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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11 09:22  点击数:    来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台州市委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5月30日,台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8日,台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玉环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对司法事业负责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台州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七方面22个具体问题,玉环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积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落实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赵东福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着手制定整改方案。经2次党组专题会议讨论后,按期上报《中共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台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65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条线分管领导对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共认领整改责任31条,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

院党组书记赵东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秉持一严到底的整改理念,确定“见人、见事、见部门、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五见”整改要求。完善动态督查、及时干预的督办机制,通过党组会、院务会等专题听取各庭室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保质保量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7月以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最高院“人民法院大讲堂”、省高院“思想大讲堂”及本院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8次,并组织干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形成生动实践。二是抓好“关键少数”领学。注重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学领学作用,2025年7月以来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三是丰富理论学习载体。依托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7月以来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16次。利用学习平台、在线课程、浙政钉群等线上资源,结合法院文化中心读书角、公共区域展板、电子屏等,线上线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干警前往海山大青岛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让理论学习在与实践场景的结合中更加鲜活深刻。

2.针对“审判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分类施策化解案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划分出无理缠访、生活困难信访、救济途径穷尽三类,对症下药,形成依法打击、司法救助、上报终结处置组合拳,实现信访案件快速化解、动态清零。发挥两级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市中院开展院领导接访工作,接待四名信访人,启动两级联动救助程序,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2025年7月以来,已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3件。二是凝聚合力防范风险。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与信访联席办、乡镇街道的对接协作,做好稳控工作。三是及时关注重点案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案件情况及工作预案。四是以案为鉴提升能力。在专业法官会议上组织学习相关案件,教育引导法官在今后审理案件时要注重情、理、法相融合,综合考量当事人的情况,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的最优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做实定分止争。

3.针对“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学习机制。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疑难问题问答及智慧法院建设等文件,结合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会议开展集中业务学习。加强库网检索工作要求,对讨论业务性问题强制要求附注检索结果或检索报告。本年度一则提问入选全国法答网精选答问,并刊登于《台州审判》。二是严格落实案件监管。进一步加强专业法官会议的专业性建设,修订《玉环市人民法院关于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对专业法官会议的组别、流程等进行了调整,提升了专业法官会议案件研讨质效。加强案件阅核、循核质量,提高院庭长阅核比例,通过弹性阅核制度对新类型案件等做出动态监测,阅核覆盖案件类型较2024年更为全面。三是强化案件评查。坚持分类评查一体推进,采取承办人自评和其他法官团队评查结合,提升内部评查效果;积极参与中院组织开展的交叉评查活动,汲取其他法院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对普遍性问题进行提醒强调,发挥评查纠错补瑕功能,不断提升法官、法官助理业务水平及案件质量。加强评查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玉环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评工作专班质效小组运行规程》,将评查结果作为法官评先评优、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四是对问题案件的追责问责。本院已于2022年扣发相关案件承办人考核奖金,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集中学习讨论案件相关问题。

二、关于“履行基层人民法院核心职能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精准发力,筑牢“四类案件”监管防线。梳理并明确“四类案件”的识别标准、报告时限和监管流程,根据角色分门别类,制作成表格式手册在内网公布,便于法官、院庭长对表落实报告监管工作;将“四类案件”监管数据纳入常态化数据会商,分部门统计“四类案件”进展报告和监管意见录入率,提升院庭长对监管工作的整体把控能力;加强与督察、信访等条线的沟通和协同配合,确保涉投诉举报、群体性纠纷、社会稳定案件及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对长期未结案全面覆盖,对超6个月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已纳入监管。

2.针对“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执行案件监督。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调整与完善阅核具体范围与标准,结合上级法院及本院实际情况明确执行领域需重点阅核的案件类型;加强对执行案件的阅核机制建设,规范阅核全流程监督管理,健全实现执行案件阅核双向反馈,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案件可能存在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二是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召开局务会学习《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等新规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强化终本案件审查力度,落实“三张清单”“驿执通”制度。三是问题案件闭环管理,落实问题案件责任倒查与追究。本院分别于2022年、2023年对相关案件承办人作出谈话提醒、扣发考核奖金处理,并召开全体执行员会议集中学习讨论案件相关问题。四是持续推进“执破融合”。修改完善《玉环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转破产审查办理规程》,实行执行法官参与执转破案件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办理宣告破产裁定书移送及定期核查工作;建立财产处置执破协作机制,明确受理破产时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由执行部门着手处置的,按照高效、经济原则由执行部门继续处置并将执行款移交破产管理人。

