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等9个单位、玉城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进行了殡葬领域专项巡察。2025年9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玉环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开展殡葬领域巡察整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心工程,必须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组织落实上,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对账销号”为核心机制,扎实推进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一问题一档案”管理。定期召开整改调度会议,逐项核查整改进展,对已整改合格的问题及时销号清零,对正在推进的任务持续跟踪督促,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同步梳理并推进殡葬领域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政治意义与民生价值,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党组书记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各阶段目标与具体要求,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对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过问、靠前协调,着力推动建立完善殡葬领域长效监管机制;对重大案件处理一抓到底、严格督办。通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推动形成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落实有效的整改工作闭环,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5日,巡察反馈的三方面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制定的16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46条。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3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已办结30件,正在办结1件,办结率为96.8%。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5件、了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党内警告5人);政务处分1人(记大过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2人,谈话提醒1人);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方针以及工作部署不到位,高质量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武装头脑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11月14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2025年11月17日,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二是按照中央、省、台州市关于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和要求,市民政局在既往殡葬改革基础上,聚焦公益属性、长效监管、违建整治、服务保障,牵头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惠民、绿色、文明水平。
2.针对“殡葬领域条例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7月,完成《玉环市殡葬设施规划(2020-2035)》专项规划编制;2025年6月,修编《玉环市殡葬设施规划(2020-2035)》中期调整方案。目前开展全市现状公墓专项规划编制,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二是按照《省自规厅、省民政厅关于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要求,对全市违规建设公墓实施分类处置。根据天巡地查系统原纳入处置范围18宗(17家公墓、1家骨灰堂),后经上级研判后,需纳入处置范围16宗(均为公墓),其中墓区范围内均已用地审批3宗,需立案查处13宗,目前均已立案并作出处罚决定。除天巡地查系统内民政纳入保留清单17宗(16家公墓、1家骨灰堂),其中2宗已用地审批,需立案查处15宗。需立案处置15宗内,移交刑事处理3处,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其中2处已由法院作出判决;需行政处罚12宗,目前均已完成立案工作。三是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监管模式。线上通过推动数字赋能,构建玉环市公墓监管系统平台,健全全链条监管闭环,通过“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入库一批、销售一批”方式,严防超规格墓穴建设;线下建立包联工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专人包联,负责对辖区内超墓穴规格等殡葬领域问题进行排查、日常监管、落实整改等工作。
3.针对“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试行)》(玉发改价格〔2025〕24号),为全市46家因审批手续不全而无法单独核价公墓核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16520元/双穴。全市9家已单独核价公墓,最高售价34960/双穴;目前,全市55家在售公墓全部实行备案价销售。二是2025年10月底前,全市17家私人经营公墓运营权均由属地乡镇(街道)完成协议接管;私营公墓协议接管后,已同步推进公墓收款账户、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公示栏等事项变更工作,实现公墓运营平稳过渡、衔接有序。三是严格对照省、台州市殡仪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2025年2月14日,修订更新《玉环市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玉发改价格〔2025〕9号)文件。2025年4月21日,出台《关于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试行)》(玉发改价格〔2025〕24号)文件。2025年7月22日出台《关于患者截肢肢体和引产死胎处置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四是坎门街道召开专题学习会,覆盖村社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及街道相关科室40余人;大麦屿街道开展1次专题培训,覆盖所有村社及相关部门;楚门镇召集驻村干部、村社相关负责人召开殡葬领域专题学习会;玉城街道、清港镇、干江镇、龙溪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参与学习;芦浦镇、沙门镇、海山乡通过专题学习会、政策解读会深化学习;鸡山乡召开集中整治专题汇报会落实要求。五是玉城街道、干江镇通过组织村社工作人员培训,让基层人员吃透政策、掌握宣传技巧;坎门街道9-11月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展开宣传;大麦屿街道组建宣传队伍,加强现场宣传;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借助公墓宣传栏、网格员及志愿服务队宣传;沙门镇通过网格群、村宣传栏推广;龙溪镇以倡议书、公约直达基层;海山乡、鸡山乡通过LED屏宣传。六是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对辖区可售公墓在公示栏进行价格公示;大麦屿街道已全面完成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并公示,接管辖区内私人经营公墓;楚门镇按时完成7座公墓收费备案公示,2家私人经营公墓接管;干江镇于5月完成2家公墓备案公示,沙门镇3家公墓均公示备案收费;清港镇、芦浦镇所有公墓执行市统一公益性收费标准;龙溪镇2处公墓执行统一标准、1处单独核价;海山乡已于5月9日完成2家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并在公示栏公示;鸡山乡在办公室及公墓入口设公示栏。七是玉城街道、坎门街道、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干江镇、龙溪镇、海山乡在各公墓同步设置价格公示与投诉联系方式;大麦屿街道、沙门镇明确畅通售价不一致、有墓不售等违规行为举报渠道。鸡山乡在公示栏标注联系人、负责人电话及2个价格监督电话。
