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7月25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始终以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二是明确任务,推动整改落实。印发《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以“清单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三是常态对账,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通过党组会议、月例会等形式,紧盯时间节点,紧抓整改进度,不定期对账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既抓具体问题整改,又抓规章制度健全,力争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0件、了结0件,给予党纪处分0人;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0人,教育提醒1人;新制定制度0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0518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有欠缺,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有欠缺,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②实施中心发言人机制,聚焦玉环文旅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讨论,一季度共进行专题讨论交流3次。③聚焦玉环文旅发展的重难点,中心组成员领衔课题并调研,以学促思、以思促行,指导和引领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助推旅游产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针对“促进乡村发展的举措欠缺、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乡村旅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玉环实际,提出2024年度玉环乡村旅游发展计划并实施。②着手建立玉环市文旅谋划项目联审联评机制,实施乡村旅游管理运营“五十”计划,培育乡村文旅创客团队、运营品牌、运营示范点等,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文旅运营模式。③实施景区村创建改造提升、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策划、乡宿乡宴乡礼乡趣产品开发等,培育省金3A景区村1个,实现景区村覆盖率约60%,推出“玉环东海之宴”“鲜玉奇缘”等乡旅融合消费品牌,以玉环市乡村旅游产业联合会为平台将乡村元素串点成线,推动我市乡村旅游整体品质提升。
3.针对“旅游品牌推广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策划举办台州东海文化旅游节、2024“台州菜·玉海宴”美食区域品牌推广系列活动等,落户《启航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跨年晚会》分会场,进一步擦亮“东海碧玉,人间蓬莱”旅游品牌。②开展“爱在东海岸”浙江·台州1号公路玉环段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健全旅游图片资源库;开展“玉环是懂浪漫的”全网推广,接洽央视《三餐四季》《会唱歌的院子》等影响力较大的媒体资源,以明星、达人效应,扩大玉环旅游品牌影响力。③筹备2024杭州玉环疗休养旅游推介会,策划2024仙居玉环旅游推介会,修订玉环旅游地接奖励政策,大力推动引客入玉。
4.针对“旅游试点工作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梳理“一席东海宴”应用一期运行问题,明确迭代升级意向。②着手编制“一席东海宴”应用迭代升级方案,增强实用性。③完成《2024年大鹿海岛公园工作要点清单》制定并按期推进。
5.针对“融合与创新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探索“旅游+”产业融合路径,完成漩门湾体育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谋划,成功打造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家,承办台州东海文化旅游节、《启航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跨年晚会》分会场等重大活动,有效提升玉环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②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形成“台州菜·玉海宴”区域美食品牌、“鲜玉奇缘”农旅产品区域品牌,6家民宿上榜“浙韵千宿”推荐名单,打造特色市集117场,多个市集品牌入选省重点培育文旅市集名单。③实施乡村旅游“五创”三年行动计划,做美乡宴“玉环东海之宴”、做丰乡礼“鲜玉奇缘”、做精乡宿“浙韵千宿”等等,逐步推动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高能区建设。
三、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旅游规划编制站位不够高,前瞻性预判不够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着手建立玉环市文旅谋划项目联审联评机制,通过指导在前、联审在前,引导乡镇街道有序建设旅游项目。②将围绕“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谋篇布局,提高规划编制站位、强化规划衔接融合,提高旅游规划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7.针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成大鹿海岛公园东部片区旅游码头及候船厅改造,改善游客体验感。②聚焦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引进洲际酒店管理集团、杭州水秀文化集团等专业团队,不断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③依托大数据平台,在“五一”“十一”节假日实施景区线上预约,缓解节假日景区接待压力。
8.针对“为民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对旅游企业进行网格化分组联络,征集企业意见建议共10条。②梳理企业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分类提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办理时限,“清单化”推进旅游领域问题难题解决。③完成大鹿海岛公园东部片区旅游码头及游客中心改造,改善游客体验感。④修订美丽经济88条涉旅部分条款,精准扶持旅游产业发展。⑤先后开展“夏日鲜玉环”暑期旅游促消费券、“台州·追光”市集(玉环专场)促消费等活动,拉动旅游消费。
四、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未落实同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签订的《玉环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奖惩措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订《玉环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设置否决项,督促安全监管责任落实。③在责任状中明确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政策兑现等参考条件之一,并针对未完成事项由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书面报告,督促旅行社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
10.针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规范第三方排查、联合执法、日常检查事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场所出具《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安全生产检查表》,督促隐患整改。②着手制定《玉环市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调度指挥体系》,明确统筹协调、任务派送、督查追踪、应急处置等机制。③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安全服务事项,明确安全检查服务次数、检查后出具书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增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1.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督促芦浦镇落实百丈岩景区存在的“景区各路段处未设置监控”“景区未设置相关消防系统”安全问题,目前该景区消防系统已完成整改,监控布置方案正在制定。②通过第三方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形成“全闭环”。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理论学习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及时学习传达宣传思想文化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②选派行业领军人物、文化业务骨干参与“理论宣讲团”,通过开设“玉旅·学锋”微课堂、送戏下乡、普法宣讲进企业等方式,多渠道将理论宣讲送入基层,广泛传播党的声音。
13.针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广泛开展“浙江有礼·玉见浙礼”市域文明新实践宣传,制作文明旅游宣传资料,通过公众号、标识牌等多样化形式,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主题宣传。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重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②严格把关公务接待报销规定,做到凭证不完整不报销、清单不准确不报销、时间超限制不报销。
1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于2023年8月注销未绑定油卡。②完成公车管理制度修订,明确车辆维修审批事宜;③于2024年1月约谈驾驶员,启用新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加强公车管理。
16.针对“超标准支出培训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核查超标准支出培训费问题。②组织学习《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重申培训费管理规定。③严格制定2024年度乡村旅游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需求安排课程,严格按照《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支出培训费用。
七、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超标准拨付补助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正在与坎门街道办事处、龙溪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关于坎门东沙景区、龙溪镇山里村旅游景区WLAN建设项目多补款项收回事宜。