3.针对“打击虚假诉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从严基调,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修订《玉环市人民法院打击虚假诉讼正向激励办法(试行)》,以从严打击为导向,鼓励充分运用不同处罚措施打击虚假诉讼力度,并以此区分折抵案件数量,完善虚假诉讼考核正向激励方案,结合数字法院建设工作,使用“虚假诉讼预警监测”功能,对预警案件逐一进行核查,精准打击虚假诉讼,综合考虑虚假诉讼的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确保惩戒与违规程度相当,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秩序。二是规范处罚流程。根据上级法院文件规定,要求承办法官在进行虚假诉讼制裁时,应当与审判管理部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确保全院制裁标准相对统一。三是提高打击效能。全面贯彻“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的“三严”工作方针,结合案件实际,精准、合理运用训诫、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确保处理结果罚当其错。2025年7月以来重处罚措施占比为61.5%,与上半年相比上升14.6个百分点。

三、关于“以改革推动高水平法治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商业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商业纠纷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及汽摩配行业等特设共享法庭作用,派遣专人周一周三定时坐班,积极引导商业纠纷多元化解,加快构建涉企商业纠纷多元解纷工作机制。高度重视金融纠纷化解,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环监管支局、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公证处及全市23家银行金融机构召开玉环市金融共享法庭推进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二是重构保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有关指导意见,加强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学习培养,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保全合理诉求,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审慎处理相关诉求。三是加快推进本院“e保全”应用服务。集中学习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慎用保全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财产保全必要性,为企业、个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普法宣传力度。整合各庭室普法资源,广泛开展普法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等活动,2025年7月以来共开展15场,“点对点”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出“‘玉’说执行”品牌,拍摄系列普法视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2025年7月以来获省高院、台州中院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录用23条;与玉环市检察院联合推出“法检卫视”栏目,扩大宣传“朋友圈”;编纂普法典型案例宣传手册500本,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功能,推送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群体。二是注重发挥“共享法庭”实效。积极引导调解员、法官通过共享法庭开展指导调解和参与化解纠纷;将共享法庭与巡回审判工作相结合,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同联动,通过共享法庭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2025年7月至今,共开展普法宣传13次,指导调解5次,在线诉讼1次,执行曝光3次,重大活动5次。

3.针对“以改革创新提升审判效率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审判管理。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自2025年8月以来,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在简案、法庭案件的普遍适用,进一步简化小额案件审理流程。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明确审限延长、变更审批规范等,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强化案例意识,制定《玉环市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全流程培育工作办法》,注重典型案例培育,推动裁判尺度统一。二是强化未结案件管理。对于超6个月未结的案件、超9个月未结的案件进行分级监管,除了全部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对于超9个月未结的案件逐一建立台账,实行定期会商和进展报告制度,对于超12个月未结的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包案化解。三是持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全面推广电子送达、电子卷宗等智能应用,通过技术赋能,以改革创新项目切实提升审判和执行工作效能。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数字赋能立案规范化”试点单位。

四、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法院有弱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巡查问责,出台《玉环市人民法院轻微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并修订《玉环市人民法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常态化落实院领导月巡查制度,对出现纪律松懈、作风慵懒等问题的干警,科学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处理,2025年7月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4人次。二是织密监督网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2025年7月以来完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26项。将涉投诉信访案件纳入常规案件评查范围,主动深化风险预警信息研判,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对7件投诉件开展评查,均未发现当事人投诉反映的问题。加强内外协同监督力度,完成新一任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召开新任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向特约监督员通报我院工作情况,并听取特约监督员关于司法护航小微企业持续发展、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等多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适时对4个部门廉政监督员进行调整,强化部门内部监督。三是修订案款管理机制,加强案款底数管理。根据巡察反馈,结合日常管理需求,修订完善《玉环市人民法院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案款账目月度核对,确保账实相符、闭环管理。四是从严管控案款收支,保障案款核算准确清晰。强调“一案一号”案款管理的重要性,在《涉案款物管理办法》中规范不明款认领流程并顺利执行。简化并合并案款往来款核算科目,根据案款系统余额对预收诉讼费、执行款、调解款、赔偿款进行区分核算,确保案款核算账目记录完整、来源清晰、去向明确。五是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完善修订《玉环市人民法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变更调整流程,严格履行“先审批后实施”程序,明确工程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及责任分工。六是堵塞审执环节风险漏洞。进一步加强人员监管,综合运用司法审判行为风险防控,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完成36次风险预警信息处置,提升风险识别精度。全面梳理司法权运行中存在的失范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等特定对象交往行为。加强对指定管辖案件源头管理,更新涉诉风险人员名单,运用立案系统自动识别相关案件,避免发生程序违法。

