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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中共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06-15 15:05  点击数:    来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1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整改落实亲自督办,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推进整改、带头督促检查。局班子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科学分类,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要求,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针对每个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实行“一问题一策”。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地。定期梳理整改落实情况,跟进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坚持标本兼治,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编制行业发展和保护利用等规划。目前服务合同已签订,规划在编制中。二是争取落实我市森林防火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前期预算工作,待相关资金落实后完成任务。三是待上级部门下达任务后,再结合玉环实际需要另行编制县级海岸带规划。四是整改违法占用的土地。已经以玉环市田长制办公室名义发函给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五是规范养殖。分类处置各类养殖证并开展养殖用海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

(二)一是对历史储备数据全面清查。已完成2017至2021年期间的储备土地清查,并建立台账清单。二是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等做地主体对接,提早谋划,加快储备土地的供应。三是加强跟乡镇街道对接,在每年的供地计划内优先批而未供地块的项目落实。四是对于目前系统内闲置地,均已发送闲置通知书并督促开工;对于无意愿开工项目予以收回。

(三)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发〔2024〕127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内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二是积极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全面收集玉环市测绘领域1:500DLG数据并开展数据更新整合。三是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参照省市精神确定是否出台县级改革意见。四是推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社会公示,合法性自查后将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并发文,及时报台州市和浙江省备案。

二、关于“履行自身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对照三定方案开展摸排梳理,通过局党委研究重新调整局领导分工。二是深化人员队伍融合。通过专班协作方式加强科室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一是将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纳入控规编制内容。已将文保单位保护红线和建筑控制线详细规划落实到详细规划分图则中。二是对殡葬设施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已完成《玉环市殡葬设施规划中期调整》并取得市政府批复。三是补办公墓规划手续。已督促各乡镇(街道)将相关公墓纳入村庄规划或编制规划落实方案,并按照相关政策对规划进行补办。

(三)一是推进未完成的建设任务。2026年下半年,将森林防火资金统一申报市财政。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一点一方案。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方案,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落实治理工程。三是开展汛前地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开展治理和巡查监测。

(四)一是提高人大代表为民办事能力。本年度已完成龙溪、楚门、未来新城等组团服务活动和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后续将继续积极筹备。二是全面提高人大议案办理质量。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邀请参与调研等方式,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有实效的工作措施。

三、关于“对上级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实践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持续培训提升。已组织开展土地审批相关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后续将定期开展培训及宣传。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已完善审批内部机制,后续将在土地审批流程中,对相关业务内容和岗位职责履职方面进行监督。

(二)一是对下属事业单位章程开展进一步检查。目前暂未发现巡察指出以外的其他问题。二是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拟待本轮国家及省级登记领域立法、规章修订全部完成后,再对章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三是建立标准审核机制。已建立《事业单位章程制定与标准审核管理机制》。

(三)一是在建设用地出让环节加强工作衔接,避免图形资料与文字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二是依据《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海域使用和土地利用管理。已完成违法违规用地不动产权登记注销手续及用海审批手续补办。三是坚持陆海统筹、多规合一,建立用海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审核历史围填海区域项目用海报批。

(四)一是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已启动规划实施五年评估,提出正向优化建议;已启动动态维护,对“三区三线”实施正向优化。二是杜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前置因素。已对202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进行逐一核对分析。

四、关于“资源保护执法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全面加强对耕地、林地、海洋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各所明确辖区动态巡查责任,提升巡查发现违法问题的比例。二是做好巡查与宣传同步。在巡查过程中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意识。三是取消村级巡查员制度。明确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人员开展巡查,后续将完成相关培训。

(二)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事中事后监管。已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玉环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通知》文件初稿,初步征求相关科室意见。二是对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行为进行整改。需立案的已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立案查处;无需立案的已责令整改到位。三是对超期开竣工的进行处理。已提醒各所发送开竣工违约通知书,并严格按合同处理。四是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巡查力度。五是对涉及游步道侵占耕地的责令当事人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立案处理。

(三)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要求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二是做好收件办理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件的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三是切实加强证据意识。办理案件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并存入案卷,在与信访人沟通过程中注重记录留痕。四是增强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将相关证据的证明情况写入处罚决定书。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集体警示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选取公车私用、违规吃喝、违规兼职取酬、履职失责等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切实强化机关效能检查。统筹纪检监察、审计、行风监督及内部办公室、人事及兼职纪检员等多方力量,形成监督执纪合力。

(二)一是筑牢退休干部离岗不离纪防线。开展退休干部纪律教育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学习、不定期短信提醒等方式,强化退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加强编外人员岗前培训,规范开展入职廉政提醒谈话,强化编外人员纪律素养。三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廉政方面规定,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三)一是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全系统岗位廉政风险大排查,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建立风险排查审核机制。建立科室自查、分管领导审核、机关党委复核的“三级审核”机制。三是扎实落实廉政谈话机制。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明确廉政谈话“一岗一策”,杜绝谈话形式化。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已停止违规发放补贴。二是已停止违规发放津贴。对于出现阶段性办证高峰的,将增派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已整改违规发放补助。并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避免今后再出现错误列支等问题。四是已停止违规发放奖品。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把报销关。五是加强制度学习。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一是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在基层所全面开展办公用房超标使用情况自查。二是组织基层所填写《玉环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移交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清理腾退闲置房产,及时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处置。