4.针对“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5年4月,市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部分公墓单位经办人召开全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信息核查暨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工作业务培训会;2025年11月,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关于非法占地公墓分类处置的培训会,同时在会上宣讲殡葬政策。二是在“无限玉环”APP开设“移风易俗”专栏,集政策发布、便民服务、榜样宣传等,实现政策的集中落地与深度解读。以本土文化为根基,创作出一批反映移风易俗主题的鼓词、戏曲、小品、快板、三句半等文艺作品,通过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巡回演出,将生动鲜活的新风故事直接送至社区村镇、文化礼堂,让群众在艺术熏陶中转变观念,实现文明新风的沉浸式传播与全域化覆盖。截至目前,已在全市开展移风易俗巡演20余场次。三是玉城街道已开展移风易俗讲座等宣传活动5次;坎门街道细化告知书并建立回访制度,由宣传员面对面解读政策200余次;大麦屿街道、沙门镇成立村干部、党员、网格员宣传队伍,前者开展现场宣传35次;楚门镇开展30余场文明治丧宣传,落实事前告知后群众知晓率提升、违规办丧减少;芦浦镇培训村网格员、代办员开展文明治丧宣传教育;清港镇、龙溪镇设文明治丧员,结合身后事强化告知,其中清港镇在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的同时,民政办与村干部、党员等一起上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干江镇5月部署代办员工作,民政干事入户讲解;鸡山乡通过入户走访讲解;海山乡5月份组织村代办员开会部署事前告知工作,落实相关制度。四是玉城街道已组织专题培训2次;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开展1次培训;楚门镇组织村社分管负责人及代办员开展身后一件事办理等培训;干江镇组织2次培训,强化快速响应与上门告知能力;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鸡山乡统一组织培训,覆盖乡镇及村社相关人员,学习身后事办理等内容;沙门镇明确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政策条文。海山乡共组织相关专题培训2次。
5.针对“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5年11月,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会议,会上强调玉环市丧葬礼俗改革重要性并通报前期 违规案例;2025年,市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开展治丧行为专项巡查检查31次,制止违规治丧行为9起;并将于12月31日再次召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代办员,会议部署身后一件事相关工作。二是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通过组织社区干部、志愿者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现场答疑,组建“移风易俗宣讲团”等方式,重点围绕文明节俭办丧、破除封建迷信等内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将文明殡葬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截至目前,已开展社区宣讲45场,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玉城街道在基层开展殡葬宣传,营造文明节俭办丧氛围;坎门街道9-11月围绕文明节俭办丧开展3次专题宣传;大麦屿街道、鸡山乡结合清明、中元等传统节日,在公墓、村社开展宣传,前者通过讲座、发放资料开展35次活动;楚门镇在村社开展30余场“文明治丧”宣传;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结合本地殡葬习俗,在公墓、山间道路设宣传栏或挂文明横幅;干江镇围绕移风易俗开展专场演出5场;沙门镇除传统节日宣传外,还结合党日活动开展宣传活动;海山乡今年以来,共开展移风易俗讲座等宣传活动5次,移风易俗新风尚专场演出活动2场。四是所有乡镇(街道)均将文明殡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玉城街道落实村街道联动,今年以来共处置违规办丧行为十余起;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鸡山乡将文明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绿色安葬;干江镇加强事中监管,民政干事入户检查,处置10起违规办丧;海山乡加强事中监管,今年以来共处置违规办丧行为2起。
6.针对“公墓建设规划区域分布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取消原规划布点6个。分别为坎门街道赵三王公墓山顶片观音庙后骨灰楼布点、坎门街道灯塔公墓边骨灰公墓布点、楚门镇筠岗村济理寺东面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布点、清港镇鹤新村骨灰公墓布点、沙门镇瑶坑村安乐公墓边骨灰楼布点、海山乡虹田公墓边骨灰楼布点。新增(或选址调整)布点6个。分别是玉城街道港湾公墓点位、大麦屿街道福源公墓点位(峰源黄家片区)、坎门街道公墓、楚门镇筠岗骨灰公墓、沙门镇公墓、龙溪镇塘厂公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布点4个。分别是玉城街道塘里狮子山公墓、清港苔山生态公墓、海山南滩公墓、清港镇花果山生态公墓点位。最终形成布点合理、供需平衡的格局。二是玉城街道港湾村已根据民政局和自规局要求,纳入港湾村村庄建设规划,目前正在规划制作中;坎门街道公益性生态公墓目前处于前期筹备工作,下阶段将开展土地征用,以及农转报批;大麦屿街道福源公墓建设项目已启动,正在进行规划评审和土地报批工作,预计明年可开工建设;楚门镇计划将楚门筠岗公墓(扩建)规划用地面积纳入塘垟岙村村庄建设规划;龙溪镇塘厂公墓目前已积极对接民政局及自规局,推进补办手续流程;沙门镇拟建新公墓,选址沙门镇岳鑫村,用地约5亩,现正规划设计中。三是对塘里公墓进行手续补办,目前已经委托第三方在对接;华盛公墓就选址问题与民政和自规部门进行对接,确认公墓位置。四是坎门街道于11月19日参加玉环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讨论会,与市自规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研商坎门街道公益性生态公墓新建与海城生态陵园扩建计划。五是坎门街道公益性生态公墓目前处于前期筹备工作,下阶段将开展土地征用,以及农转报批。六是首轮村庄规划已经出图,因部分地区涉及环保红线,目前还在调整之中,预计2026年1月完成规划落地。七是待村庄规划落地,完成用地预审,预计2026年完成公墓用地农转手续和审批手续。八是积极对接市自规局及镇村镇建设办,将楚门筠岗公墓(扩建)规划用地面积纳入塘垟岙村村庄建设规划。九是已结合公墓中期调整规划,将台山公墓纳入专项规划,用地规划调整为殡葬用地。十是2025年12月16日,清港镇已提交王家扩建3期B区、C区的相关资料;台山土地性质变更申请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十一是加快隔岭公墓上山道路的建设,需等高铁施工竣工后可进场建设上山道路。