2.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抓早抓小”要求。研究修订《玉环市人民法院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重点情形、内容、职责分工、开展方式等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推动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将关心关爱干警、抓早抓小落细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本院《重大事项动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报告事项具体内容、报告时间节点、报告形式等进行了再明确,不断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

3.针对“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规则、指引,在食堂、电梯等显著公共区域增加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填报氛围,继续落实“三个规定”每月通报,坚持问题导向,细化通报内容,引导干警形成填报自觉,提升填报质量。二是抓重点重实效。紧盯重点人群,做强前端提醒,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取得实效。月初院务会分析通报上个月“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对需关注的情形予以提醒;月中督促全院干警做好填报;月底关注填报情况,督促干警重视填报。

五、关于“以扎实作风建设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内控制度执行。组织财务条线对省补资金使用相关文件制度进行学习,规范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使用范围,明确“专款专用”红线;根据《玉环市人民法院预算管理办法》,细化预算年初使用方向,规范预算年中调整流程,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二是严格支出项目审核。规范报销凭证摘要,明确报销人、报销事项等关键信息,严格各环节经费支出审核把关,明确综合部门人员素能培训差旅费于公用经费中列支,重大项目经费开支渠道需经党组会讨论决议。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应退津补贴均已清退到位。制定出台《玉环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津补贴申报流程,并组织全体法警对津补贴申领的要求、条件等进行再学习;建立法警部门内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政治部四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发放。

2.针对“抓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裁判文书质量检查工作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玉环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裁判文书校核的工作指引》,各庭室分别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进行学习,助推文书质量提升。二是多措并举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以“技防+人防”手段促推文书检查工作。采购文书校对软件,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文书智能纠错、文书智能排版功能对文书进行多次检查,助力裁判文书质量提升;细化岗位分工,进一步明确法官团队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文书校对工作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到人。三是落实问题案件责任追究,加强干警责任闭环管理。本院已于2024年扣发相关案件承办人考核奖金,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书记员培训会集中学习讨论案件相关问题。

3.针对“‘如我在诉’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宗旨意识,强化“如我在诉”理念,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司法。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每月不定期对庭审、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等“三大窗口”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二是推进年轻干警综合能力提升。以“青蓝结对”工程和法官职前培训为抓手,为2名新进干警和5名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法官助理选派结对导师,督促“中层+法官助理”团队开展“百警联村”活动,2025年7月以来引导年轻干警参与公众开放日、深入基层提供法治服务、普法宣讲、志愿服务等15场次,全面拓宽历练渠道,助推年轻干警综合履职能力提升。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本院已于2023年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执行措施闭环管理全面落地。案件办结前,承办人全面核查执行措施解除情况,发现未解除的立即办理。归档时由书记员专项核查,确保无遗漏,形成承办人自查和书记员复核双重保障;核查与追责机制有效运行,定期开展执行措施未及时解除专项核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反馈问题处置高效及时,整合窗口接待、电话来访、执行接待平台等反馈途径,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对当事人反馈的问题速查速改,及时反馈进展,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六、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在党组会及院长办公会议上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重温《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规则》等制度规定,提升党组决策能力水平。在院务会上向各部门负责人宣贯“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要求、流程及材料准备的要点,进一步提升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题申报效率与规范性,增强各部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理解深度和执行能力。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玉环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顺利完成中层干部提拔2人,法官遴选入额4人。二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学习和培训。召开政工部门业务学习会,组织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及规范性要求进行明确,落实人事工作专用记录本,提高记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记录能力,确保今后党组会议记录做到真实、客观、标准、规范。

