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郭国强深刻认识巡察的战略意义和政治功能,全力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带领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全面、深入、细致的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和其他班子领导的整改责任。切实夯实工作基础,“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扛牢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9月2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全面重点问题,各分线领导领办分管线问题,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巡察整改方案。11月7日,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的措施逐项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建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人,新制定制度1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46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理论学习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②结合实际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并按计划开展学习不少于12次。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与职能职责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聚焦重点任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玉环发挥深水良港优势,做好整体规划和招商引资,将大麦屿港建成影响深远的大港”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港口发展研判分析,进一步明确港口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影响深远大港”的实现途径。②组织开展港口岸线规划利用调研,委托省交规院完成《玉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编制,为港口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撑。③锚定打造“百万集装箱运输枢纽港”和“百亿农水产品特色港”目标,持续推进港口项目建设,不断拓展货种品类和内外贸航线,积极探索特色港口发展,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3)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明确党组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市委市政府“三个年·六大行动”重点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4)针对“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推进市政府与港务二期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工作,优化调整新一轮集装箱扶持政策,实现扶持政策精准调整。②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加大揽货力度,巩固并拓展集装箱航线,力争空箱率下降至65%-70%,与嘉兴乍浦港、温州港等国内港口基本持平,促进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量质齐升,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职能转换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业务工作需求,对接市海经局研究建立巡查+执法联动工作机制。②加强港口、航运、岸线日常动态化协助巡查监管工作力度。
(6)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事前服务。建立辖区船舶年检时限表格,明细辖区船舶年检时限,每月提醒船公司及时申请检验。②提升船检效率,在船舶检验项目完成整改,办证资料提交齐全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签注。
(7)针对“航运扶持政策作用不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优化《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航运扶持条款,争取有足额的财政奖补资金来支持发展。②对接协调本地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支持,鼓励引导玉环本地航运企业发展大吨位船舶。与玉环工商、邮政储蓄等银行进行沟通对接,向他们介绍宁波舟山、台州其他县市区的融资政策,针对玉环航运企业发展中融资需求,探讨是否能够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政策,积极争取相关支持。
三、关于“谋划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我中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改造的力度。引进了先进的桥吊、堆场龙门吊等设备,并上线使用集装箱闸口系统和远程控制系统,提升港口作业效率,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同时提升港口能级,将2号泊位从5万吨级提高至7万吨级。②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大麦屿港务二期、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配套码头等项目建设,新增一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和2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同时谋划普竹作业区航道一期工程,保障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园区货物进出港通航安全。
(9)针对“港口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大港口宣传,组织开展港口推介工作,进一步提升港口知名度和港口业务社会知晓率。②进一步提升港口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港口对企业的港到门服务。③加强市场调研和航线培育,积极推进新航线开通,并争取实现常态化运营。
(10)针对“临港产业体系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推进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配套码头和LNG应急调峰站配套码头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工业。②依托港口优势,不断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努力开辟货源,拓展晶科光伏、再生金属等特色货种,逐步形成集聚效应。
四、关于“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安全监管检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港航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监管检查,主要领导每年检查4次,分管领导每年检查6次,业务科室每年检查12次。②对监管检查和第三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好隐患整改后期跟踪和闭环管控。
(12)针对“渡口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要求海上公交公司加强人货分离管理,特别是危险物品必须安排专船进行运输。②新建栈台、小青等候船室,并在客流量较大的渡口设置硬隔离,加强渡口现场管理,方便乘客依次上船。③栈台码头边加油站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已停止销售柴油。
(13)针对“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开展玉环市港口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港口普通货物事故、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港口突发事件、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及全市港航系统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的更新和调整。
(14)针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制订《2024年港航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②规范安全管理台账,将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照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照片汇编成册。
五、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将电梯电源发动机和交换机录入固定资产,并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16)针对“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因原出借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经市国资办和市机关事务中心同意,为避免重复审批,自2025年1月1日起的新出借期间办理审批事宜。
(17)针对“办公设备配置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办公设备配置规定,加强办公设备采购管理。
(18)针对“宣传品领用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宣传品领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存储、领用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要求,确保管理到位。②由专人负责宣传品进库、领用登记,并定期盘库核对。