7.针对“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6月完成《玉环市殡葬设施规划(2020—2035)》中期调整,在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沙门镇、龙溪镇新增6个公墓布点,有效解决全市墓源供给保障及区域性墓源失衡问题。2025年10月完成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清港镇、沙门镇、干江镇等7个乡镇街道的私营公墓接管工作,全市城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全面推广使用系统升级后的浙江省“身后一件事”统建系统,按照省、台州市部署的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三是对老馆区进行提升改造。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回归殡葬公益属性。按照全数字、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实现从遗体接运、存放、集中守灵、火化、骨灰盒、入葬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全减免。四是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支持市民政局的玉环市公墓监管系统平台持续优化建设,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等殡葬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五是评估工作已完成,11月13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带队赴大麦屿街道,围绕小古顺半山及下青塘公益性生态墓地验收、福山村公益性墓地选址等具体民生事项,与当地开展专题研讨协调,推动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六是增设方案正在推进,预计年内可完成。七是村庄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村民意见。八是已完成福源公墓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其余手续正在办理中。九是宝扬公墓已由干江镇人民政府完成接管,由镇民政办负责规范经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杜绝未批先建、天价公墓、惜售拒售等乱象。十是沙门镇拟建新公墓,目前正由自规局协调规划,委托第三方设计规划中,预计2027年年底前完成。十一是积极对接民政局及自规局,推进补办手续流程。十二是积极对接民政局及自规局,推进新申请墓穴的使用落地。十三是已完成对殡仪船12处破损点进行维护。主要领导签发鸡政〔2025〕14号关于申请殡仪船打造资金的报告。十四是已拟好南滩公墓接管方案,预计2026年3月完成接管。十五是当前殡仪船正在进行计划内保养,初步估算维修费用约15万元,确保服务保障能力。此前已按程序向上级申报新船采购计划,目前该事项仍在市级审批流程中。
8.针对“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30处媒体显示屏全天候宣传文明节俭办丧。各乡镇(街道)加大丧葬礼俗巡查力度,分管领导带队到丧户家中宣讲丧葬礼俗改革政策。清明期间联合市文明办发布文明祭祀倡议,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等新风尚。二是玉环市海葬纪念碑于2025年清明节前建成投用,截至12月5日,共有3例海葬逝者家属申请刻字留名。三是严格落实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在省定6项基本服务减免基础上,我市增加守灵厅租费和骨灰运费2项减免。
9.针对“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治丧时间的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至今,通过比对逝者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的亡故日期、遗体送达殡仪馆时间,经核查,未发现遗体超过死亡24小时后运送至殡仪馆的违规情况。此外,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完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和管理制度,均已明确填写、签发等环节责任人与办理时限。9月2日至11月30日期间,全市累计签发死亡证明(推断)书686张,未发生因证明签发延误影响遗体按时转运的情况。二是截至11月底,三家市级公立医院严格落实签发人员配置要求,将原则上在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后1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写入制度流程,累计授予签发权限83人,实现夜间、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均有签发权限人员在岗履职。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死因推断、系统操作等专题培训,截至11月底,累计开展培训14场次,培训人员超300人次,大幅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玉城街道通过街道代办员工作群,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殡葬工作的相关要求,助力政策精准传递;坎门街道将24小时运遗体政策宣传纳入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任务清单;楚门镇对村社干部开展5次培训,提升其对殡葬改革的认知与重视;大麦屿街道、清港镇、龙溪镇在各村宣传文明治丧,且于家属办理身后事时现场告知政策并签订承诺书;芦浦镇通过各村网格员、代办员力量宣传文明治丧;沙门镇建立“身后一件事”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干江镇、海山乡通过微信群、入户讲解;鸡山乡依托身后一件事平台,解读24小时运遗体政策,引导群众理解。五是玉城街道、楚门镇强化工作流程管理,加强村、卫生室、民政办工作联动,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大麦屿街道坚持柔性执法,兼顾人文关怀与日常巡查,疏堵结合提效率;坎门街道、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联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文明治丧落地;干江镇、沙门镇组建微信群,畅通村、卫生院、民政办、公墓信息联动,第一时间监管治丧制度落实情况;鸡山乡加强乡、村工作联动确保文明治丧落地;海山乡整合乡级统筹、村级前哨与卫生院专业力量,形成闭环管理。六是玉城街道依托代办员工作群与村、卫生室联动机制,要求代办员及时上传治丧承诺书;坎门街道、鸡山乡在人员去世后及时跟进帮助,点对点落实文明殡葬;大麦屿街道已细化执行标准,明确例外情形,并强化部门联动与服务保障;清港镇、龙溪镇强化与卫生院联动,卫生院开具死亡证明时第一时间告知各村并宣传文明治丧;芦浦镇依托各村代办员与芦浦镇卫生院联动机制,保障治丧制度的落实;楚门镇、干江镇、沙门镇建微信群畅通村与卫生院联系,接死亡报告后立即进行文明治丧宣传;海山乡建立“医政联动”服务机制,卫生院办理死亡证明后,由乡政府主动对接,为家属集中办理治丧承诺书,宣传文明治丧新风。七是玉城街道、楚门镇、芦浦镇、干江镇、鸡山乡、海山乡通过村社网格等力量,加强人员去世信息管理;坎门街道按要求推进在外去世人员治丧管理,防范遗体违规运回、擅自停放等问题;大麦屿街道已建立村社与医院之间的紧密联系机制,确保在自然人去世后能够及时了解、跟进并帮助家属落实治丧制度;清港镇、沙门镇、龙溪镇加强各村联系,借助村民代表关注在外人员情况。
10.针对“守灵室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守灵优先选择火化时间的举措,引导丧户到馆集中守灵。同时,优化殡仪服务,为在馆集中守灵的丧户提供免费告别仪式、家奠礼等司仪服务,尽可能提升集中守灵丧户的服务体验。二是市殡仪馆老馆区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25年8月竣工并投用,完成改、扩建工程后,市殡仪馆总占地面积75.49亩、总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服务环境与能力得到显著改善,硬件条件和治丧环境达到省内一流水准。
11.针对“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玉城街道已明确治丧流程;坎门街道牵头制定实施细则与监管流程,目前正推进落实;楚门镇制定并落实《楚门镇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楚门镇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干江镇制定丧葬改革实施细则,均明确事中跟踪监管流程;大麦屿街道、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鸡山乡已制定本地化、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或约束规范;沙门镇明确丧事办理流程,并在各村、公墓及主要道路张贴公示;海山乡制定丧葬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事中跟踪监管流程。