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5月30日,台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政治巡察。2025年7月18日,台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意见,高度负责、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陈湘嘉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积极对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巡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梳理整改工作时间表,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照反馈意见,形成整改责任分解清单,各部门认领具体问题、拟定整改举措、确定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做到责任划分清晰、压力层层传导。
党组书记陈湘嘉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注重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带头认领,不回避、不遮掩;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的重点难点任务;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025年10月18日,巡察反馈的7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制定的6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1条。在集中整改工作中,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会议、党员大会、集中党日活动等形式,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根据年初制定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二是组织研讨交流。以支部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党员、正式干警学习渝检护“未”团队高质效履职英模事迹,围绕“为什么监督、监督为了谁”开展思想研讨,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明确类案监督要求,确保文书质量,着力提升检察监督权威。三是提升监督质效。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实现检察官与助理一对一、传帮带,积极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多种途径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立案监督率、纠正漏捕、漏诉率三项指标有效提升。
2.针对“贯彻‘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理念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谋划部署落实处。根据台州、玉环市委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实干争先・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以市院实施意见为指导,出台本院专项服务保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二是涉企服务出实招。强化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打击力度,发布《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情况白皮书》,制作《民营企业法律风险自我评价表》,帮助企业提高预防犯罪能力。协同高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适用率,代表委员、行业协会代表担任专项观察员的做法获新华网等各级媒体报道。充分发挥涉企案件监督作用,积极履行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案件核查等职能。三是检护民生求实效。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制发相关检察建议,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闭环衔接”。主动为劳动者、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援助,依法支持劳动者追讨欠薪、支持妇女起诉并获赔偿。加大对民生领域案件的监督,主动邀请当事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四是司法救助更规范。制定代表委员赋能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专人联络、联席会议、跟踪回访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司法救助案件审查,有效平衡各类案件救助金额。加入玉环市大救助惠民政策工作小组,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高效衔接。
二、关于“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大检察’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均衡“四大检察”履职。截至目前我院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占比84.21%,“四大检察”履职结构进一步优化。民事检察主动挖掘监督线索;行政检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做好“事后回访”,违法问题整改率100%;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引入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识别异常线索。二是组织学习交流。组织干警参加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条线业务学习,赴先进院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构建监督线索移送等多部门协同路径,完善线索移送机制。三是外部线索互通取得成效。强化协同化解、定期沟通工作机制,统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并形成会议纪要。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院,听取代表声音,从议案、提案中挖掘案件线索。主动与行政机关对接,建立公益诉讼助力古树名木保护协作配合、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线索互通,取得一定成效。
2.针对“履职监督协作配合不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诉判不一问题大幅改进。与公安机关、法院开展会商研判,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开展诉判不一专项检查,均不存在办案瑕疵。常态化开展评议庭、推门庭、观摩庭活动,涵盖各案件类型,以集体评议倒逼庭审质量。严格落实“六查法”,归档前再次核查;对复杂案件强化类案检索,前置讨论比例超过90%。二是行刑反向衔接回复率大幅提升。设立“行刑衔接专岗”,确定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明确案件线索移送、法律文书互认等全流程对接规范。每月统计回复情况,“检察+”协同共治平台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线上回复率大幅提升。三是释法说理继续强化。组织学习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审查报告岗位练兵、推门庭观摩庭评议等活动,提升办案人员释法说理水平,出庭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不捕、不诉复议率同比下降。
3.针对“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办案理念引导。以院务会议、法律沙龙、部门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对检察人员强化思想引领、深化理念认知,筑牢“三个效果”统一思想基础,真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积极与刑检部门沟通相关案件线索,提前介入涉公益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果得到提升。三是侦查监督力度加大。部门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召开公安、检察联席会议,对侦查活动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统一证据标准,解决分歧问题,督促侦查活动合法。
