(玉治理党组〔2024〕5号),明确了总体目标、整改内容和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巡察整改工作中,巡察反馈的3方面4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指示精神欠紧密、欠具体”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与职能职责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具体职能业务,联系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2)针对“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完成补学,我中心通过中心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和每月主题党日等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坚决做到按要求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3)针对“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增加学习频率,健全每周学习制度;二是根据中心工作安排,合理规划学习时间,丰富学习活动。开展观看“大道之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大型主题展览”网上观展活动、开展青年干部学习会等形式,丰富理论学习,实现中心全体职工理论学习全覆盖。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2月已完成。
2.关于“核心职能的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谋划解决市委重点工作和难题难点,2023年主动谋划参与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主办“依法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主动谋划并参与“微改革”项目“防范优先、处置在前”化解房地产领域群体性民工讨薪工作。二是加强数据归集分析,提高周月分析报告的研判预警能力,2024年1月召开相关部门分析研判例会,牵头召集政法委、信访、人社、住建、公安等7个部门重点围绕欠薪纠纷展开会商研判,完成玉环市欠薪纠纷隐患专题分析报告1篇。结合平安建设八大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编撰月报专报2期。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2月已完成。
(2)针对“协调职能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协调职能发挥,加快事件处置,在事件受理调处后,督促事权单位及时受理处置。二是完善协调反馈机制,要求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及时反馈事件处置结果。对于普通事件,要求在省矛调系统中通过办结反馈;对于重难点事件,要求至事件处置结束前,每月反馈处置结果;三是对于重难点事件,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协调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3)针对“‘四平台’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每日运行监测。开展日清周结行动,落实专人每日监测,1月份以来发布指标监测通报40余次。二是周月晾晒通报。调整优化更具针对性的监测指标,截止2024年3月份共发布周月红黑榜各12期、2期。三是实行告警制度。对每日监测发现异常指标矛盾纠纷、自办结等问题,第一时间要求镇街整改,1月份以来已要求整改24条。四是强化主动指令。加强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评定管理,被评为市级二星3个,市级一星4个,1月份以来主动指令基本达到2星日均5条、一星日均2条等标准,全市共下达指挥调度指令4529条。网格联动演练常态化,每月定期开展网格演练,1月份以来,市中心下达6条指令,以矛盾纠纷排查为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3.关于“分析研判离全面精准有较大的差距”问题的整改。
略
4.关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作用有待发挥”问题的整改。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略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于2024年3月份制定《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采购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2)针对“专项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专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范围支付。二是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对2023年及2024年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自查,依规调整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3)针对“实际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发票报销。当遇支付特殊情况如转账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及时附注情况说明或盖章说明等附件予以佐证。二是已对2021年8月市机关食堂搭伙费和实际转账金额不符情况核实,经核实为原临聘人员可提取享受福利费额度有限,余下金额为临聘人员自付,有机关食堂银行收款凭证佐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报销制度流程,规范审批流程操作,遇特殊情况超时报销需申请人提交情况说明等材料。二是中心于2024年3月组织召开财务报销学习会,重点学习报销流程等,切实规范财务报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公务接待流程,规范审批流程。二是已于2024年3月5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3)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中心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标准。二是按时做好采购备案,做到实际采购与年初采购预算相符。三是已于2024年2月28日,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2月已完成。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制度学习,规范财务操作流程,附件清单及时准确附上。二是按规定补齐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出纳月报表;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支出为财政直接支付无法打印回单,单位公务卡均已打回单,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基本户在2022年开始使用,已附情况说明;已补齐2021年10月购买电脑配件及耗材15630元的物品清单。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5)针对“财会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开展财务业务技能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已对2023年及2024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使用的会计科目。二是制定财务工作移交制度,规范移交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离职、入职移交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商议重大事项”问题的整改。从2023年12月份起已严格贯彻落实《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滞后,且不明了”问题的整改。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工作统筹,按要求第一时间研究相关重大事项,明确事项内容,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3)针对“决策事项考虑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按要求会前深入调研论证,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并将长期坚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于2024年3月对中心在编人员建立关键人廉政档案,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奖惩情况填写等内容,并及时进行保密归档。二是于2024年3月,对文书、财务等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累计排查出12个风险点,经检查,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2)针对“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够常态化”问题的整改。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并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后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安排及相关责任分工。年中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分析,年末召开干部大会,就全年党风廉政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且全年至少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3)针对“廉政教育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中心充分利用LED屏、广告牌、楼道等场所,发布、粘贴廉政标语等,开展廉政宣传工作,并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发布“一月一警示”相关廉政学习内容,同时建立图书角,提供党风廉政相关杂志书籍,供中心干部职工学习交流。二是于2023年12月6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巡视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于2024年3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三是于2024年二季度组织开展班子成员讲廉洁党课活动,学习警示案例相关内容,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4)针对“效能督查内容单一,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每月对各科室业务范围内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效能督查,增加效能督查内容,并针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年末召开干部大会,就全年督查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根据目前督查情况,中心各科室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业务开展、考勤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10.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潘霄鹏分管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中共玉环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开展“四强支部”建设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的意见〉的通知》(市直工委〔2020〕10号)文件执行,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支委会选举。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各项会议程序。于24年1月2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各位党员均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3)针对“支部规范化建设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4)针对“党建工作无鲜明印记”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党支部活动,23年11月29日中心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后全体党员赴大麦屿港开展党员活动。12月份中心全体党员参观了高铭暄学术馆。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11.关于“工作作风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制度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已建立《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采购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的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中心考勤制度、财政局下发的公务接待流程规定及采购制度,同时中心先后制定《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采购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玉环市社会治理中心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自学,按要求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干部职工言行。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于23年12月份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并进一步规范班子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到会人员签名、议事讨论过程及相关意见记录等内容详实,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队伍融合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与转出单位做好对接,安排该2名同志到岗到位。2023年12月底,该两名干部借用期满,现已按职务承担中心相应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推行党组班子常态化分析研判,强化干部队伍综合情况研究,2023年10月27日组织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年轻干部工作,1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股级干部岗位选拔任免工作,2023年9月开展中层任免工作,并于10月正式发文任免3名中层,现已配齐4个中层岗位。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2月已完成。
(3)针对“交流调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系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台人社发〔2018〕100号)、《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交流调动程序,加强相关材料整理。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4)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回避制度的监督和执行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力度。二是于2024年1月份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5)针对“编外用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于2024年3月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玉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一本通》等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人员统筹,避免将编外人员安排在财务等关键岗位。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规范编外人员试用期考核等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6)针对“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人事干部业务素质。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报名、考试等环节。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已完成。
四、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社会治理中心党组将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750120;邮寄地址:玉城街道广陵路36号,邮编:317600;电子邮箱:3148045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