二是玉城街道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站所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疏导,今年以来共处置违规治丧2起;坎门街道建立民政、城建、执法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将殡改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大麦屿街道已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将殡葬改革与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楚门镇联合多部门开展48次常态化巡查,规范丧葬活动;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联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文明治丧落地;沙门镇、鸡山乡通过常态化巡查强化联动效果;干江镇建立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3起违规办丧联合执法;海山乡建立联动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与民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起违规办丧行为。三是玉城街道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丧户存在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小区内架空层布置灵堂等情况,均及时联合属地村社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劝阻;坎门街道、清港镇、沙门镇、龙溪镇联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目前未发现违规行为;大麦屿街道建立定期汇报和检查机制,已开展3次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违规行为;楚门镇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巡查机制,今年以来共发现违规办丧11起,均在第一时间上门劝阻并整改到位;芦浦镇巡查中发现丧户家属在道路或田间进行焚烧的问题,已联合消防队开展现场处置,及时制止并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干江镇联合派出所、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3起违规办丧联合执法;鸡山乡通过身后一件事平台明确事中跟踪监管流程,暂未发现违规行为;海山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执法2起违规办丧行为。
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全市公墓存在大量未批先建、超面积违建、非法占用土地等乱象,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查处、整治,长期累积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市未经审批的11家公墓已于2024年6月1日前实行闭园管理。二是已于2024年6月,乡镇(街道)与公墓所在村(社区)签订公墓闭园后续承诺书,明确后续管理责任主体。三是市委巡察组交办18宗已于2025年11月17日前完成。除已移交公安机关的2宗,历年已作出处罚的1宗,整改后可不立案处罚的1宗(玉环天乐骨灰堂);剩余14宗均在11月17日前作出处罚决定书);天巡地查系统16宗均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玉城北城生态公墓、清港苔山公墓、芦浦隔岭公墓)3宗整改后可不立案处罚;剩余13宗根据上级要求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完成立案可视为已完成本次专项行动期间阶段性整治任务,目前该13宗均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民政局补充保留清单16宗均已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立案。玉环县福寿园公墓不涉及违法用地,玉环天乐骨灰堂整改后可不立案处罚;玉环景阳生态陵园、玉环县干江镇干江村宝扬公益性生态墓地(林地未审批的部分)已移交公安机关现法院已作出判决,玉环县干江镇垟坑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移交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做进一步沟通;剩余11宗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立案视为完成本次专项行动期间阶段性整治任务,目前2宗(玉环县芦浦镇尖山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和坎门街道福乐园公益性生态公墓)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剩余8宗均已立案调查。四是已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殡葬设施清单内设施的巡查全覆盖,并且由各自然资源所对属地范围内的殡葬设施进行巡查。未发现2024年11月后新增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五是今年以来,共成功侦破殡葬领域刑事案件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造墓地)2起,依法查处市殡仪馆骨灰盒等项目串通投标案2起),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六是加强犯罪打击。成功侦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造墓地)2起。
13.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私有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7月,根据乡镇(街道)梳理上报的相关政策性难题(如已售墓穴管护经费收取标准及管理使用问题、责任边界问题等),市级层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形成原则性解决方案。8月根据镇街报送的接管方案,形成全市私营公墓接管工作方案分析报告,起草玉环市公墓接管提示清单,推动落实接管工作。二是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全市17家私人经营公墓均由所在乡镇(街道)完成接管。三是私营公墓协议接管后,已同步推进公墓收款账户、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公示栏等事项变更工作,实现公墓运营平稳过渡、衔接有序。截至2025年12月,17家由乡镇接管的经营性公墓中,2家闭园管理,3家停售整改,12家正在运营。四是所涉私人经营的景阳生态陵园、华盛生态公墓、后湾公墓、天乐骨灰堂等4家公墓均由玉城街道办事处接管,规范公墓经营管理。五是玉城街道辖区内9家公墓单位(天乐骨灰堂、景阳生态陵园、内马生态公墓、外马村公益性生态墓地、下段久宝山公益性生态墓地、北山公益性生态骨殖墓、西山生态陵园、华盛生态公墓、城关镇公益性骨灰公墓)均按照备案价格进行收费,在墓区显眼处公示价格。规范收费行为,并监管公墓出售价格情况。六是2025年9月28日坎门街道依法依规签订海城生态陵园接管,收回私人公墓管理权,并规范运营秩序。七是完成排查摸底,街道17家公墓,8家已经闭园,9家完成价格备案,已建立详细问题清单。八是对辖区内私人经营的公墓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制定接管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审核后实施。目前,已成功接管古城跑马场生态陵园、鲜迭镇公益性骨灰公墓等4家公墓单位,规范了公墓经营管理。九是加强对公墓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公墓服务收费规范、透明。目前,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周固定开展殡葬管理巡查工作,暂未发现涉及此类问题。十是所涉私人经营的山北村福寿园生态公墓、山湾生态陵园分别于9月13日、10月25日由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接管。十一是现已完成辖区7座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并在公墓单位公示栏公示。十二是加快公墓全流程接管工作,现已完成徐斗公墓、花果山生态公墓的全部接管。十三是全镇5家公墓严格执行备案收费标准,已于6月份完成价格备案并将价格公示牌进行张贴,对公示价格落实严格检查。十四是已于2025年9月12日与原私人经营负责人签订接管协议,作为干江镇主办公墓。十五是根据玉发改价格〔2025〕24号文件要求,已于2025年5月9日完成垟坑、宝扬两家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并在墓区公示栏公示,确保价格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十六是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执行可用范围“蓝线”以外停止销售的规定,截至2025年11月26日可用区域存量墓穴11对27穴;除已葬、已售墓穴和配套通道外,不得新建墓穴;持续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跟进国家海洋公园自然保护地陆域退线进度,目前林地审批已完成,预计2026年年底完成审批流程补办手续。十七是所涉5家违规公墓虹田公墓、南滩公墓、横床公墓、茅坦公墓、大青公墓,已于2024年9月全部完成闭园处理。
