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改革办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改革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改革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办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对所有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归类、落实到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整改,确保问题“销号式”整改落实到位。
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整改的时间节点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期间,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线的整改工作及分管科室整改任务的指导工作。并将长期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好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与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就党风廉政相关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截至2025年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十个方面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制定的5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3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1人(谈话提醒1人);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空调被5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22年—2024年部分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讨论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补学会议。9月30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10月8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面完成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专题补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参会人员均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二是围绕主题深入研讨。10月8日,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二次全体会议上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讲话精神,逐一发言,梳理出牵头抓总与集中统一领导、协同议事协调机构优化、上下联动与业务对接、经验转化与政策指导、成效总结与典型推广、宣传引导与舆情应对等相关工作任务6项。三是完善学习计划。已修订《2025年度市委改革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重要精神传达“时效机制”和“学议用”结合机制,明确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需在15日内传达,学习流程纳入“学习-讨论-落地”闭环管理。
二、关于“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针对“争创改革试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实行改革试点争创月报制度。梳理年初53家单位报送的127个改革项目,筛选出20余个符合上级要求又具有较强试点意义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纳入改革试点培育库并动态更新,同时每月跟进培育试点向上对接争取情况。今年截至12月19日,新增获批厅级以上试点49个,其中省部级试点4个,试点总数较2024年增长了88.46%。二是实行改革试点定期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协同联席办共发布全市试点获批情况9期。三是实行改革试点闭环管理。动态建立改革试点培育申报清单,点对点推进试点项目培育、申报、获批等全周期闭环管理。针对网上搜罗到的试点申报信息,主动对接和引导部门向上争取申报,累计与部门沟通达百余次。
3.针对“推广落实上级改革创新成果效能不高”问题。
一是承接13项省级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11项台州市级攻坚性改革项目,梳理形成2025年省级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玉环市抓落实举措清单、2025年台州市级攻坚性改革项目玉环市抓落实举措清单,将其列入《中共玉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5年工作方案》(玉委改〔2025〕1号)并印发。同时通过在市委改革委员会议上汇报改革项目进展情况等方式,推进各项改革有效落实。二是“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改革、进境农水产品全产业链条改革、产业平台能级重构体制改革、打造“平台+生态”双轮驱动加速机器人产业集群培育、收益覆盖型“项目组合融资”模式推进未来新城建设、“公转水”促物流降本增效、产业链链主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试点改革等7个项目入选台州市“小切口微改革助力三大牵引性抓手行动”项目,入选个数居台州市首位。
4.针对“结合玉环实际对改革工作及成果应用提炼、宣传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入企宣传。共组织开展上门服务26场次,涉企107家,企服宣介54场次,2419人参加。二是紧盯项目,做优做强。今年以来,积极谋划提升特色改革项目,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其中高效办成涉生态环境审批“一件事”改革、“公海江”多式联运体系、聚焦大麦屿港“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打造农水产品集疏运特色港、探索全国首个用地用海联审联办改革、依托台州“1号公路”建设山海联动推动交旅融合等5项改革经验获省《竞跑者》刊发;新西兰猕猴桃进境“口岸直储+联合查验”模式入选省“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闭环解决典型案例;“打造健康地图,深化全域全民享健康集成改革”入选省委改革办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典型案例;安居智助“一件事”集成改革入选省发改委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省公安共富警务案例,获副省长杨青玖批示肯定;探索涉案物资管理处置集成改革经验被写入国家发改委《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探索渔船经营公司化改革获副省长柯吉欣批示肯定等。“安居智助”平台上线文旅、医疗等12个便民场景,完成居住证长三角互认和5类基础服务全覆盖,累计服务超36万人次。
三、关于“统筹协调各部门改革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对各项改革任务单位之间刚性协调不够,克难攻坚意识不强,统筹协调职能未充分发挥”问题。
一是及时对接,强化宣传,进行高效闭环管理。10月31日,在市企服中心召开政企恳谈会。推广运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共办理增值服务1219件,闭环解决涉企问题358件。二是加强对涉案物资管理处置“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统筹协同。协调部门推进“涉案物资集成改革”,建成玉环市涉案物资共享仓库,制定涉案物资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涉案物资精控平台常态化运行。三是推进历史问题化解。9月2日,已完成3家具备司法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历史遗留涉案物资的价值评估及分类建档工作,形成了评估方案。四是对接市财政局,将遗留物资评估方案交予市财政局,对接相关工作,已于12月底协调市财政局牵头召开(时间定于12月29日)。联席会议仅针对历史遗留物资及存在处置争议的涉案物资进行协调,目前均已处置完毕,日常物资通过涉案物资精控平台进行常态化流转处置。五是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向上推介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体重管理”微改革主要指标。
四、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会风不实,部署工作走形式”问题。
一是杜绝“一次性部署多类工作”。明确每次班子会议仅聚焦1-3项核心工作,2025年下半年召开的6次班子会议均严格执行,每项工作均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部署-跟踪-验收”闭环机制。由综合科每月对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9月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等3项工作部署进行跟踪督查,均已按要求完成。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一是迅速排查。10月15日完成2022年违规发放空调被排查,明确清退范围为5名领取职工。二是组织清退。目前已组织全部领取职工完成清退,收回空调被5条,建立清退台账,详细记录领取人、清退时间等信息,清退的空调被已统一存放在单位值班室,用于值班人员使用。