2.针对“攻坚克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打财断血”。加强与市中院、市扫黑办的沟通,明确郑某某涉黑重大案件衍生诉讼进一步执行方向。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力度,确保不遗漏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加强与当事人的常态化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协商,为达成执行和解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协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涉企多发性、群体性纠纷处置中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治理,会同金融保险、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开展座谈、联席会议等活动,共同研判案件成因,畅通诉讼流程,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合力将矛盾化解于诉前。三是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出台《玉环市人民法院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三年规划(2026-2028)》,科学考虑中层队伍年龄结构要求,注重老中青相结合,让整个队伍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有序推进全员、全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导向,自2025年7月以来,新提拔一名“95”后中层干部。

3.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视党务干部培养及能力建设。加强党务干部力量,启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考察程序,有意识地储备各支部后备专职党务干部;组织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干部开展党务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相关同志,围绕发展党员工作、支部换届、支部组织生活等方面作专题辅导。有针对性地对支部进行业务帮教,指导督促2个支部按期换届改选,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党务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是积极谋划党员发展。积极争取发展党员名额,统筹谋划五年党员发展工作,抓牢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有序持续推进。

4.针对“法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围绕审判业务发展和干部配备需求,常态化排摸各类人员情况,研究2026—2028年政法专项编制使用计划,科学配备补充人员。健全法官助理培养机制,挑选优秀法官作为结对导师,自2025年7月以来,法官助理共深度参与办案378件,在实践中增强业务能力。二是拓宽教育培训渠道。通过员额法官专业会议、庭务会等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法院有关通报,提升审执水平。组织干警赴宁波大学开展综合素能提升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年轻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针对性加速知识更新。吸收年轻法官、业务骨干组建调研员队伍,开展学术司法研究和调研论文写作,参与省高院2025年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七、关于“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凝聚整改合力。院党组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查摆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一项,销号一个,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在此次巡察整改中各分管院领导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党组牵头、分管负责、部门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二是持续跟踪问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实施“台账化管理+动态化跟踪”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通过党组会、院务会不定期听取各责任部门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巡察整改真正落地见效。

2.针对“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增强责任担当。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反思,端正态度,举一反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及时完成整改。及时上缴利息款,梳理案款专户利息款、诉讼费用、罚没款等非税收入,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收缴台账,确保非税收入上缴无遗漏。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玉环市人民法院收支管理办法》,落实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制度,明确非税收入上缴时限,定期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防止出现漏缴、迟缴情况。

3.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有序推进,责任主体悉数明确。建立以执行综合科、审判服务保障中心为主导,其他庭室协同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建立案款管理台账,全面梳理核查执行案款,逐一整理核查不明案款,明确案件承办人的发放责任;组建攻坚团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二是建章立制系统建设,案款管理继续完善。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执行款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收取、审批、提存、发放等各环节,根据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的不同设置对应的分级审批机制。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白名单制度,对于纳入白名单的权利人,可按照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进行审批。三是综合施策逐步实施,日常监管不断加强。落实案款监管员制度,明确2名专职案款监管员,对执行款账户内临近超期案款做到当日通报至每一承办人,全面排摸未发放执行案款明细、延缓案款清单,督促发放。落细案件质量评查,将案款发放情况纳入本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组织首轮交叉评查,共评查85件案件,充分运用评查结果倒逼工作改进。落深督办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提醒,经提醒相关案款均及时发放。执行与财务部门定期对出账及暂存款项进行对账,全面核对款项认领、发放流程规范、提存延缓办理合规性。及时总结对账结果,对案款自进到出,逐一核查,杜绝违规发放案款情况的发生,形成“执行+财务”协同联动的监管闭环。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下阶段,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规范,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党组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深化“两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持长期整改,巩固巡察成果。切实把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持续排查本院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于可能反复出现的顽瘴痼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审执监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进一步梳理审判风险节点,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案。坚持统筹兼顾,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改革、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本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环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57047;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珠港大道1号,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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