14.针对“老年人协会违规经营公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玉城街道塘里村老年人协会已于7月25日全部上交村集体并已入账。其余资金都用于公墓成本支出,以及往年老人福利发放。二是玉城街道上段村老年人协会城市阳台无主坟迁移剩余款项已于6月3日全部上交村集体并已入账。三是全面排查全市各村老人协议情况,建立106个老年协会“一会一档”台账,注销老年协会30个独立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资金全部移交至村集体账户。四是印发《玉环市村级老年协会资金资产监管盲区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全市各村老人协议情况,建立106个老年协会“一会一档”台账,梳理出资金未移交、资产权属不清、开支不规范等问题,注销老年协会30个独立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资金全部移交至村集体账户。五是已督促完成塘里村老年协会将公墓收入统一转入塘里村级账户,纳入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督促完成上段村城市阳台无主坟迁坟资金转入上段村级账户。
15.针对“违规销售违建公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与民政局研究处置方案,经三方协商确定方案后再报市里批准。
16.针对“未核价销售公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文件,为全市46家因审批手续不全而无法单独核价公墓核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16520元/双穴。全市9家已单独核价公墓,最高售价34960/双穴。二是全市55家在售公益性公墓自2025年5月9日起全部实行备案价销售,在台州市率先实现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公示全覆盖。2025年11月18日完成经营性公墓备案公示并执行,核定成本为13301.4元/穴(不包含预留维护费和税费),按照上级指导意见,最终确定公墓价格区间为20100~26200元/穴。三是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完成价格检查,累计出动检查组20余批次。四是为规范公墓价格核定工作,加强公墓领域价格管理,促进公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编制完成《公墓核价工作全流程指引》。指引内容涵盖受理申请、成本监审、价格核定、集体审议、资料归档等全部环节。五是及时与申请核价的公墓单位对接、解答疑问,并提供详细的核价材料清单。9月以来,对1家新建审批手续齐全、申请单独核价的大麦屿街道小古顺公益性公墓及时开展核价工作,依据成本调查结论拟制了价格方案。后因该公墓单位提出有尚未实际发生的成本款项,需后续纳入成本核算,现申请暂停核价程序。六是会同市纪委、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督查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价格公示情况、收费标准、收款方式等。共联合检查公墓23家,发现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等问题2起并责令整改。七是根据省里关于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我市唯一一家经营性公墓福寿园公墓的成本调查工作,依据成本调查结果,会同市民政局上报我市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建议方案。
17.针对“超限价销售公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双穴使用费基准价为14369元/双穴,上浮幅度限15%,下浮不限)。二是2025年5月9日起,全市55家在售公墓全部实行备案价和公示。其中46家因审批手续不全而无法单独核价公墓已核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16520元/双穴。9家已单独核价公墓,最高售价34960/双穴;2025年11月18日完成经营性公墓备案公示并执行。核定成本为13301.4元/穴(不包含预留维护费和税费),按照上级指导意见,最终确定公墓价格区间为20100~26200元/穴。三是2025年6月-10月,市市场监管局、市纪委市监委、市发改局等部门,围绕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分阶段开展专项检查与调研。累计出动检查组20余批次,覆盖全市8个乡镇(街道)的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及殡葬用品经营者,检查公墓23家(核价后有销售情况),发现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等问题2起并责令整改。四是全市累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起,结案10起,涉及公墓及殡葬服务机构10家。通过“退款、没收、罚款”组合惩戒,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18.针对“选择性销售公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5月9日开始,全市55家在售公墓全部实行备案价售销,完成“一墓一价”收费标准备案和公示。各公墓单位通过公开栏向群众公布公墓概况、购墓须知、价格公示、已验收墓穴等公示内容。二是严控“活人墓”销售。2024年9月,各公墓单位签订《规范公墓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公墓单位不得向除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以外人员销售墓穴。三是畅通渠道,征求问题。在各公墓价格公示栏处公开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有群众通过该渠道反映的跑马场豪华墓问题,经现场核查后已完成整改;同时,按照信访部门工作部署,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 12345 热线现场接听活动,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途径。四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30日对刘园社区大岗山公益性生态墓地不执行政府核定价、超限价销售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为巩固整治成效、强化长效监管,1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墓销售价格检查。五是玉城街道、大麦屿街道指导督促相关村社制定公墓管理细则,目前各村社已基本完成制定;坎门街道完成海城生态公墓接管,由街道民政办公室管理,杜绝未批先建、天价公墓等乱象;楚门镇完成2处生态公墓接管,交由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鸡山乡已完成各公墓管理制度设立;干江镇接管宝扬公墓,由镇民政办规范管理,杜绝未批先建、天价公墓等乱象;沙门镇制定公墓管理细则,明确管理责任与销售流程;海山乡与辖区内各公墓已签订主体责任书并明确管理责任。六是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定期组织公墓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1次公墓管理人员培训班,其业务水平显著提升;玉城街道、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干江镇、龙溪镇、鸡山乡、海山乡已组织各村公墓管理人员培训,将殡葬领域整治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沙门镇自接管3家公墓后,对相关公墓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就相关政策变更及时培训到位。七是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鸡山乡、海山乡已完成公墓收费标准备案并公示;清港镇、芦浦镇辖区公墓按全市统一标准销售;龙溪镇塘厂公墓单独核价,另2处公墓按市统一公益性标准执行;沙门镇、干江镇接管私人公墓后设立资金专户,向治丧户了解价格,实现监管。八是玉城街道、坎门街道、清港镇、芦浦镇、沙门镇、龙溪镇、鸡山乡按统一标准收费;大麦屿街道坚决落实政府指导价,严禁违规收费,已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并有效遏制;楚门镇联合部门开展8次公墓日常监督,未发现违规收费及相关问题;干江镇通过实时监管确保定价执行;海山乡辖区公墓已作闭园处理,临时过渡的南滩公墓已按照统一指导价标准进行收费。