(三)一是归还借用车辆,加强公车管理。二是厘清车辆权属关系,完成报废程序。已跟财政对接咨询启动报废程序。三是及时做好日常公务用车登记。四是对公车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好提醒谈话。

(四)一是本轮合同期内盆花摆放租赁到期后进行清理腾退,不再续租。二是对属于科室内部职责的非必要第三方服务不再进行购买。三是非必要不再租赁篮球场、羽毛球场等第三方场馆。四是举一反三排查日常办公用品、文印耗材等浪费情况并加以整治。

七、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按照公房管理规定对闲置用房予以盘活。明确闲置公房现状、用途及面积,并填写《玉环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移交表》。二是厘清房产权属。按规定上报,积极配合加以盘活利用。

(二)一是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时序差异,按照项目一次立项、多年实施的总体要求,保障各乡镇街道当年度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二是严格执行《玉环市地质矿产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废弃矿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下阶段,将根据废弃矿山治理情况,联合市财政下达资金补助文件。

(三)一是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已归还垫付资金并改为直接在财政一体化平台上支付。二是收回垫付资金。待财政安排预算后收回。三是落实专款专用。每年对乡镇(街道)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四是积极组织和参加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财经法规,积极参加财政内部控制线上培训。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进行账套合并。土地交易中心账套已并入土地储备中心账套。二是处理注销单位账套。执法队事业法人登记已经注销,账套已经停止使用。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账套管理、公款存放的相关规定。开展相关规定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一是利息已上缴财政。二是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目前正在和财政、乡镇沟通往来款处置方式。三是形成健全的核销程序和长效机制。目前正积极与财政对接,补齐之前已核销款项缺失的必要手续和流程。四是对未支付款项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五是规范完善财务入账手续。正在组织人员检查完善单据不全的情况,补开票据入账。六是加强票据管理和财务审核把关。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三)一是大额支出严格执行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学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严格界定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二是规范培训费使用管理。组织学习《关于印发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培训费使用管理。

(四)一是组织人员检查完善单据。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从严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五)一是解决违规担任出纳问题。由于我局主要领导2月份调整,根据组织工作有关要求,短期内不宜进行人事调整。我局将在统筹考虑后,在今年内对相关出纳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与内控制度学习。

九、关于“对民生实事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目前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结合用地审批,已谋划多个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二是推进测绘业务整合优化。按立项用地、工程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整合测绘事项,同一阶段一次性完成,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统一技术标准,公示收费标准。

(二)一是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后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制度,做好及时准确更新。二是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进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在每次宣传中告知群众查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的途径。

十、关于“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厘清权责边界。重新印发《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件,明确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参会对象等。二是规范议事决策流程,严格程序执行。会前各科室提交议题呈报表,由办公室收集分类并做好会务通知,同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压实汇报列席责任,提升决策质效。形成“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合同双方规定相关义务,严守违约金收缴规定。二是加强对土地供应后监管工作,每月开展巡查,追责开竣工超期的企业,切实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三是明确决策依据,完善决策审核流程。重大事项经法规科前置合规审核,核查政策法规依据。

(三)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中共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审议稿)》,待局党委审议通过即可发文。二是持续强化制度学习。结合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及相关会议,组织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议事决策制度专题学习。

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规范述职管理。要求今后要对报告实行“双审核”。二是规范党员大会流程。要求支部提前预核到会率,满足人数要求方可召开会议。三是建立常态化督导。依托红云党建系统随机抽查,对党支部台账与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实行月度常态化检查。

(二)一是会前意见征求。要求各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意见征求。二是会中规范引导。设立“辣味监督员”,强化批评实效,及时纠正批评避重就轻等问题。三是会后跟踪巩固。要求各支部做好批评意见整理,机关党委持续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书记及委员进一步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三是提高党务干部专业能力。对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开展党务业务培训,并对各支部党员发展中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指导。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规范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我局将在统筹考虑后,计划今年内报请市委组织部预审。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将对在民主测评中投票率前列且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加强培养,并纳入储备干部库。三是完成编外核减任务。已完成编外核减任务。四是规范程序。2026年,我局已将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和招聘计划统一上会。

(二)一是规范推荐考察工作。不再出现“当天考察、当天决定”问题。二是完善考察谈话工作。今后干部提拔考察谈话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等。三是规范落实考察人员联合签字要求。着力完善考察谈话记录内容,做到规范、全面、真实。

(三)一是提高服务效能,进行合并办公。已将玉环市规划服务中心与国土空间规划科实行合并办公。二是督促新考录同志及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三是对于持证人员不足的基层所,探索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对新办证件与出国境审批按要求同步开展。五是要求新入职人员入职后三天内要求上交护照等相关证件并完成备案工作。六是杜绝兼职取酬现象。已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严格执行人员薪酬发放、兼职从业等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抓手,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方面持续发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巡察整改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二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重点工作统筹起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自然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为玉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自然资源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7279020;邮寄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邮编:3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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