(19)针对“财政资金上交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8月21日已将2023年度收入676.74万上交市财政。
(20)针对“基建账户未及时销户”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9月1日启动基建账户销户工作。
(2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②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专项资金拨款及时到位,提升资金执行率。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及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公务接待制度。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③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3)针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②细化公务接待的用餐、住宿、交通等标准,避免超标准接待现象的发生,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七、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项目前期筹划不全面,造成工程增项资金增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今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前期筹划,深入开展研究,全面收集需求,细致编制清单等,避免工程项目出现因设计漏项、工程项目缺失导致费用增加。
(25)针对“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今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竣工验收管理。
(26)针对“工程量变更报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今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量变更报备要求,确保项目变更规范到位。
(27)针对“工期延误严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36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港航局分年度拨款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本中心通过出让相关房屋资产筹措解决。由于本中心拟出让的房屋资产因估值不高,不足于弥补建设资金缺额,且存在资产变现困难等因素导致2015年10月9日完成土建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停滞。为避免国有资产投资重大浪费,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37号,台州市港航管理局、台州市财政局给予帮助解决后续建设资金1400万元,工程重新启动,并于2022年竣工。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工期和项目资金统筹管理。
(28)针对“费用超上限支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因时间久远,该建设工程原经办人员已不在岗,且至今为止中心不存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目前已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近年中心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相关规定支出。
八、关于“执行财政纪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②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审批,加强采购管理。
(30)针对“报销审批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工作实际,梳理报销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批人员,完善报销制度。②6.62万元差旅费为港口、航道、船舶检验等相关工作差旅费,经项目书申报后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同意在“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31)针对“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将医疗互助费用等在工会账户列支。②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费用列支,收回2022年和2023年超标准支出共计24670元。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党组议事规则。②将党组会议与其他类型会议进行明确区分,并分别做好记录。
(3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制度的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
(34)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充分讨论和表决,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②设置民主集中制“提醒卡”,在班子议事决策时,提示主要领导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
(35)针对“党风廉政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③加强党风廉政业务学习,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廉政谈话、效能检查等制度。
十、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年度民主生活会为抓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真真正正的查摆问题,整改提高。②党组督促支部做好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工作,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37)针对“支部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好党课。②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严谨制定计划,做到支部活动与计划相切合。③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按规定按流程做好五项规定动作。④严格执行参会纪律,做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保证参会率达到80%以上。
(38)针对“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全面梳理党员档案,对党员基础信息进行查漏补缺。②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补短板,提升履职能力。
十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工作需要对任现职10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合理调整。②提早研究干部轮岗时间,加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40)针对“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干部回避制度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4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业务能力。②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加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
(42)针对“干部任用组织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中层干部任免文书档案清单做好一人一册档案资料归集。②对已选拔的中层干部程序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③对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十二、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3)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完善公务船安全管理、公务接待、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②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集装箱奖补箱量跟踪审计。③建立完善渡口管理员职责,加强渡口现场管理。
(44)针对“公车公船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公车、公船管理制度,并健全各类台账记录。②做好船长安全责任书签订,并要求严格执行公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45)针对“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各类业务资料统一建档管理。②已委托第三方档案事务所对需进行统一管理的档案进行整理建档。③加强对港口历史影像、图片资料等数字档案的管理,每年定期安排拍摄和归档。
(46)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②开展已签订的合同自查,对存在要素缺失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
十三、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47)针对“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坎门配电房四间不存在的房产问题进行调查,该四间房产因坎门国家中心渔港建设需要交由市渔港开发公司进行处置,已与渔港开发公司对接并出具证明,并按资产管理规定开展核销。
十四、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99910;邮寄地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永安路90号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邮编:31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