19.针对“八是顶风违规销售公墓。2025年5月8日,我市专门发文对全市未核价的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墓穴售价不超过1.65万元/双穴。但仍发现坎门双龙凤凰山生态公墓和沙门镇路上村凤凰山公益性生态墓地,超政府指导价销售公墓”问题。
一是及时对违规公墓查处处罚情况进行通报,以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倒逼公墓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同步向社会公布违规销售公墓举报电话。二是市市监局联合市纪委、市发改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及社会监督员对全市23家公墓(核价后有销售情况)及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政府指导价执行专项检查。推行“两员”制度,于6月18日联合市民政局发布《玉环市殡葬行业规范经营自我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名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工作者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目前已立案查处公墓案件10起。
20.针对“墓区日常运作维护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当前,我市公墓已全部由乡镇(街道)或者村集体所有,乡镇(街道)及村社承诺维护好公墓基础设施,2025年10月,17家公墓均已签订《玉环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和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已完成《玉环市骨灰存放设施维护费提取办法》初稿编制,将密切跟踪上位法的修订完善进度。三是将辖区内老年协会资金资产数据并入“浙农经管”系统,注销停用30个老人协会独立账户,实现账户流水实时监控、资产变动精准追踪、开支审批线上办理。玉城街道已要求村级公墓单位按照要求建账提取维护经费;坎门街道海城生态陵园于2025年10月28日缴纳40万元管理费,落实维护经费提取;大麦屿街道已督促辖区内公墓按要求提取15%维护经费,并单独建账,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楚门镇、芦浦镇联合镇三资办等科室开展维护经费提取督促监督工作;清港镇辖区内公墓已按照要求提取15%的销售费用作为公墓管理费;干江镇垟坑村公墓已在村账单独设维护经费科目,按规定提取15%经费,镇级宝扬公墓待农水局协调设立子账户后建立科目提取,目前等待上级发文;沙门镇按要求专门设置公墓专户;鸡山乡、龙溪镇辖区内公墓单位均已单独建账,对维护经费实行单独管理,其中鸡山乡正对接相关科室办理人员、账户设定事宜;海山乡目前等待上级发文。
21.针对“‘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将移风易俗纳入村社公约;建立部门、乡镇(街道)联合查处工作群,及时查处9处违规现象,通过微信工作群精准下达整改通知,所有违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玉城街道联合查违、森防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对私自修坟现象及时制止,今年以来共制止违规行为5次;坎门街道2025年7-8月先后拆除3处违规扩建私坟;大麦屿街道全面排查出2处违规墓穴,已完成整治并采取拆除、绿化覆盖等措施恢复生态;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干江镇、沙门镇、鸡山乡畅通举报渠道,接到线索后联合相关部门执法;海山乡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依规整治违规墓穴。三是坎门街道于2025年7月组织召开坎门“青山白化”专题会议,全年拆除违建公墓3起;楚门镇、清港镇、龙溪镇在各村设宣传橱窗,强化文明殡葬认同;大麦屿街道在私墓入葬、清明祭祖等重要时间点,加强政策解释和生态殡葬的引导工作,通过有效监管措施消弭了“青山白化”现象;芦浦镇在各村村部宣传栏及公墓宣传栏张贴“青山白化”宣传内容及普法内容;干江镇、鸡山乡结合清明等节点,通过文明祭祖倡议书、LED屏等普及绿色殡葬理念;海山乡通过拉横幅入户等形式开展宣传;沙门镇在各村宣传张贴海报、向村民发放单子等。四是玉城街道联合查违、森防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坎门街道强化监管,今年以来拆除违建公墓3起,制止公墓违建2起;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鸡山乡畅通举报渠道并联合执法;大麦屿街道、干江镇、沙门镇在清明、冬至等祭扫高峰开展专项巡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海山乡强化监管,今年以来,制止违规翻新扩建1起。五是玉城街道联合查违、森防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对私自修坟现象及时制止,对不配合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今年以来共制止违规行为5次;坎门街道建立街村两级巡查机制,增加频次、畅通举报;大麦屿街道、海山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楚门镇专职队伍巡查15次;清港镇、芦浦镇、龙溪镇结合重点节日巡查老坟集中区域并联合执法;干江镇组织42人次巡查并制止2起违规行为;沙门镇、鸡山乡加大巡查覆盖,强化镇村联动;海山乡组织民政干事30人次开展巡查。
22.针对“群众身后事中,宗教活动收费高、封建迷信活动支出较大未及时得到治理,群众负担较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出台《玉环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防范打击;强化巡查监管,市民宗局不定期开展场所督查,乡镇(街道)及宗教团体常态化开展场所巡查。二是指导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制定《玉环市佛教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活动行为规范(试行)》《玉环市道教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活动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玉环市佛道教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活动的行为,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三是强化法规宣传,分发《宗教事务条例》漫画宣传册2000余册,进一步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组织教育培训,指导市佛协举办佛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及宗教素养提升培训班,指导市道教协会召开从严治教推进会,并结合支持推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工作。四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多轮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殡葬用品销售单位256批次,开展骨灰盒质量抽查2批次,责令殡葬用品销售单位整改22起,当场处罚(未明码标价)1起。对2家销售仿制人民币样式冥币、涉嫌污损亵渎伟人形象的殡葬用品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共处罚没款1545.5元,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上刊登。