18.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做好“东海文化旅游节”专项活动的前期调研和策划工作,科学预算项目资金;②根据项目资金批准范围,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旅游宣传品邀标询价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原则上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旅游宣传品,如遇特殊情况再进行询价采购,避免采购不规范行为。②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品登记,并记录出库数量、用途、领用人,切实规范宣传品出入库。
九、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并登记完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②申请报废已超过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共计354009元。
21.针对“无形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核查无形资产,完成“玉环市文旦旅游节品牌形象LOGO”“玉环美食智慧导览系统开发”“游玉环”小程序、“玉环海鲜美食全周期体验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开发”无形资产补录,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财务报销相关规定,重申财务报销流程。②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做到凭证不完整不报销、费用无明细不报销、时间超限制不报销。
23.针对“违规列支福利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福利费支出相关规定。②严格按照福利费相关规定列支,规范支出对象、支出标准等,做到无依据不支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福利。
25.针对“未按程序签订委托协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②因机构改革,春秋游活动由局机关统一组织。③根据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撤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会。
25.针对“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②根据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撤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会。
十一、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党组会议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规格于2024年2月底调整为股级,不再涉及党组相关工作。②将严格执行局本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局班子会议商议。
27.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规格于2024年2月底调整为股级,不再涉及党组相关工作。
28.针对“行业协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市餐饮行业协会(原市旅游饭店餐饮行业协会)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换届及更名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行业指导监管。②定期对市乡村旅游产业联合会自身建设、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管。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防范廉政风险监管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修订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方式、责任追究等事宜。②进行机关作风效能常态化督查,原则上每月开展督查1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月例会进行内部通报。③加强督查结果运用,将督查通报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提升廉政风险监管效果。
30.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新岗位工作职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风险事项、防控措施等。②根据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提交廉政风险点自查表统一审核。
31.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廉政专题学习、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开展机关效能督查等形式,加强风险预警,实施动态管理,打好廉洁“预防针”。
32.针对“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规范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共计7档;②完成廉政档案年度更新,并交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十三、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依托“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②根据党内政治生活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自我检视等会前准备工作,让党内政治生活有的放矢;③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审阅自我检视材料,全覆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3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于2024年3月申请撤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②相应撤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委员会。
35.针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于2024年3月申请撤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②中心原支部党员分别转入市文广旅体局机关党支部和市文广旅体局离退休党支部,参加相应支部活动。③根据局机关党支部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做到应参加尽参加。
十四、关于“工作作风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6.针对“政策制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科学修订《玉环市旅游地接奖励办法》,保持政策导向的连续性和稳定性。②广泛宣传旅游地接奖励办法,打通政策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37.针对“制度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完成机构合并及人员转隶工作,并计划合并财务,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人员统一执行局本级内部管理相关制度。
38.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3月完成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人员转隶,按局本级制度执行。②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大鹿岛风景旅游管理处在职人员也相应调整由局本级管理,按局本级制度执行。
39.针对“党组会议记录等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规格于2024年2月底调整为股级,不再涉及党组会议记录。②落实党组会议记录领导审签有关规定。
十五、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根据玉机编〔2024〕30号文件精神,完成机构合并及人员转隶工作,并在局机关内设科室进行交流轮岗。②依托“雏鹰”训练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做好梯队储备。
4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组织开展选人用人相关规章制度学习,重申“凡提四必”、干部任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②认真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干部职数配备、任职资格条件、选人用人程序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化水平。
42.针对“编外用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均已转隶至局本级,中心已无编外用工情况。②中心已无编外用工职数,将不涉及编外用工招聘事宜。③合并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预算至局本级,规范会计岗位。
43.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学习,提升人事干部档案管理业务水平。②对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编外招聘全纪实文书档案、大鹿岛风景旅游管理处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完成大鹿岛风景旅游管理处职工人事档案移交,并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完成3名编外人员转隶工作。
下一步,市文广旅体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分类推动问题整改,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机关内部治理水平、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依托“双周双月”“五谈五比”等工作评议督办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文旅产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对标整改清单,抓好问题销号。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避免同类问题“死灰复燃”、反复发生;对短期内未能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分步推进,进一步明确时限和责任,确保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健全规章制度的有机结合,立足治标、着眼治本,举一反三,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59007;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三潭路科技文化艺术中心,邮编:317600;电子邮箱:xwgxj010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