4.针对“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视案卡填录、文书规范。对案卡填录、文书公开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明确责任主体,确定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在及时整改的基础上要求举一反三,不犯同类问题。加强法律文书审核工作,案管部门每日线上发布预警通知,每周每月每季度开展重点案卡巡查。二是加强案卡填录监管。召开部门会议,强调案卡填录问题,梳理常见案件案卡填写标准。根据案管反馈,及时通知承办人整改案卡填录错误问题。三是加强文书公开监管。组织学习上级院发布的法律文书抽查通报,对照通报问题和法律文书公开标准化格式,对已经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全面检查,借助刑检AI平台,确保符合规范。组织文书写作培训,由全市十佳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撰写专题授课,组织本院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树立精品意识。
三、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个案抓整改。在完成个案整改的基础上,集中整改期间开展回头看,起草《2023年以来执法司法专项检查的整改报告》,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谈话。二是分清责任抓落实。组织学习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聚焦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分管领导监管审核职责,督促检察官、助理履行相应职责。逐案运用并每月上报“六查法”运用情况。三是完善制度抓监管。出台本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六查法”修改完善本院《刑事案件自查核查表》,推动落实办案人员自查工作。按季度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业务部门组织内部核查。每月制作业务质量专报、每季度制作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及时开展监测,通报日常发现的问题。
2.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工作提醒。对承办人作进一步工作提醒谈话,提升对案件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对部门负责人集体谈话,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意识。二是做好工作衔接。案管部门确定数据员专门负责与政治部的工作衔接,实现日常流程监控、巡查问题及时流转。调整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人员组成,对移送线索及时分析研判,集中整改期间未发现需要后续跟进的线索。三是做好工作跟进。组织学习《案件质量评查等次参考案例指引》,结合司法责任制追究相关规定,明确后续处理标准及程序。出台本院检察人员及部门工作考评办法,将办案质量纳入个人、部门考评扣分项,切实落实司法责任。
3.针对“推进检察改革创新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推进制度。组建数字检察工作小组,定期汇报进度、问题、困难及计划,分管领导逐一点评,研究解决方案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积极以赛促学。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配备1名正式干警担任竞赛联络员和技术员,分析解读赛事规则、辅导制作操作手册,协助解决竞赛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三是定期通报晾晒。每周统计本院数字检察模型竞赛成案情况,每月以业务质量专报形式、每季度以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形式,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模型竞赛工作情况。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举措。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每半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联席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建、检察业务等各项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建立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月组织纪律巡查并发布通报,每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正风肃纪检查情况。集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专项抽查和党员干警信仰宗教自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履职。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召开支部会议、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分别为党员讲党课,检察长作节前廉政讲话,落实常规教育责任。以“五张责任清单”为指引、以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实手册为载体,要求每位领导、各部门定期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排摸风险隐患。二是强化廉政约谈。组织学习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实时对照防控重点、落实防控举措,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因人而异、因岗而异,常态化落实廉政约谈提醒。
3.针对“开展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院正式在编干警、离退休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情形。二是加强教育监管。落实退休前谈话举措,向退休干部讲明纪律规矩。定期组织老干部支部活动,定期发送纪律规定、通报反面案例。三是加强“三个规定”制度学习。整理“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和相关文件规定,通报检察系统“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提高填报意识;对新招录公务员、司法雇员及新入额干警开展了针对性谈话,进一步强调“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要求。
4.针对“部分重点领域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整改个案。对涉案财物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及时上缴国库,并对相关案件承办人作出了工作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本院涉案财物均已处置完毕。对财务工作经手人员进行工作提醒,督促后续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完善本院制度。排摸梳理本院内控制度,并以省检察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组织部门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财务报销相关流程。三是落实处置责任。组织学习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指引等涉案财物处置最新规定,强化办案人员接收、审查、处理、跟踪等责任意识。落实本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归档及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定期向政法委汇报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四是加强审查监督。加强对项目合同的监管,并利用涉案财务系统,对符合归档条件的案件进行“双线比对”审查。
五、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整改具体问题。对经手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工培训,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等程序工作。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对本院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组织党组会议集中学习,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规范财务工作。每季度汇总本院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各部门相关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督促提醒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本院内控制度。