三、关于“殡葬领域从业人员纪法意识有待加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殡葬专项规划未标注坐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全市79家现状公墓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且上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是2025年11月19日,会同民政部门召开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讨论会,邀请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民政、城建线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会。经讨论,进一步明确各个保留公墓的矢量范围,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市民政局已将专项规划成果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经过审查后,将规划成果上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备案。目前开展全市现状公墓专项规划编制,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24.针对“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民政部门提供的保留清单包含天巡地查16宗,补充保留清单16宗,共32宗。天巡地查系统16宗,其中13宗已作出行政处罚,3宗整改可不处罚;市民政局保留清单16宗,其中3宗已作出行政处罚,2宗已移送公安(法院已判决),1宗移送公安与公安沟通案件情况,1宗整改可不处罚,1宗未发现违法用地。二是严格按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或已批的规划落实方案核发规划许可,办理农转用手续。尚未收到新增公墓办理申请。
25.针对“执法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2024年9月15日起,对48家超范围违规建设的公墓,根据审批面积划定“可用范围”,限定“可用范围”继续销售使用。二是严格墓穴证办理。实行线上线下办理相结合,对死亡证明、购墓发票、银行转账、墓穴尺寸等信息资料进行逐一审核。2025年以来,规范发放墓穴证共1933本。三是加强线上监管,逐步将全市公墓(骨灰堂)纳入玉环市公墓监管系统平台实施监管。四是对前期已关停公墓的墓穴证发放情况进行排查,于2024年11月收回墓穴证6本。
自7月起,已严格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玉环市过渡期纸质墓穴使用证办理流程图》规范开展业务办理,明确系列工作提示。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强化环节管控,切实提升墓穴使用证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在“执法监督不严”问题上,对1人作出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离社会事务中心;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6.针对“公墓年检制度执行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以来,市民政局共开展对5家公墓5次公墓年检,抽检率为6.33%。二是由纪检部门纪律处分一人。
27.针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办理土地违法类案件中存在观望态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委巡察组交办18宗已于2025年12月完成。其中私人经营公墓17宗,非私人经营1宗。17宗私人经营公墓中整改后可不立案处罚的1宗,历年已作出处罚的1宗,余下15宗违法移交公安机关2宗(法院已判决),作出行政处罚13宗;非私人经营1宗已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台州市一级协调后,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涉林殡葬案件接收工作。
28.针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价格违法类案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为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殡葬领域监管:3月26日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与巡察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4月9日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推进会上,听汇报、再部署;9月 9日召开腐败乱象“突击战” 部署会,传上级要求,抓实殡葬监管工作。二是主动联合纪委、发改、民政等单位及社会监督员,对已备案公益性公墓开展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检查,目前已检查 23家,同时推动出台《玉环市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关于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规范定价行为,强化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三是分别于7月14日、8月20日、9月16日通过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目前,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规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推动出台两项收费管理通知规范定价(推动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制定出台玉发改价格〔2025〕9号《关于玉环市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试行)》),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一书两员”制度,发挥监督员作用。联合市纪委、市发改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及社会监督员对部分已备案公墓开展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检查,共计开展检查8次,23家公墓,后续将持续推进检查全覆盖与“回头看”。五是已面向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重点解读《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发放150余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覆盖120余人次;制作 600余份《殡葬服务收费宣传手册》,在公立医院、殡仪馆等渠道投放,明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加强现场指导规范经营户标价,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目前殡葬服务机构明码标价规范率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全覆盖。六是在案件全部办结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对殡葬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加大对12345等平台线索的核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防已查处问题死灰复燃。直接面向群众的“12345”等平台渠道畅通,实现了相关投诉举报“零发生”,这从侧面印证了前期普法宣传、价格公示和执法整治的成效,有效预防和化解了潜在矛盾。七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9条线索,已组织执法人员核查并立案处理,目前已结案9起。
29.针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林地违法类案件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各中队执法人员专题学习林业和民政领域案件办理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汇编各地典型案例和执法指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理林地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组织林业和民政领域执法培训2次,参训人员150余人次;汇总典型案例3个。二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畅通跨部门执法联动。目前市民政局正在草拟玉环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相关方案文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民政、自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行政处罚。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8家公墓涉嫌违法问题线索情况,经与市自规局对接了解,上述8起案件市自规局已立案处罚。三是严格落实上级规定,开展跨部门整改。2025年12月1日和12月4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发函至市自规局(玉综执函〔2025〕65号、69号),告知案件办理情况,并要求市自规局根据《台州市整改帮扶指导意见(试行)》(台综法发〔2025〕2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牵头负责督促两案件当事人落实整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配合市自规局和市民政局将两案执行到位。