8.针对“出行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10月24日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玉环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强化规范意识。二是明确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公务出行审批流程细则,明确审批材料、审批权限及责任人,2025年以来公务出行审批手续均规范齐全。三是约谈明责抓整改。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关于“落实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部分物资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
一是全面清查。已完成2021—2023年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未发现存在应登未登的固定资产。2022年11月采购的文件柜,单价未超1000元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二是加强学习。12月3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强化资产管理意识。
10.针对“未开展一年一次的财产清查工作”问题。
已建立年度财产清查机制,2025年11月启动全面财产清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实物盘点、账目核对,形成清查清单,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率达100%。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学规明纪严采购。12月3日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学习《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和流程。二是约谈提能防风险。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2025年以来所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采购项目均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无违规情况。
12.针对“财务支付审查不严”问题。
一是已完成2020—2024年财务票据全面核查,排查出支付不符、收款人与开票人不一致等问题票据5张,实际开票人已作出相关说明。二是多付的资金已追回并于12月17日上缴国库。对收款人与开票人不一致的5笔租车费,已联系相关方核实情况并出具说明。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提示约谈。三是已建立财务支付“双人审核机制”,明确制单人初核、财务负责人复核的双重审核要求。四是已实行财务报销前置审核,推行“无清单不报销、无审批不支付”原则,指定专人每季度对已处理凭证进行抽查,三、四季度已累计抽查凭证16份,未发现新的违规问题。
13.针对“存在财务凭证附件不全现象”问题。
一是严审报销。已明确财务审核岗责任,2025年以来附件不全、事项不清的报销单据均不予报销。二是规范管理。已建立宣传品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入库、出库、领用人等信息,每月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溯源补档。已督促原经办科室与经办人补充2021—2024年购买宣传品的活动方案与采购背景说明,收集物料领用记录佐证材料9份,宣传活动记录及照片等佐证材料14份。
14.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内控清查。已完成2021—2024年内控制度执行问题全面清理核查,梳理出各类问题32项,均已制定整改措施。二是银账核对。已前往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对公柜台查询打印2022年各账户对公往来明细,完成银行流水与账面记录核对,金额、对方单位完全一致。三是凭证补正。2021年缺少的原始凭证已补齐16份;经查,2021年11月代扣通信费及机要网络使用费缺少部分发票并无缺失,为装订错误,已整改。2024年发放临时工工资的原始凭证已追溯补齐制单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财务章,缺失要素全部完善。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应上会未上会”问题。
学规明纪严议事。10月8日已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对市级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各类活动获奖结果等需上会研究的范围,2025年以来所有应上会事项均按规定提交班子会议审议。
16.针对“执行议事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管会议提规范。已明确班子会议议事程序,议题需提前3天提交、讨论需充分发表意见、记录需完整规范等要求,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审核把关,2025年召开的班子会议均有完整议题内容和讨论记录。
17.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纪实归档促规范。已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2025年以来所有班子会议记录均完整包含议题主要内容、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重要会议均附相关附件,记录归档规范。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票决程序落实不到位”问题。
认真组织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学习会。12月12日组织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学习会1次,班子成员及组织人事相关人员参加,明确干部任免事项必须实行无记名票决制,细化“一人一票、当场统计、过半数通过”操作流程,2025年以来干部任免均严格执行票决程序。
19.针对“任免、公示文件不规范”问题。
一是选任明规。在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学习会上明确干部任免文件印发规范,明确公示期严格按5个工作日计算,任免文件需同时明确新职务和免去原职务,2025年以来未印发任免文件。二是纪实立档。12月12日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及相关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台账,对动议、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材料进行规范归档,2025年归档材料2份。
20.针对“考察程序不到位”问题。
一是规范考察谈话,夯实选任基础。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已细化干部考察工作要求,明确考察谈话调研范围,谈话人数不少于6人,11月开展的中层干部试用期转正考察均按要求执行。二是统一模板标准,提升考察质效。已制定统一的考察材料格式模板,明确民主测评、谈话要点等关键信息记录要求,对2名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考察材料规范性显著提升。
21.针对“执行人事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回避管理。已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及重大事项决策“回避提醒”机制,由组织人事岗在会议前确认参会人员是否存在回避情形,2025年以来未出现违反人事回避制度的情况。二是开展专题学习。10月8日、10月13日分别在班子会议和支委会上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回避制度的内容,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均掌握回避要求。
下一步,市委改革办将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持续落实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发扬钉钉子精神,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问题进行跟踪,了解和掌握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的整改进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改回来又退回去”的怪圈。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和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坚持党风廉政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作风督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738366;邮寄地址: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建设大楼二楼222办公室,邮编:317600。