2.针对“检委会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调整检委会委员。今年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委会委员各1人。检委会委员年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运行更加顺畅。二是组织学习工作规则。召开检委会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3.针对“破解基层基础难题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技术保障,增强人员配备。为楚门检察室增设远程提审、庭审设备,增配检察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实现了软件、硬件双提升。坚持打造“检润楚洲”特色工作品牌,对照“五星检察室”要求,搭建“办案、管理、宣传”三位一体专业化团队,相关工作在最高检微博、公众号、浙江法制报等平台相继报道。二是加强监督履职,融入基层治理。加强对辖区派出所的刑事侦查监督,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调研近五年辖区案件,梳理犯罪特点和成因,编发白皮书,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研判参考。通过“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室开放日”等活动,对群众信访、诉求会商坐诊,深入辖区学校、村社开展法治宣讲,惠及群众两千余人次。三是加强基层协作,完善监督合力。构建“检察+基层力量”立体监督体系,推动检察室与党委、政府、社区及网格员紧密协作,发挥特约联络员作用。与辖区人大、“站所队”联合出台机制或达成共识,形成“检察+人大+行政”联动模式,开展弱势群体保护专项工作。
4.针对“关心关爱干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廉政约谈、家访慰问,了解干警生活变动和思想动态,帮助干警排解压力、关注身心健康。二是落实干警权益保障。修订考勤办法,出台年度工作考评办法, 确定“三维一体”评价体系;完成前三季度“贡献之星”评选,并通过大厅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加大激励效果。
六、关于“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排摸规划。排摸近五年队伍建设情况,梳理中层干部队伍配备、青年人才库等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提出预期谋划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本院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规划部署。二是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制定青年干警成长沙龙活动方案,开展“法润榴岛”检察课堂、“评议庭”“观摩庭”“推门庭”实战实训,以“员额”与“助理”双赛道评选优秀法律文书,涌现出了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干警、台州市十佳公诉人等多名优秀干警。评选本院“贡献之星”,推选优秀干警加入台州市院“繁星”人才培养行动,进一步充实储备人才库。三是落实理论调研责任。将新进干警纳入院理论调研人才小组。部署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及本院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或1项调研课题,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每人至少领衔完成1个课题。截至目前,已有17人参与课题申报或撰写调研文章。出台本院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办法,落实品牌创建奖励办法,将课题调研、理论成果、典型案事例以赋分形式纳入量化评价。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听取党总支、各支部工作汇报。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出台推进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实施意见,在打造全院党建品牌的基础上,指导各支部提炼工作品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党总支工作。确定一名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每月制定支部学习、工作任务。组织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参加玉环市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邀请专业人员为党总支、各支部支委进行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同堂培训。三是加强党员发展规划。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党员政治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及本院党员队伍调研报告,梳理党员、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员现状和五年内党员队伍变化情况,并提出了对应举措。
3.针对“党建引领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优势资源维护使用。出台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对警示教育基地等原有优势资源进行梳理整合,确定维护、更新责任部门。将每年新进人员纳入警示教育基地宣讲团队,优化宣讲力量,更好发挥对外展示作用。二是依托优势资源浓厚氛围。将党建品牌、文化品牌工作成效纳入2025年部门、个人工作考评和评优评先范围,丰富本院文化建设举措、机制。
七、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狠抓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并主动承担重点问题、遗留问题的整改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文化建设氛围不浓等意见,结合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一并确定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狠抓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专业培养,进一步学懂弄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实务规范。打造“一人一档”检察干警成长信息档案,落实即时审查和事后复查,加强重点问题的针对性防范,落实全程纪实、形成闭环工作机制。三是狠抓文化建设问题整改。出台本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文化育检。制定青年干警成长沙龙活动方案,推出分队“轮值组织制”等特色做法,丰富“时间胶囊”等活动形式,组织了法律文书主题的法律沙龙,着力锻炼青年干警综合能力。四是狠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红色经典,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提升爱国热情。打造“青年检心的N次方”队建品牌,设立“法润榴岛”检察课堂,助力检察干警把握最新理论及发展趋势。要求各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工作领办项目、各支部每年归纳一个经验案例,积极参加上级院评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积累。
下一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坚持深学笃行,继续深化思想认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注重问题导向,继续提升整改成效。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正在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报告进展,确保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持续跟踪、久久为功,深入研究内在机理,推动制度机制完善。强化成果运用,继续优化检察履职。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推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补齐人才培育短板、加强管党治检制度建设,努力打造有血性、有担当、有思路、有作为的“四有”检察铁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玉环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以贯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环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758070;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珠港大道389号,邮编:31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