30.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专班。二是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周一学习、民政干部大讲堂、年轻干部学习会等形式,通过警示教育会、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6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3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专项行动以来,分管领导定期对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49次;与科室长及一般干部开展工作提示约谈46人次;梳理殡葬领域廉政风险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8条,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二是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周一学习、民政干部大讲堂、年轻干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坚定不移抓好落实。通过警示教育会、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6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32.针对“对骨灰运送车队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签字确认,强化日常全流程监督管理,在骨灰领取环节,由运送车队驾驶员填写《玉环市骨灰运送跟踪监督反馈表》,逐一完成驾驶员、殡仪馆工作人员、家属的三方确认签字,确保骨灰运送领取全流程可追溯、责任可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在财务结算中,以反馈表和运送数量名单作为依据,实行每例凭反馈表按实支付的审核机制。2025年5-7月完成骨灰运送649例;8-12月份待结算中。三是市民政局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5年3月22日,对市殡仪馆骨灰运送情况进行督查。经调查核实,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多报骨灰运送个数共计32例。于2025年5月责令浙江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予以整改,并清退多报骨灰运送金额。按照原招标服务周期为3年,第一年合同于5月到期后不再予以续签,拟组织重新招投标。为保障服务平稳过渡,在新中标单位产生前,与浙江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过渡期服务合同。
2025年12月11日已启动骨灰去向合同招标,规范运送行为。
33.针对“对骨灰盒及卫生棺采购环节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玉环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合同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新一轮采购纳入台州市统一集中采购,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中标产品预计要到2026年3月底左右开始供货。为保障过渡期骨灰盒正常供应,根据原合同约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分别与原中标公司续签过渡期骨灰盒供货协议,货品和价格与原合同一致,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台州市统一招标集采中标产品开始供货时止。二是根据2026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文件规定:“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销售丧葬用品等经营行为的指导,按照‘文明节俭’的原则组织开展丧葬用品集中采购,压缩采购环节,降低采购价格,保证中低价位丧葬用品供应充足。”原计划由玉环市殡仪馆自行组织卫生棺招投标工作暂时搁置,待台州市民政局明确招标方式后予以落实。原卫生棺采购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过渡期卫生棺正常供应,根据原合同约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与原中标公司续签卫生棺供货协议,货品和价格与原合同一致,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新一轮中标产品开始供货时止。
34.针对“市殡仪馆未及时收取收益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督促浙江轩宁花木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上交收益金。二是于每年年初以发函形式督促浙江轩宁花木有限公司及时上交收益金。
35.针对“福利费超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11月,已完成将临聘人员“福利费”调整到劳务费科目。二是进一步加强“福利费”提取、支出,杜绝违规列支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福利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福利费支出范围、标准、流程及监督要求,做到“支出有依据、标准有量化、流程有规范”。
36.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2025年12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市殡仪馆食堂借款核销事宜。二是已于2025年11月30日,收回2018年-2024年工会超支资金;另外16人现已离职、退休无法收回。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职工活动、维权服务、慰问帮扶等核心使用范围,确保支出合规。
37.针对“市殡葬协会行业乱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决定督促协会启动财务审计工作,将全程跟进审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二是已督促协会负责人组织召开理事会,研究并审议协会存续相关事宜。三是60处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规建设公墓,已根据上级专项整治提示单要求进行分层分类处置,对违反价格法超限价销售公墓、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公墓,已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9起,目前9起均已结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建立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实行“挂账督办、限期销号”,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制定阶段性目标,分步推进、持续用力。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修订完善殡葬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纵深发展、增进人民群众殡葬福祉的实际成效,更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22254;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康育北路123号,邮编: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